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鬼墓门弟子的指示,我翻过了好几个山头,终于在一处山腰上看到了一座鬼墓,一座属于我的鬼墓。
沈长秋虽然拥有鬼墓,但身为阴棺门叛徒的他,不曾在鬼墓门有多待时日,而这座被他遗留下来的鬼墓,因为缺少人的打理,四处都生满了荒草,墓园门口的房子也成了几处断壁残垣,人走过时,还能惊起一阵鸟雀纷飞而起。
只不过,鬼墓之中的法阵还在,那些被困于鬼墓中的鬼灵,一个个依然被困在鬼墓中。
一眼看去,墓园之中横七竖八的摆放着一口口陈旧的棺材,以及一个个露天的墓穴。
一阵阵的心力从我的手中汹涌而出,朝着我手中的降魔杵汹涌而来。
咔擦!咔擦!
随着心力的涌动,那些摆放在墓园中的棺材立即发出了一阵阵棺材盖松动声,一个个的鬼灵随即从沉睡中被唤醒,从棺材之中爬了出来,出现在了我的眼前,带着一种敬畏的目光看向了我。
我是鬼墓的新主人,鬼墓中的一切都听从于我的意志。
随着我意念一动,有十来个鬼灵立即从棺材旁朝着我这边走来,不一会便穿过了鬼墓周围的法阵,出现在了外界。因为是受到我的命令,所以他们穿过禁锢法阵时,法阵并没有催动。
这十来个鬼灵,正是当初被我从人皮客栈救出,最后却又惨死在沈长秋所控制的活死人手中的那群小混混。
这群小混混因为偷了沈冰瑶的金首饰所以遭到了沈长秋的惩罚,可无论如何,他们都罪不至死,更不应该被关在这鬼墓之中承受牢狱之灾,为此,我打算送他们离开。
“百年黄土无后忧,阴阳路上莫回头。了却生前身后事,来世再解今时愁……”
这一刻,我开始默默念起了法咒,在我的法咒声中,一道散发着白色光华的道路出现在了我的眼前,一股令人灵魂都感到颤抖的阴寒随即从这条道路中散发而出。
这是一条阴阳路,一条同样阴间的路,而现在,我便打算将这些小混混的鬼魂送回阴间。
“何硕,我能够帮你的只有这么多了,投胎转世后,希望你能好好做人,别再当什么小混混了。”
我看向这些鬼魂中唯一一个我记得名字的,朝着他说道。
何硕的鬼魂此时受到我的控制,他的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眼神一片空洞,不过我知道他肯定是有听到我的这番话的。
我不再多言,开始继续念诵起咒语,催使着何硕他们一步步走向了阴阳路。
不一会,这些人的鬼魂都逐个消失在了阴阳路的白色光华里,而我继续看向鬼墓之中,又将所有的普通人鬼魂都一一放了出来,让他们前去了阴间。
沈长秋是一个杀人狂魔,哪怕是身为他弟子的我也是如此认为,如果沈长秋就九泉之下得知我对他是如此评价,也不知道他会是如何反应。
可不管如何,这终究是事实,被他困进鬼墓中的,有着太多的冤魂,我不忍心让他们沦为我今后战斗中的炮灰,便给予了他们本应该得到的救赎。
没过多久,整个鬼墓一下子变得空旷了起来,只留下一百来具阴气浑厚戾气颇重的鬼灵。
可是,在这剩下的鬼灵之中,我却并没有看到那个蓑衣人的身影,不过想想也不奇怪,毕竟在这之前,江怀也曾短暂成为过这座鬼墓的主人。而阴棺门对他出尔反尔给他种下尸毒,他将怒火撒在蓑衣人的身上也是意料之中。
将鬼墓之中的冤魂放尽后,我也随即离开了这儿,按照谭炳坤他们的计划,在两天之后,我便要和包括鬼娘以及韩顺在内的九个人,一同离开前去刘启山的老巢。
刘启山是阴棺门的堂主,他的堂口位于最西南方向的一处边陲山寨中。在几个月前,刘启山残忍的杀死了好几名鬼墓门弟子。
鬼墓门对此震怒万分,可奈何眼下鬼墓门主宇铭渊正值闭关中,而刘启山最近又是阴棺门主身边的红人。鬼墓门若是在此时出动精锐弟子前去追杀于他,只怕会引得来自阴棺门的疯狂报复,而没有宇铭渊的亲自坐镇,一旦阴棺门主亲自出马,只怕鬼墓门难以招架。
正因为如此,为了避免事情朝着不可控的方向发展造成所有人都不想看到的后果,谭炳坤便招来了我们这些与鬼墓门毫不相干的道家人,想借我们的手除掉刘启山这个眼中钉肉中刺。
