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原主是有未婚夫的,原主虽然对濮方动了心,但终究没忘记自己的身份,起初也只敢悄悄把濮方写给她的信藏起来,没敢作出任何的回应。
这个濮方也是个十有耐心的人,即便一直得不到原主的回应,但仍掉保持着每隔几天给原主写一封信,这些信的内容主是要写他‘作’的诗。
原主被他撩得芳心暗许,一颗芳心遗落在了他的身上,却又时刻谨记自己是个有婚约在身的人,导致原主的内心十分煎熬。
而真正打破这个平衡的,是原主无意中听到了不少,有关于她那位未婚夫的传闻。
原主的未婚夫叫荀朝,乃是当朝有着’战神’之称的的护国大将军,两人是属于指腹为婚的那种,原主并未见过他。
据说他容貌长得丑陋,所以常年戴着面具,整个人凶神恶煞的,手上沾血无数,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
原主听了这些传闻,再加上有濮方这个才貌双全的心上人作为对比,原主对这门婚约愈发排斥了。
随着桂芝不断地给原主洗脑,说她若真的嫁到了荀家去,那她的一辈子可就完了,原主听了这些话,内心的恐惧逐渐加深。
后来原主在桂芝撺掇下,终于鼓起勇气给濮方写了信,向他诉说自己心中的恐惧,于是两人之间的联系也慢慢加深了起来。
后来原主无意中得知荀朝中了毒,双腿变成了残废,又听说荀朝双腿残废后,整个人变得更加残暴了,动不动就打杀丫鬟和小厮。
吓得原主当即闹着要退婚,沈父得知这件事后,非但不同意退婚,还责罚了原主一顿。
沈父并不知道原主要退婚的真正原因,只以为她是听说荀朝的双腿残废了,才会闹得退婚。
荀朝的父亲曾经救过沈父一命,可以说荀对沈家有恩,两家的婚约也是在那个时候定下的。
沈父自认做不出如此忘恩负义的事,自然不肯答应退婚,又担心女儿闹得太难看,于是让人把原主给软禁了起来。
还说等她什么时候真正懂事了,再把她给放出来,这让原主十分绝望。
于是原主做了一件傻事——在桂芝的‘帮助’下,和濮方私奔了!
自古与人私奔的女子,向来没有几个有好下场的,原主也不例外,原主不仅被濮方骗了身子,骗光了身上的银子,还被对方给卖到妓院去了。
原主的后半生可谓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特别是在无意中得知,自己之所以落到这样的下场,都是她的亲妹妹沈绫昭的手笔。
原主心里头恨啊,恨自己识人不清,恨沈绫昭如此用心险恶,她至死也想不明白,沈绫昭为什么要这么对她?
明明她们是同父同母的亲姐妹,又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她自认对这个妹妹爱护有加,没有半分对不起她的地方,她为何要如此恶毒地毁了自己?
绫玖对此,心里隐约有个猜测:原主的这位妹妹很有可能是穿越的。
在原主的记忆中,沈绫昭在某次落水被救上来之后,突然性情大变,像变了个似的,整个人变得比原来活泼了不少。
一个人突然性格大变,如果是变得冷漠、暴躁或是沉默寡言,那么很有可能会是‘重生’了。
但像沈绫昭这样,落水过后,原本温柔害羞的性子,突然变得活泼起来,更像是穿越者的特点。
除此之外,濮方‘作’的那些诗也是个问题,因为那些诗绫玖的脑海中都有,并且连诗的原作者她都知道是谁。
不用想也知道那些诗是被盗用的,那些诗根本就不是濮方自己作出来的,八成是沈绫昭提供给他的。
绫玖之所以没有怀疑濮方是穿越者或重生者,是因为一般的穿越者,大多数都会比较高调。
尤其是像濮方这种穷酸秀才,假如他真是穿越或重生的,必定会利用自己所知的东西,来大展身手以获得往上爬的机会。
而不是被人收买,特意前来勾搭原主,却又在得手之后抛弃了原主。
当然,这一切都是绫玖根据原主的记忆,所做出来的猜测,至于真相到底是什么就不得而知了。
绫玖不是原主,也知道原主后来的结局,自然不会再走原主的老路了,所以目前最重要的是,先把这些信给处理了。
否则一旦让人发现她和一个外男经常通信,那誓必会对她的名声有所影响,还会连累族内的其他姑娘们的名声。
这个时代的人,对于男女大防还是比较注重的,古代可没有自由恋爱一说,若是谁家姑娘敢瞒着长辈与人私订终身,后果是很严重的。
遇到疼爱女儿的父母还好,顶多会暗地里把事情压下去,并把女儿软禁起来,不让这种丑事传出去。
若是遇到那种名声重于一切的家族,很有可能会狠心让那姑娘‘病故’,或是随便找户人家,把那姑娘给嫁出去。
绫玖虽然不是原主,却也懂得入乡随俗的道理,既然占了人家的身份,便要尽一份属于这个身份的责任,替原主孝顺父母。
绫玖收回思绪,从梳妆台的抽屉中取出一个火折子,把这些信通通给烧了,又打开窗把气味散出去,再起身出了房门。
桂芝在她开门的瞬间,下意识吸了吸鼻子,道:“什么味道?”
“走吧!”绫玖淡淡地瞥了桂芝一眼,没回答她的问题,率先往门外走去,桂芝连忙跟了上去。
桂芝这个丫鬟虽然明显有问题,但绫玖暂时还不打算换掉她,以免她破罐子摔碎,到外面乱说可就麻烦了。
除此之外,还得解决濮方这个麻烦才行,想到原主给她留下这么一个大摊子,绫玖不由觉得有些头疼。
“玖儿,来啦,快坐下!”殷氏看到绫玖,脸上立即露出一丝笑……
“娘,您找女儿可是有事?”绫玖先是对着殷氏行了一礼,然后朝她微笑道,神色略微有些不自然。
其实绫玖也不想笑,但为了不让殷氏看出破绽,她只好模仿原主的神态了。
只不过她的演技实在太烂了,这笑容又不是发自内心的,所以难免会表现得有些不自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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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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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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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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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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