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个位置停好车。
三个人下车,准备先好好逛一逛这个小镇。
小镇没有大城市的繁华,但却有一番独特的韵味和魅力。
比起大城市,李悠然其实更喜欢逛各种小镇。
而宋易、古意两个人,显然也对这样的小镇非常有兴趣。
三个人都兴致勃勃。
可能是因为坐落在高山上的原因,整个镇子并不大。
居住的人也不算多。
不过,此时的街道上,倒还算比较热闹。
因为今天恰好是逢集。
周边各乡、各村的村民们,都会来这里赶集。
现在时间已经比较晚了。如果再早一点,应该还会更加热闹。
小镇也有属于自己的热闹和繁华。
李悠然找一位路过的老乡打听了一下,这里是每隔三天逢一次集。
每隔三天才逢一次集,今天却恰好是逢集。
三个人的运气显然非常不错。
因为逢集时候的小镇,要远比不逢集的时候,有人气得多。
逛逢集时候的小镇,要更有意思得多。
三个人沿着街道慢慢走。
街道两旁的房子,多为两层,又或是三层。
超过三层的很少,偶尔才能看见一栋。
道路两边一路都有人摆摊卖些东西。
都是很小的摊位,卖的东西也不多。
主要都是些自家种蔬菜和水果,又或是鸡蛋之类的东西。
这样摆摊卖东西的方式,在乡镇上非常常见。
摊主都是附近的村民,趁着逢集,来卖些蔬菜、水果、鸡蛋之类,赚点钱。
现在时间已经不早了,很多摊位都已经收了。
如果来得更早一些,摆摊的人还更多。
这样的场景李悠然可谓非常熟悉。
他在长乐乡去卖菜的时候,很多时候也是像这样,直接将摊位摆在路边的。
正走着,李悠然眼前突然一亮,很是欣喜。
他在一个摊位上,发现了一样好东西。
摊主是一个五十岁左右的男子,身前的地面上铺着一个大的塑料袋。
塑料袋上摆放着一点辣椒。
就只有这点菜了,其它没有了。
应该是其它的菜都卖完了,还剩下最后这一点辣椒。
而让李悠然眼前一亮的东西,当然不是辣椒。
而是旁边的十几株植物。
植物不高,大概15厘米左右。
每一株植物都有三片,或者四片叶子。
叶子不大,卵圆形,长度5厘米左右,宽度3厘米左右。
但是,非常漂亮。
正面暗紫色,有些又是黑紫色。
背面则是淡紫红色。
然后,最特别,最吸人眼球的是,每一片叶子的叶脉纹路,都清晰可见,还闪着金色一般的光泽。
非常明显。
而且叶脉纹路密布,使得整片叶子都似乎闪着金光一般。
非常漂亮!
当然,李悠然之所以欣喜,并不仅仅只是因为这种植株很漂亮。
还因为这种植株十分珍贵。
这是鸟人参。
鸟人参,学名金线莲。也叫做金线兰、金线草等。
是金线草,而不是金钱草。
两者的汉字差点完全一样,但却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植物。
金线草要珍贵得多。
金线莲是兰科、开唇兰属植物。
植株一般高8-18厘米。根状茎匍匐,伸长,肉质。
茎直立,肉质,圆柱形。
自古以来,金线莲的名气便非常大。
一直都被视作是非常珍稀的草药。
《本草纲目》、《滇南本草》、《中药大辞典》等很多医书古籍,都有专门的记载和介绍。
全株皆可入药,具有清热凉血,平衡阴阳,扶正固本,祛风利湿,养寿延年等功效。
价值非常高。
历来便有“药王”、“金草”、“神药”等美誉。
另外还有,“北有冬虫夏草,南有金线莲”的说法。
而之所以又叫做“鸟人参”,是因为有一种说法。
相传,在很早的时候,有一只受伤非常重的大鸟,无意之中吃下一种野草之后,伤势很快就痊愈了。
人们不知道那种野草叫什么名字?
