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又对何氏道:“三弟妹,大嫂真没什么坏心,大嫂向你道歉,还请三弟妹原谅大嫂的无心之言。”
“这回便算了,只希望大嫂下回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否则别怪我翻脸不认人。”何氏有些不情不愿地说道。
肚子里的孩子对于何氏来说,就是她的命,她这些日子之所以这么喜欢折腾,除了想矫情一下之外,也是真心为了孩子好。
这个时代有关于孕期方面的知识并不多,很多人都不知道吃得太多,胎儿过大容易难产。
尤其是像何氏这种原本大字不识一个的村姑,更是不知道这一点,还以为多吃一点对孩子好。
这也是她方才并未把绫玖的提醒放在心上的缘故。
方才赵氏却说出那样的话,何氏不气恼才怪,如果不是有绫玖这个‘婆婆’在,妯娌俩这会儿指不定会闹成什么样呢。
等辛常喜回来的时候,何氏跟他说起这件事的时候,脸色还有些不好,辛常喜听了之后,对赵氏这个大嫂也有些不喜。
不过赵氏既然已经道过歉了,夫妻俩也不好再揪着这件事不放。
……
往返京城的路程并不短,虽然绫修谨在面圣过后的第二日,便带着皇帝给的赏赐往回赶。
但这一来一回,仍花费了他大半个月的时间,所以等他回来的时候,已经过去好长时间了。
绫修谨想绫玖想得快要发疯了,心里也终于做下了的决定,不准备再继续‘温水煮青蛙’了。
开玩笑,有香喷喷的媳妇抱,谁想一直独守空房?
虽然绫玖这一世的身体有点老,也长得不算太漂亮,但绫修谨并不是那种只看外表的肤浅男人。
他爱的是她的灵魂不是外貌,所以并不介意她现在的容貌。
更何况,他现在这具身体的年龄也不比对方小多少,也只小了两岁罢了,他也同样不年轻了。
当然,三十多岁在这个时代都能当爷爷奶奶了,但在星际只能算是青年,与老扯不上半点关系。
所以绫修谨一点也不觉得他和绫玖老了,更不觉得他想娶她有什么不合适。
绫玖并不知道某人的打算,更不知道等某人回来后,会给她一个怎样的‘惊喜’,此时正在逗孙子玩呢。
绫玖在逗孙子玩之际,也在琢磨一件事,得尽快给老二找个好老师才行。
这个时代的读书人想要出人头地,资源和好老师都是必不可缺的,可不是努力就行的。
只是好老师不是那么容易找的,就算找到了,也很难让对方同意收下老二当学生。
绫玖脑中闪过了莫大公子(少东家)的脸,不过她很快便放下了这个念头,因为以她目前的身份,不适合接触这人。
即便是找个合适借口,也容易被盯上,所以不到万不得已,绫玖并不打算主动去联系莫大公子。
绫玖想了想,还是决定先想办法送老二去书院念书,至于能否拜得名师,还得看他自己的造化。
绫修谨一路风仆仆地赶回来,眼看就要到家了,却在村口遇到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麻烦,英雄救‘美’救出的麻烦。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绫修谨快到村口的时候,撞见有人在调戏妇女,出于人道主义,绫修谨帮忙赶走了那两个流氓。
按理说他这也是在做好事,可事情坏就坏在他救下的那个女人,是邻村的一个寡妇,然后他被这个寡妇给看上了。
当然啦,对方倒没有直接说喜欢他,只是眼神直勾勾地盯着他,还一脸羞答答的模样。
然后打着感谢救命恩人的名义,询问绫修谨的名字,并恳求他好人做到底送她一把,摆明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绫修谨可是一只修了万年的老狐狸,又怎么可能看不到对方的目的,同时也怕被这女人粘上,自然是不肯答应的。
于是明明白白地拒绝了她:“抱歉,我儿子还在家里等着我,我急着赶回去,恐怕没时间送你了,你还是找别人送你吧。”
绫修谨突然有些庆幸,原主的人设是那种典型的钢铁直男,而不是那种老好人,或怜香惜玉的男人,否则他还真不好这样说。
当然,就算原主是那样的人,他也不可能答应送这个女人回去,他还想把绫玖娶回家呢,可不能自找麻烦了。
绫修谨说完,直接越过那个女人往村里走去。
女人被他这一举动弄得愣了一下,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了过来,连忙喊住他:“哎,你先等等!”
说完,抬步追了上去,只可惜绫修谨压根没有停下脚步,听她说话的意思,反倒加快了脚上的步伐。
女人气得直跺脚,却也只能无奈地停下了脚步,看着他的背影,神色满是哀怨与不甘。
女人姓白,人称白寡妇,一年前死了丈夫,长得倒是挺白净的,就是身材略微有些丰满,不过也不算太胖。
总的来说,是个比较有魅力的女人。
而事实也是如此,自从白寡妇的丈夫去世后,上门求娶她的男人还真不少,只不过她的眼光有些高,看不上那些男人。
如今好不容易遇上一个,身手长相都不错,看起来家境似乎还不错的男人,白寡妇一下子就心动了。
对于对方是否已经有老婆这点,白寡妇并不在意,因为她愿意给这个男人做妾。
只可惜她的愿望注定要落空了,因为绫修谨不可能娶她,这辈子也都没有纳妾的打算。
至于白寡妇是如何看出绫修谨家境不错的,原因也非常简单。
一是他身上穿着的衣裳都是新的,且质量看起来还不错,二是他身上正背着两个大大的包袱,里面应该装了不少好东西。
不得不说,白寡妇的眼力挺不错的。
由于要面圣以及出远门的缘故,绫修谨给自己准备的衣裳,都是比较新的,且质量比较好的那种。
而他身上背着的两个大包袱里,也的确有不少好东西,其中还有皇帝给他的赏赐,能不值钱么?
白寡妇之所以会对他‘一见钟情’,与他今日穿的这身行头以及两个大包袱,有很大的关系。
毕竟如果绫修谨只是一个穷困潦倒的男人,哪怕他长得不错,白寡妇也不一定能瞧得上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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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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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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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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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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