鬼娘他们过去曾承蒙过鬼墓门的人情,对于鬼墓门的邀请自是无可厚非,而我眼下是鬼墓门的贵客,我之所以想去杀刘启山,纯粹是因为个人恩怨,毕竟他与我也有着弑师之仇。
过不了多久,便是农历三月初三,也就是我们道家人所说的鬼节。到时候刘启山将会返回自己的村寨,前去祭祀祖先,而我们这十个人便会在那个时候前去刘启山所在的村寨,拿下他的狗命。
两天的时间眨眼即逝,很快,我们十个人也准备启程。
在这两天里,谭炳坤也多次对我做出指点,教我如何正确的使用降魔杵的方法,如今,我对于如何利用降魔杵召唤鬼墓鬼灵也算是技轻驾熟。
当初,是孙元与朱峦邀请我前来鬼墓门的,可奈何因为刘长云以及谢正德的事情,整个鬼墓门的弟子在看到我时,虽然表面上客客气气的,却实际上却都颇为疏远心有芥蒂,哪怕孙元与朱峦也是如此。
为此,我也没有太过在意,毕竟事情发展到这样一个地步,也不是我想要看到的,也正因为如此,在这两天里,我也没有与孙元朱峦二人再有过多少交集,全当是陌路人了。
而这一天早上,我们十人离开了鬼墓门,踏上了前去西南山寨的旅程。
许多的道家人,在脱下身上道袍之后往往都有着一个属于自己的普通人身份,比如韩顺是衣着光鲜的生意人,我是一个涉世不深的毛头小子,有的是工地的搬砖工,有的是某公关公司的皮条客……总之各种各样的人都有。
让我感到欣慰的是,在场并不是所有人都像我一样是个身无分文的穷鬼,除了韩顺之外,还有一个名叫郑起的道士是开着车来的,而这也省去了我们一行人转车劳顿的烦恼。
在这十个人中,我与韩顺的关系算比较好,我理所当然坐上了他的车,两台车每台各坐了五人,而鬼娘因为惧怕我的缘故,便去了郑起的车上。
与谭炳坤简单作别后,车缓缓驱动,随后顺着坑坑洼洼的山路朝着阴啸山外驶去。
“韩大哥,我以前与刘启山曾有过两面之缘,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他的道行似乎远在我们之上,你觉得我们会不会有可能非但杀不了他,还反而将自己的命给搭上?你们如果仅仅只是因为欠了鬼墓门一个人情,而付出如此代价,这样值得吗?”
车途中,坐在后排的三人因为疲惫已经睡去,可坐在副驾驶位的我睡意全无,开始有一句没一句的雨正在开车的韩顺打起了聊嗑。
“人情大于天,你年轻还轻,恐怕还不懂得这个道理。”
对此,韩顺摇头一笑,说道:“有时候吧,别人在你饿了的时候给了你一个馒头,而你将来想要再将这个馒头的情分还上,恐怕就得搭上自己的命。”
“为什么?”我心中一阵困惑。
韩顺笑了笑,说道:“正是因为我们都欠有鬼墓门一个人情,所以我们才来到了这儿,哪怕此行真的要搭上我们所有人的命,我想我们这些人也都会毫不犹豫,只因人情使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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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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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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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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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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