绫玖想了想,又认真地补充了一句:“虽然我很感动,也相信你对我是真心的,但我还是不能答应你,因为我真的没有改嫁的打算,抱歉!”
别看绫玖拒绝得这么干脆,可心里却有些不是滋味,因为这人一旦对她彻底死心,她可能就吃不到那些美食了。
再也吃不到美食,这对于一个吃货来说,无疑是个酷刑。
绫玖想到这里,心里思索着要不去镇上买个房子,他们搬到镇上住算了。
因为根据原身的记忆,镇上有两家酒楼,还有几家小饭馆,至于味道怎样就不太清楚了,不过总归比家里人做的好吃吧?
原身除了为人严肃之外,也是个比较节俭的人,自然没去过镇上的洒楼或饭馆吃饭。
毕竟比较普通百姓都没什么钱,平常不得不节俭,一般都舍不得乱花钱。
辛家以前也仅仅比别人家条件稍等好一点点而已,还远远称不上富裕,所以原身也同样舍不得花钱去酒楼或饭馆吃味。
哪怕有事需要在镇上呆上一天,原身也是宁愿饿着肚子等回家再吃饭,或是买个包子馒头填填肚子什么的。
绫玖可就没有那么多顾虑了,毕竟她如今可不缺银子,不说花钱大手大脚的,至少去酒楼吃饭还是吃得起的。
当然啦,绫玖也不是那种吃独食的人,所以去酒楼吃饭也不是长久的办法,所以最好的办法还是请个会做饭的厨子回来。
“没关系,你有拒绝的权利,但我不会轻易放弃的,我愿意等,等到你愿意的那一天。”
再次被拒绝,绫修谨心里虽有些失望,却也没有不高兴,毕竟婚姻大事本就是你情我愿的事。
所以他只能等,等她松口的那天。
“随你!”绫玖闻言,心里感觉有些不是滋味,直接转身走了。
绫修谨看着她的背影,那双深邃的黑眸中露出了一抹浅浅的笑意,心里不知在想些什么。
在回去的路上,绫玖听到村里的两个妇人正在聊绫修谨的八卦。
妇人A:“你说丰老三如今手里头都有不少银子了,还不娶个媳妇,难不成他还真打算当一辈子的光棍不成?”
妇人B:“谁知道呢,说不定他觉得自己都有儿子了,没必要再娶什么媳妇也不定。”
“什么儿子?又不是亲生的,我就不信他不想有个亲生的儿子。”妇人A一脸不屑的反驳道,语气有些酸溜溜的。
两人口中的‘丰老三’不是别人,正是原主丰永年,原主虽然没有亲兄弟,却是有堂兄弟的。
原主排行第三,因此被人称为丰老三,不过有不少人喜欢在背地里称呼他为‘老光棍’。
妇人A的语气之所以这么酸,无非是出于嫉妒罢了,一方面是嫉妒绫修谨从一个娶不起媳妇的穷光蛋,变成了颇有名气的‘名人’。
另一方面则嫉妒绫修谨对狗蛋一个养子那么好,竟然还供他念书,要知道这时代念书可是很费银子的。
妇人A有三个儿子,她最疼爱的是她的小儿子,她小儿子也想念书,但他们家穷,没能力供孩子读书。
因此在得知绫修谨竟然送狗蛋去学堂念书后,心里可谓是酸得不行。
妇人B闻言,深感赞同:“可不是么?他以前穷娶不起媳妇也就罢了,现在他都有条件娶媳妇了,竟然还不想娶媳妇,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自从绫修谨经济条件变好之后,村里有少人都想给他做媒,给他介绍对象,不过绫修谨都一一婉拒了。
理由是,他暂时没有娶媳妇的打算,只想好好把狗蛋养大成人。
实际上,这不过是他敷衍别人的借口。
绫修谨为了不让人说闲话,在让媒婆上门提亲的时候,已经叮嘱过媒婆要帮忙保密了。
因此除了辛家人之后,没人知道他已经向绫玖提过亲,还被她拒绝了,否则村里还不知道会‘热闹’成什么样呢。
两人的谈话仍在继续。
“你说他该不会是不行吧?”妇人A又道。
“不会吧?他看起来不像不行的样子。”妇人B闻言,脸上顿时露出一丝惊讶的神色,眼底多了几分兴奋的。
“怎么不会?如果不是他的身体有隐疾,他为何不想娶媳妇?”妇人A一脸神秘兮兮地说道。
她在说这话的时候,还刻意压低了声音,语气带着几分笃定,好像她已经知道了真相似的。
妇人B也不知道是太过震惊,还是在思考这件事的真实性,没有再回答她的话。
妇人A又继续道:“你想啊,如果不是他不能生,又怎么会在穷得快吃不起饭的时候,那么好心收养一个孩子?”
“说不定他只是不忍看着孩子死,才会好心把狗蛋带回来收养,或是真心想要个儿子传宗接代也不一定,毕竟他那时候是真的穷得娶不起媳妇。”
妇人B反驳道,脸上却露出了一丝迟疑之色,似乎也有些动摇了。
当年原主把狗蛋抱回来的时候,村里人可没少说闲话,有人觉得他傻,有人觉得他运气不错,白捡了个儿子。
也有人觉得原主心地善良,对他颇有好感,不过更多的却是不看好原主,说狗蛋日后说不定是个白眼狼也不一定。
从古至今,人们都把血缘关系看得很重,尤其是古代,讲究‘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因此人们很重视自己的子嗣。
人们即便因为某些原因无法拥有自己的孩子,也会想办法从兄弟或旁支那里过继一个孩子,或是收养一个孩子,以便传宗接代。
因此绫修谨说自己暂时不打算娶媳妇,只想把狗蛋好好养大成人这件事,让许多人都无法理解。
妇人A方才说的这些话,虽然有恶意扭曲事实的嫌疑,却也是她心里的想法和猜测。
“就算他当初收养狗蛋是出于好心,或是为了给丰家留个后,现在都有条件娶媳妇了,为什么不自己找媳妇生?”
妇人A此时心里越发肯定了自己的猜测,毕竟在她看来,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没人不想要自己亲生的孩子,去养一个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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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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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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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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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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