绫玖对于狗蛋这种年纪小的孩子,还是非常有耐心的,更别说狗蛋平常还每日送好吃的过来。
单凭这一点,绫玖也愿意多花几分耐心来哄他。
“嗯,我听婶子的。”狗蛋闻言,心中稍安,觉得绫玖这话很有道理。
自从绫修谨来了之后,狗蛋对他可谓是越来越信服,也非常崇拜他,所以这会儿听了绫玖的话,心里总算没那么担心了。
“婶子,那我就先回家了,我晚点再来。”
狗蛋说完,正准备起身回家,便听到门外传来壮壮奶声奶气的声音:“奶奶,抱抱!”
“哎,奶奶在这儿。”绫玖看着从门外钻进来的小团子,脸色瞬间多了几分柔和,并朝他招了招手。
赵氏跟在壮壮的身后进来,带着笑容,对着绫玖喊了一声“娘”,绫玖朝她点了点头,没说什么。
壮壮如今已经有两岁多了,可能是平常吃得好的缘故,长得白白胖胖、粉雕玉琢的,长相也是集合了父母的优点。
平常最亲近依赖的人,不是他爹娘,而是绫玖这个奶奶,赵氏还因此有些吃味,不过更多的却是高兴。
因为她巴不得‘婆婆’多亲近壮壮,那样对壮壮有好处。
辛家人如今已经不用经常下地了,赵氏等人也因为很少下地,皮肤比以前白了不少,看起来也漂亮了许多。
其中赵氏的变化是最大的,她如今的气质有了很大的变化,少了几分小家子气,多了几分落落大方,与从前有着天差地别。
不过前提是她少开口说话,因为她的话一多起来就会‘原形毕露’,毕竟一个人的性格不是那么容易改变,还需要慢慢磨练才行。
好在绫玖不是一个喜欢计较的人,也不指望几个儿媳妇能变得知书达理温柔贤惠,只要平常知道分寸就行。
绫玖当初之所以会给她们请先生,主要为了给初夏提高身价,不希望她大字都不识一个。
其次则是为了下一代着想,毕竟有个识字的娘,对孩子也有好处,而且让她们多看些书,思想也不至于太过愚昧无知。
如今看来效果显然不错,几个便宜儿媳妇和辛初夏都有了很大的变化,她们最大的变化就是变得自信了许多。
壮壮直接扑到了绫玖的怀中,绫玖把他抱到了自己的腿上,才轻声问道:“今日玩得开不开心?”
“开心,就是想奶奶了。”壮壮奶声奶气地说道,说着,还在绫玖的脸上亲了一口。
“是吗?奶奶也想你。”绫玖被小家伙的话给逗乐了,嘴角扯出了一个笑容。
“奶奶,家里有什么好吃的吗?壮壮肚子饿了。”
“你爹从山上摘了些果子回来,要吃吗?”
狗蛋看到这温馨的一幕,眼中忍不住露出了一丝羡慕之色,如果他有娘亲或奶奶就好了。
原主丰永年捡到狗蛋的时候,狗蛋还是个嗷嗷待哺的奶娃娃,丰永年平日里要干活,只能背着狗蛋一起去干活。
好在狗蛋从小便十分省心,很少会哭闹,等他大一些的时候,丰永年便很少抱过他了,更别说像这样温柔地哄他了。
所以狗蛋心里其实挺羡慕其他有娘亲的孩子的,只不过他向来懂事,没有表露出来。
不过羡慕归羡慕,狗蛋也知道这种事不能强求,他更担心他爹会娶个容不下他的娘。
如果婶子能做他娘就好了……狗蛋脑中突然闪过这么一个念头,不过他也只是随便想想而已。
心里并不抱任何希望,也不认为他‘爹’会娶绫玖。
毕竟在正常人看来,以绫修谨目前的条件,如果想要个媳妇,完全可以娶个年轻的姑娘。
再不济也能娶个年轻些的寡妇,没必要娶绫玖这么一个半老徐娘。
再者,原身只是一个普通的农妇,又不是长得特别漂亮的那种,也不是那么很会保养的女人。
而且这个年代的人都老得比较快,尤其是像原身这种常年辛苦劳作的农妇,老得更快。
虽然绫玖来了之后,吃得好心态又好,整个人显得比从前年轻了不少,但看起来仍旧不年轻了。
更别说她现在连孙子都有了。
除非是那种穷得娶不起媳妇的老男人,否则谁会放着年轻的女人不要,选择娶这么一个‘老女人’?
更何况,绫玖几个‘儿子’都那么大了,小日子又过得那么好,她完全没必要再改嫁什么。
最最重要的是,绫玖如今真有心改嫁,前两年便可以改嫁了,没必要等到现在再改嫁。
狗蛋回到家之后,把家里里里外外都打扫了一遍,这才温起了书。
绫修谨在半年前,便已经把狗蛋送去了镇上的学堂念书了,他如今也算是个读书人了。
而狗蛋也没有辜负绫修谨的期望,非常珍惜这个机会,在学习方面非常刻苦,也非常自觉。
小小年纪便拥有超强的自制力,学习根本不用人催,这不,一有时间便温起了书。
虽然绫修谨把狗蛋暂时托付给了绫玖,让她帮忙照看一下,但狗蛋完全可以自己照顾自己,不需要别人照顾。
所以狗蛋这几天还是住在自己家里,绫玖只需要稍微注意他一下,不让别人欺负他,不让他出事就可以了。
“娘,媳妇回来了!”狗蛋刚走没多久,何氏也回来了,彼时的她正挺着一个肚子,面色红润,浑身散发着母爱的光辉。
“嗯”绫玖朝她点了点头,视线落在她的肚子上,眼中不由闪过一丝忧色。
老三媳妇这肚子是不是太大了点?
忘了说了,何氏如今也有了身孕,快七个月了,还有两个多月就要生了。
原本绫玖并不希望她们太早生孩子,为此还特意提醒过老二老三两口子,跟他们说女子太早生孩子不好。
汪氏应该是听进去了,何氏显然没有把绫玖的提醒放在心上,这让绫玖多少有些不悦。
不过何氏既然已经怀上了,绫玖也不好再说什么,反正生孩子的人是她自己,也是她自己的选择。
但让绫玖有些无语的是,何氏自从怀孕之后,整个人都开始得瑟起来,没事就喜欢出去显摆。
平日里也矫情得不行,一会儿要吃这个,一会儿要吃那个,把辛常喜折腾得够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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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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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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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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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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