便称其为鸟人参。
据说,自那之后,鸟儿们只要是受伤了,就会自己去找鸟人参吃。
吃了之后,很快就会恢复健康。
当然,这种说法未必是真的。
不过,鸟儿们在受伤之后,会去找野草吃,这应该是真的。
不只是鸟儿,其它很多动物,比如猫、狗、野兔、老虎、熊,甚至是蛇等,在受伤,又或是身体不舒服的时候,都会主动去找草药吃。
这是动物们的一种生存法则。
鸟人参对生态环境的要求比较苛刻,只能生长在深山老林中。
所以,野生鸟人参的数量一直不多。
价格也一直比较贵。
巅峰时期,最高价格超过了一万块钱一斤。
现在倒是没那么贵了。
不过,也至少要超过一千块钱一斤。
虽然价格不算夸张了。但真正的野生鸟人参却往往有价无市。
很多时候想买都买不到。
而现在李悠然看到的,摊位上的鸟人参,正是野生鸟人参。
李悠然认得出来。
可遇不可求的野生鸟人参,就这样遇见了。
这绝对是一件让人欣喜的事情。
要知道,即便是在白云山里,李悠然都没有发现有鸟人参。
当然,也不能百分之百的肯定说,白云山里没有鸟人参。
也许有,只是李悠然暂时还没有发现。
李悠然很欣喜,然后示意宋易、古意两个人看。
两个人看到之后,脸上也露出惊喜的神色。
古意说道:“竟然是鸟人参。看样子,应该还是野生鸟人参。好东西啊!这样的好东西平时想买,都不容易买到。”
宋易道:“是野生鸟人参。这玩意儿平时的确很不容易买到。有些时候好不容易碰到了,都往往还是人工培育的。”
人工培育的鸟人参,价值就差得太多了。
“对了,”李悠然问道:“宋叔,你们村的那座山里,有鸟人参吗?”
李悠然以前称宋易、古意两个人为“先生”。
不过现在,都是称“叔”了。
这样没有那么生分。
宋易摇头道:“没有。当然,也许有。只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被我们发现。”
李悠然点头,这和白云山的情况倒是一样。
然后说道:“我们过去看看。合适的话就把它买了。”
宋易、古意两个人都点头。
三个人走到卖鸟人参的摊位前。
摊主连忙招呼,“辣椒只剩下这么一点了,便宜卖。鸟人参几位要的话,也便宜卖了。”
李悠然问,“鸟人参怎么卖?”
摊主一听,心里大喜。
总算是有人问价鸟人参了。
这玩意儿虽然是好东西,但很多时候并不好卖。
因为价格不便宜,大部分人都舍不得买。
像这种可遇不可求,价格又比较贵的东西,往往都是想买的人,不容易买到。
而卖的人,又不容易卖出去。
有些奇怪,但还真就是这么回事儿。
尤其是在这样的小镇上,想要卖出去就更不容易了。
好不容易来了个潜在买主,而且不像是只是为了问下价格,而并不打算买的样子。
摊主自然大喜,连忙说道:“900块钱一斤,怎么样?真正纯野生的,是我在山里找到的。外面都是卖1000多一斤。”
李悠然、宋易、古意三个人都点头。
这个价格是真不贵。
现在野生鸟人参的价值,的确至少都要在1000块钱以上一斤。
既然如此,李悠然有意把它买了。
像这样的好东西既然遇到了,价格又合适,那肯定是要出手的。
当然,是在自己的经济条件允许的范围之内。
不过,先看看宋易、古意两个人有没有购买意向?
有的话,李悠然打算让给两个人。
晚辈嘛,理应让一让的。
宋易、古意两个人都表示他们不买。
既然如此,那李悠然就出手了。
“老板,这些鸟人参我都要了。你称一下。”李悠然说道。
摊主听后更是惊喜,连忙又说道:“我已经称过了,一共是七两。当然,我再称给你看一下。”
说着,将所有的鸟人参全部放进秤盘里。
是那种有秤砣、秤杆的传统称。
一称,的确是七两。
而且,秤杆尾部还微微上翘。
秤杆上翘,说明所称东西的实际重量,比称出来的重量,还要稍微更重那么一点点。
给顾客称东西时,秤杆上翘,是会让顾客非常高兴的。
李悠然点头,这老板是实在人。
900块钱一斤,七两就应该是630块钱。
李悠然付了钱。
老板拿到钱,十分欢喜。然后说道:“辣椒你们要不要?只剩这么多了。我全部送给你们。”
李悠然笑道:“谢谢老板了。不过,我们并不是这里的人,而是来这里玩的。所以,辣椒就不要了。老板留着继续卖好了。”
老板点头道:“我感觉你们的确不是这里的人。你们是不是来看云海日出的?”
李悠然哈哈一笑,又说道:“被老板看出来了。我们的确是来看云海日出的。听说非常漂亮,我们想看看。”
老板道:“的确还可以。看云海日出是在大公山山顶。我就住在大公山上。”
李悠然、宋易、古意三个人都是眼前一亮。
这倒是巧了。
可以向老板打听打听大公山的具体情况。
太平镇大公山的云海日出,并不是什么出名的旅游项目。
其名气是最近一两年,才逐渐传出的。
现在知道的人并不多。
所以,李悠然、宋易、古意三个人对大公山的情况知之甚少。
而他们之所以来这里看云海日出,正是因为这里并不是什么旅游项目。
这样才是最原生态的自然风光。
热门景区有热门景区的好处。
原生态的自然风光,也有它特有的魅力。
三个人都原生态的自然风光都非常有兴趣。
所以,来到了这里。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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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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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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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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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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