秀书网>都市小说>修真-师姐的剑>第 27 章 水牢里的囚徒
  程忠抬起头,因为太久不动,脖子有点生涩的僵硬,因为光源在自己身上,所以反而看不清对面的人。“什么人?你不是送饭的?”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杨夕从未想过,自己会在这样的情景下,以这样的方式见到程忠。昔日威风凛凛的程府大管家,一言断人生死,一语定人半生。在小丫鬟的眼里,是要拼了性命才能杀掉的人。

  可眼前这个锁在柱子上,被洞穿了琵琶骨人,披着花白的头发,一身破烂的法衣,形容枯槁,任人宰割。

  如同任何一个穷途末路的糟老头子。

  “你不是给家主办差去了么,怎会在这?”

  “呵,他是这么说的啊……”程忠像条老狗一样喘了半天。喘息着道:“我手上握着程家最大的秘密,你既然不是程思成派来的,那么只要你把忠爷救出去,法宝、丹药要多少有多少……”

  “忠爷,我是杨夕。”

  程忠的声音戛然而止,怔怔看着面前一片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许久,才嘶声道:“啊,是珍珠,放你进来的吧。嘿嘿,养不熟的狼,都是养不熟的狼啊……”

  杨夕从背后抽出【玄铁剑】,剑尖抵上程忠的脖子:“忠爷,我要给翡翠报仇,你没意见吧。”

  利器抵在喉咙上,这老货死到临头,却连眼皮都没眨一下,淡漠的问:“你刚才说程家没了,是什么意思?”

  “字面意思,人死绝了。姓程的,不姓程的,全都死无全尸,没能入土。”

  “报应啊!”程忠忽然狂笑起来,风箱似的胸膛起起伏伏,直笑得吐出一口黑血:“程思成,看看你这五十年几年处心积虑,最后剩下了什么?哈哈哈哈,断子绝孙,老天有眼呐!”忽然,又转过脸看着杨夕,森森的说:“小丫头,你现在还要为你的小朋友报仇,五十年后我们再看,到时候,你手上死了多少小姐妹,小朋友,大恩人,你最后又是死在哪个小情人儿,小兄弟手里的!”

  杨夕心里无波无澜,果断的一剑刺出,戳穿了程忠的喉咙:“我不是你。”

  人血从剑伤处狂喷出来,因为水流的压迫争先恐后的从血管里往外挤,溅了杨夕一脸。

  “我就是死了,也一定是死而无憾的。”

  程忠的喉咙被长剑钉在石柱上,一双凶恶的眼睛终于黯淡了下去。胸口的一点幽绿,却亮得愈发饱满起来。生命的最后一刻,他说:“告诉珍珠,忠爷不怪她……”

  杨夕收回长剑。摸索到那一点绿光,用力拔下来。光芒消失,现出一颗小小的钉子,色青白,形如骨。

  正是程思成的成名法器【五骨断魂钉】,却又觉得与之前从齐嬷嬷那里的来的一颗不大一样。隔着老远,就能感觉到一股强烈的恶意扑面而来。

  杨夕阖上手掌。这才开始打量周围的环境。

  然后,她震惊了。

  刚刚因为处在光源下,看不清远处的情况。而现在却可以清楚的看见,五六米外的地方,同样有一点幽幽的绿光。再隔一段距离,就又是一点……

  密密麻麻的一行,不知排出去多长的一列。

  杨夕倒抽了一口冷气。若每一点绿光都是一个被钉在柱子上的人,这小小的一个程家水牢,到底关了多少人?

  “一,二,三,……”

  杨夕走一段,游一段,她觉得自己在水牢里已经趟过了上千米。开始的时候,她还会过去摸一下那些人的脉息,然而只摸到一具具冰冷的干尸。

  一身血肉都好像被什么东西,生生的吸干了去。

  其中大多是穿着法袍,长发披散的修士,不少人身上同时钉着三五颗钉子。还有一些是束着头发,布衣打扮的凡人,只在胸口处钉了一颗骨钉。杨夕甚至还在其中看见了一个穿着程府家丁衣服的男人。

  对于死亡,杨夕有种天生的敬畏。她觉得,这世间最大的正义是“杀人偿命”,这世上最感人的句子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这世上最有哲理的一句话是“生死之外无大事”。

  杨夕一直觉得,杀人不过是头点地。

  再多的折磨,那是造孽。

  可眼前这些人,一看就是被锁在柱子上打熬了很长一段时日,才被活活吸干死去。眼前这炼狱一般的程家水牢,令心黑手辣的杨小驴子,也不由的怵了。

  想起满地残肢断臂的程家大宅,杨夕脑子里轻轻的响起程忠的话“报应啊!”

  水牢的尽头,杨夕见到了更造孽的场面。

  一个赤身裸体的男人,全身各处关节、大穴被钉了足有三十颗【五骨断魂钉】。唯独没钉那一颗最容易致命的心脏。

  密密麻麻的幽绿光点,直把这一片照得亮如白昼。

  本就刀削斧刻般的五官,因为瘦弱得不成样子,愈发显得深邃。整个躯干,只剩下一把摇摇欲坠的骨头,在苍白的一张皮里支撑出个人型。

  而这个男人,竟然还睁着眼睛!

