绫修谨说完,便不由自主笑了,笑容中含着一丝讽刺的意识,仿佛听到了什么笑话一般。
这女人哪来这么大的脸,她是不是忘了他们已经分手了,而且还是她嫌贫爱富,爱慕虚荣先抛弃他的,不对,是抛弃原主的。
这女人估计是被她的‘金主’给抛弃了,所以便想转头回头来找他,现在竟然还大言不惭地开口找他借钱,她的脸可真够大的。
“对,阿北,当初是我不对,现在我已经知道错了,希望你能够看在我们过去的情份上,原谅我一回,我愿意回到你身边。”
高暮芸听他这样问,神色不禁微微有些不自然,心里有种说不出的难堪,但还是硬着头皮把话说完。
其实绫修谨还真猜对了大半,当初高暮芸抛弃原主,跟着一个有钱的男人走了之后,后面发生了不少事情。
原来,那个男人叫邹兴业,是一个典型的凤凰男,他本身是有老婆的,邹兴业靠着老婆发家之后,便开始有了异心,对妻子十分不满。
不过邹兴业为了不被人说他忘恩负义,同时也是怕得罪了妻子的娘家人,于是找小三也敢在暗地里进行。
后来邹兴业遇到了高暮芸之后,看上了她的美色,便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在暗地追求起了高暮芸,经常给她买礼物。
久而久知,高暮芸的心也慢慢有了动摇,开始对‘抠门’的原主有些不满,认为他舍不得为她花钱。
实际上,原主并非舍不是为她花钱,而是因为家里处处需要钱,原主不得不把大部份的工资都寄回了家,只留下一小部份作为自己的生活费。
原主也因为这个原因,起初并不想找女朋友,是高暮芸说她不嫌弃他穷,原主感动之余答应了和她交往。
只可惜‘贫贱夫妻百事哀’,这话用在情侣身上也同时适用,高暮芸刚开始的时候,大概也是真心喜欢过原主的。
只不过后来随着身边的诱惑越来越多,高暮芸的虚荣心被激发了出来,于是开始因为原主无法满足她的愿望,而对他心生不满。
最后抛弃了原主,跟着邹兴业走了,邹兴业买了套房子,把高暮芸金屋藏娇养了起来。
但这天下没有不露风的墙,邹兴业在外面养了情妇的事,还是被他老婆给知道了,并找过来大闹了一场。
邹兴业不得不和高暮芸断了关系,并被邹兴业的老婆给赶了出来,高暮芸也因此成了人人喊打的小三。
高暮芸也是在这个时候,才知道邹兴业骗了她,心中后悔不已,只可惜一切都晚了。
不,或许高暮芸早就有所感了,只不过她为了过有钱人的生活,不得不装聋作哑,不敢去质问邹兴业这件事。
邹兴业把高暮芸甩了的时候,倒是给了她一笔‘分手费’,不过高暮芸早就在跟着邹兴业走的时候,就把原来的工作给辞了。
如今的她是个无业游民,而被‘娇养’了一阵的高暮芸,因为不愿意吃苦,一直找不到合心意的工作。
就这样,由于一直没有新的收入来源,高暮芸很快就把那笔‘分手费’给花光了。
无路可去的高暮芸终于想起了前男友的好,于是找了过来。
当然,这么丢脸的事,高暮芸并不打算原原本本说出来,只能含糊其次说邹兴业骗了她,希望‘贺北’能够心软。
‘贺北’在她的印象中,是个十分心软又重情的人,所以那次她提出分手,‘贺北’却那么爽快地答应了,她还觉得挺不可思议的。
高暮芸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站在她面前的男人,早已被人换了芯子了,不再是当初那个会千方百计哄她开心的人了。
“抱歉,高小姐,我这里可不是什么垃圾回收站,也没有义务借钱给你,麻烦让一让!”绫修谨听了高暮芸这话,却是冷笑了一声,十分毒舌地说道。
“贺北,你不要太过份了!”高暮芸见他把话说得那么难听,不由怒了,下意识为自己辩解道。
“我承认当初是我不对,但难道你就没有不对的地方吗?如果不是你那么抠门,连我喜欢的口红都不肯给我买,我也不会向你提出分手。”
高暮芸因为愤怒的缘故,并没有控制自己的音量,被人听进了耳朵里,于是顿时有人看起了热闹。
“这男的看起来斯斯文文的,气质也不错,没想到竟然那么抠门,连花钱给女朋友买支口红都舍不得。”
“咱们不知道真相,先别胡说,说不定这男的有什么苦衷呢?”
“什么苦衷?你不要看他的外表长得帅,就以为他是个好男人,说不定就是个斯文败类呢!”
“说得也是!像电视里面的那些变态杀人魔,都是外表看起来斯斯文文的,谁能想到他会是那么坏的人呢。”
“你们怎么不说那女的爱慕虚荣呢?为了一支口红,就抛弃她男朋友,这也太过份了吧?”
“这是一支口红的事吗?明明是那男的抠门,舍不得给女朋友花钱。”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议论纷纷了起来,绫修谨听在耳里,脸色彻底黑了。
没想到还是被人当成猴子围观了,早知道他刚刚直接走好了,何必浪费时间在这里听她的诉苦和指责。
“高暮芸,当初你追我的时候,说在不在乎我家里穷,而我也告诉过你,我奶奶年纪大了,父亲又摔断腿,我是家里唯一的顶梁柱。
是我没有能力给你买那些奢侈品,也没有能力给你想要的生活,所以当初你提出分手的时候,我也同意和你分手了。
现在倒好,我好不容易过上平静的生活,你却告诉我,你被那个男人给骗了,要找我借钱。
还说什么愿意重新回到我身边,你这是把我当成什么了?
希望你能明白一点,我们早已经分手了,我就算有钱也不想借给你,更何况我每个月都把钱寄回了家,也没有多余的钱借给你。
所以请不要再纠缠我,相信以高小姐的美貌,定能找到一个愿意借钱给你的男人。”
绫修谨说完,直接越过她头也不回地走了,等高暮芸反应过来后,不由着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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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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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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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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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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