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千机妙探>第212章 头骨的来历(上)
  晚间7点,北仓市西郊某小区内。

  身穿警服的周棠,已经和同事们在车里等候良久。

  当他们意识到这个李轩可能有问题之后,并没有急于抓人,而是暗中调查了一下她的情况。

  没想到,李轩的老家,竟然是西江省庐陵市人!

  这座城市和武陵源非常近,距离当年叶乔镇的家,也不过十几公里的样子。

  这样一来,貌似就不能算是巧合了吧?

  这个李轩,很可能和放置头骨的事情有关!

  可是,周棠等人查遍资料,却并未找到李轩家和叶乔镇家有什么关联,只是查到,李轩和母亲相依为命,却查不到她父亲的记录。

  而更有意思的是,周棠等人发现,李轩今年23岁,而他的母亲,今年却仅仅41岁!

  这说明,她母亲生她的时候,才刚刚18岁!

  这里面……是不是也有什么问题呢?

  想到此,周棠更是没有着急动手,而是直接把车开到了李轩居住的小区,等着待会儿来一个突然出击!

  很快,李轩骑着电动车下班回家,将车子停好之后,去到了楼上。

  周棠等人整理了一下崭新的警服,便一股脑冲了上去!

  当当当……

  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后,李轩打开了门。

  果然如想象中的那样,当李轩看到穿着制服的周棠等人之后,顿时脸色大变,甚为紧张!

  “是李轩吗?”

  周棠喝了一声之后,屋里又出现了一个中年女子,正是李轩的母亲。

  “是……是!”李轩点了点头,惊慌失措地问道,“你们……你们有什么事吗?”

  “你说呢?”周棠示意孔旺掏出手铐,然后凶巴巴地问道,“我们现在以凶杀案嫌疑人的罪名逮捕你,有什么话,还是跟我们回警局说吧!”

  “啊!?”李轩大惊,差点儿瘫在了地上,“我……我……”

  “我”了半天,她也没有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警官,嗯……”李轩的母亲见状,赶紧一把搂住女儿,向周棠等人问道,“我女儿犯了什么事?你们至少要把话讲清楚吧?”

  “头骨!”周棠言简意赅地说了两个字,“还用我多说吗?你们以为,你们做得这么隐蔽,就可以瞒过我们了?”

  “啊?”

  听到头骨二字,李轩更是面露绝望,眼露惊恐。

  通过李轩的反应来看,周棠已然可以确定,自己没有诈唬错人,这母女二人,果然就是他们要找的人!

  “好了!”周棠示意孔旺给李轩戴上手铐,再次冰冷的喝道,“有什么事,跟我们回警局说去吧!”

  孔旺得令,赶紧给李轩戴手铐。

  “别,别!”终于,李轩的母亲看不下去了,当即冲上来拦在女儿身前,大声说道,“警官,这件事跟我女儿没有关系!

  “所有的事,都是我做的!”

  此言一出,周棠心里一颗大石头终于落地,他之所以摆出这么大的阵势,就是为了能让李轩的母亲说出实情!

  ……

  一小时后,北仓警局,审讯室。

  李轩的母亲李心洁,终于讲出了实情:

  “头骨,是我让我女儿放在邵总监的车上的!”李心洁说道,“因为我们已经知道,他们新世界公司的高管们,不久后会乘坐那辆房车出去旅行!

  “我们之所以把头骨放到车上,就是想要借着警方的手,找出那个买凶杀人的人出来!”

  听到“买凶杀人”这四个字,周棠等人互相对视了一眼,看来,事情真如他们最初推断的那样!

  “头骨……”李小仙问道,“是从哪里来的?”

  “这……就要从头说起了!”李心洁沉吟一声,将往事娓娓道来,“我17岁那年,从白羊镇的市集上卖橘子!

  “当时,叶乔镇也从市集上卖那种小商品,我们摊位挨着,一来二去的,关系走得挺近!

  “期间,有几个小混混来我这里找茬,都是他出头帮我摆平的,他力气大,个子高,而且还练过散打,那些小混混们都不是他的对手!

  “我那时候少不更事,感觉这个比我大几岁的男孩挺仗义的,就……就……”

  李心洁没有说出来,但大家都知道,他们应该是发生了关系。

  “而就在那个时候,我们家发生了巨变,先是父母离婚,后来父亲出了车祸,母亲又带人来抢财产,打官司,闹得不可开交……

  “而就在那个时候,我的孩子也出生了!

  “可想而知,家里肯定是容不下我了,那个时候,叶乔镇成了我唯一的依靠!我们就一起私奔了!

  “我听叶乔镇说,他的家里也很乱套,不但穷,而且极不和睦,所以我们也就没了什么后顾之忧,随便找了一个小镇落下脚来!

  “最初,我在家里带孩子,他去外面找零活打工,”李心洁说道,“日子还算能过得去,可当时,我们毕竟还都是未成年的孩子,时间久了,吵架也是不可避免的事情!

  “当然,所有的争吵都是因为没钱!养孩子要用钱,租房子吃饭穿衣服,样样都要用钱,可叶乔镇打工的那点儿钱,根本不够我们的开销。

  “有一次,我们实在吵得凶了,他竟然动手打了我,最后还负气出走了……

  “你们都无法想象,他一走就再也没有回来,而且音信全无!

  “那个时候,我才知道,我们的爱情有多么幼稚,多么不靠谱!

  “我欲哭无泪,想死的心都有,可看着可爱的女儿,最后还是默默承受了下来!

  “后来,我去附近的汽修厂找了份工作,开始了独自带女儿的生活!

  “然而,屋漏偏遭连阴雨,”李心洁怅然说道,“孩子10岁那年,和同学一起骑自行车被汽车撞了!

  “她的同学当场死亡!而我女儿的情况也不太好,急需动大手术保命!

  “女儿是我的全部,我当时像疯了一样满处借钱,可那是一笔不小的费用,我怎么借也不够啊!

  “而巧的是,就在那个时候,叶乔镇突然回来了!他看上去很狼狈,穿的衣服也很破烂,跟乞丐似的,我差点儿都没认出来!

  “可那个时候,我虽然恨不得扇他几个嘴巴子,可女儿危在旦夕,急需用钱,我哪里还跟他计较许多?

  “而当叶乔镇知道了女儿的情况之后,就告诉我,说那些钱包在他身上了,他不管想什么办法,也会帮我把钱凑齐……

  “当时我也没有多想,”说到这里,李心洁的眼泪一颗接一颗地滚落下来,“我当时怎么就没有问问,他上哪儿弄钱去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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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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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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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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