  “你终于来了。”

  杨夕敢拿老道士的骨灰坛发誓,如果她曾经见过这样一个铁血的汉子,不可嫩会忘掉。不自觉的,就带上了尊敬。

  “您认识我?”

  男人看着杨夕,一双深邃的眼睛,像是在看着什么期盼多年的宝藏。“你是昆仑弟子,我等一个昆仑弟子,等了二十年。”

  杨夕那贫乏的想象力,无法勾勒出在这暗无天日的水牢,日日忍受吸髓食肉的折磨,是怎样一副光景。对着这样一个人,一句“不是”,都好像成了难以启齿的残忍。

  “对不起……虽然我可能会拜一个出身昆仑的师父……但即使是他,也是个昆仑弃徒。”

  男人似乎对杨夕的否认有点不以为然,淡淡的陈述:“可你身上,开了昆仑剑府。”

  “我只是个剑仆,借了程家小姐的光,才能去昆仑看看。”

  男人低低的笑了,那样子好像是听到了“鸭蛋其实是公鸡下出来的”。

  “昆仑剑修,不都是从剑仆做起的吗?而且什么时候,昆仑弟子竟可以私带剑仆了?”

  杨夕因为贱了太多年,惯性的第一反应是被骗了!我一定是没有资格去昆仑的。随后又琢磨出一点不对,心脏快速的“嗵嗵嗵”跳了三下。

  难道……被骗的其实是……程思成?

  可是白先生为什么要这么做?脑子里响起一句白允浪反复提起的话,“昆仑崇尚,有教无类”。

  杨夕“啊!”了一声,几乎不知所措起来。

  饿了许多年的小驴子,在久旱的平原上经年累月的啃着草皮,高兴的啃出一朵蘑菇,以为终于可以解解馋。一口咬下去发现这朵伞状物竟然是个修行了千年,已经可以化形的灵芝马!小驴子叼着灵芝马就傻掉了!

  “您,您怎么知道呢?您确定吗?连程思成都不知道的……您也是位昆仑剑修吗?”

  “不,我是昆仑的守墓人。”

  杨夕一脸呆滞的看着他,本就卡住的脑袋完全不能理解为什么一个给人看墓地的,都能有这么厉害。

  “我不是守某一个人的墓地,我是看守整个昆仑覆灭的坟墓。”

  杨夕更傻了:“可是昆仑剑派不是在昆仑山上好好的么?六十年一开山,昆仑今年还要收徒弟的……”

  男人这一次没有马上回答,而是长长喘息了几声,“我的时间不多了,只能再回答你三个问题,然后,你要帮我做一件事。”

  杨夕担忧的问:“您要死了吗?”

  男人笑着,一副十分欣慰的样子:“不,不是死。”

  杨夕点头保证,“好,我帮您做事。”热血上头,甚至连什么事都没有问。

  “那……您能先回答我刚才的问题吗?”

  男人轻轻叹了口气,“你还真是选了一个复杂的问题。”可从他的语调里,却明显的听出,其实这是他最愿意回答的一个问题。

  “昆仑,其实不能算是一个门派的名字。它是吸引了一类人的一种信仰。”男人顿了顿,形容枯槁的脸上,现出一分激扬的神采。

  “仓颉造字之时,天雷震,百鬼哭;轩辕传道之后,终究是不得好死;神农井草之末,落得个肠穿肚烂。我还听说西方大陆,有男女因食智慧之果,被逐出乐园;有小仙传火种于凡人,被上神惩罚忍受海浪浸泡、苍鹰啄食之苦。你看,天道不愿凡人掌握这世间的法则与力量。”

  男人停下来,微微的喘息了一阵。

  而杨夕也跟着猛喘了一口,她刚才一直长大了嘴听着,竟是连喘气都忘了。

  “凡人自然不甘心,汲汲以求,前仆后继,百万年的努力,方窥见了一点天机,后来,便有了我们修仙者。”男人停了一下,露出个微微自嘲的表情,续道:“可是大多数的修仙者,一朝得道,便自诩超脱众生,背义忘本,像天道打压自己一样,转过打压后人。以至于芸芸众生,难窥大道的头一个阻力,竟是得不到传承。

  “功法敝帚自珍,道统固步自封,一个个恨不得把自己的经验捂在被窝里,也不愿后来人分享一点。结果,便是人人都需独自摸索,偶有得成大道者,却也终究聚不起改天换地的力量。昆仑,则是一群不愿忘本的人。”

  男人把字咬得重重的,眉宇间愈发显出刚毅神色。

  “因为与世事不容,昆仑历史上五次灭门,如今的道统与当年早已不是同一批。然而每当有人逆天改命想要重开民智的时候,打起的旗号,便又是昆仑。”

  男人低下头,郑重又温柔的看着杨夕,“我听说,六代昆仑的山训,是有教无类。而我,是五代昆仑的守墓人,我信奉的教义,是道泽苍生。小丫头,你喜欢这样的昆仑吗?”

  杨夕大大张着的嘴巴,一直就没有闭上,两眼睁得大大的,结结巴巴道:“我……我,我可以喜欢吗?”

  当然喜欢,好喜欢!

  如果真的可以进去这样一个昆仑,简直做梦都会笑醒,今天就能死而无憾!可是她又笨,又坏,又身份低贱,她凭什么去喜欢这么好,这么合心意的一个地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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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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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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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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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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