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简单。
村子里不喜欢吃苦瓜的孩子很多,猎户李民家的孩子就不喜欢吃。
李悠然明天上午要去村里的云溪集市卖黄南瓜。
他打算送一些黄南瓜给李民,以感谢他今天下午借黄鳝钩给自己用。
那么,就再多送一根苦瓜好了。
然后看他家的孩子喜不喜欢吃?
当然,李悠然也可以自己炒一盘苦瓜试吃。
但让别人试吃的结果,显然会更有说服力。
……
第二天。
早上。
李悠然拿了三个黄南瓜,一根苦瓜,叫上大黄和小灰,出发往村子里走去。
到了村子之后,直接到了李民家的院子外面。
“民叔,在家吗?”
“是悠然吗?在家呢。”
李民从屋里出来,看到果然是李悠然在外面。又说道:“悠然,快到屋里来坐。”
李悠然走进院子,从背篼里拿出已经切好的一块黄南瓜,以及一根苦瓜,递给李民,说道:“民叔。今天我要去云溪市场卖黄南瓜,顺便给你送点过来,还给你带了一根苦瓜。”
李民连忙表示不用,说黄南瓜和苦瓜自己也种了。
李悠然笑道:“民叔,这是我一点心意,你就拿着吧,又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
李民犹豫了一下,伸手接过,笑道:“那我就不客气了。”
李悠然道:“本该如此。对了,民叔。你家东子是不是不喜欢吃苦瓜?”
李民点头,“从来不吃。就是把苦瓜夹到他碗里,他也会夹出来。那小兔崽子。”
李悠然笑道:“不喜欢吃苦瓜很正常。不过,民叔,我的苦瓜他可能会喜欢吃。你让他试着尝一下。”
“真的吗?”李民笑道,“悠然,你这苦瓜莫非有什么特别?”
李悠然道:“民叔,试过之后你就知道了。”
李民点头,“成。那我中午就把它炒了。”
李然道:“好。民叔,不管东子喜不喜欢吃?都麻烦你打电话给我说一声。”
李民表示没有问题。
随后,李悠然告辞离开。然后一路直接到了村子里的云溪市场。
市场里有村民哈哈一笑,说道:“悠然,来了啊。听说你今天卖的是黄南瓜?”
李悠然点头,“是啊!彬叔,你来点?”
村民叫做李健彬,闻言又是一笑,说道:“成!给我称点。我看看你的黄南瓜,是不是也像黄瓜那样好吃?”
“好勒!”李悠然答应一声。
然后找个位置放下背篼,将黄南瓜从背篼里拿出。
然后按李健彬的要求切下一块,放到称上一称。
五斤六两。
五块六毛钱,收五块五好了。
李悠然卖一块钱一斤。
在这个市场,他卖得比长乐乡市场更便宜了。
在李健彬之后,陆续有更多的村民围了过来。
李悠然上一次卖的黄瓜非常好吃的事情,已经在村子里传开了。
现在看到李悠然又来卖黄南瓜了,大家都打算买点回去尝尝。
李悠然带来的三个黄南瓜,没过多久就全部卖完了。
……
而这个时候,出云城东城门外。
落花诗社的萧雨、唐茜等人,又在找寻李悠然的身影。
找了一圈,并没有看到李悠然。
萧雨、唐茜等人都有些失望。
他们知道李悠然昨天不会来,没想到今天也不会来。
他们之所以希望李悠然来卖菜。
一是因为,他们想再买点李悠然的菜。虽然价格很贵,但真的很好吃。一次性少买一点,他们能够接受。
二则,他们很想亲口问一下李悠然,醉霄楼那句下联是不是他对的?
虽然是李悠然对的的相关传言,传得沸沸扬扬,但他们总觉得有些不太真实。
他们很想亲自向李悠然确认一下。
“唉!”
几个人都是一声遗憾的叹息。
“我们走吧。明天再来看看,希望他明天会来。”萧雨说道。
“走吧,明天再来。”其余人也没有办法。
只能先回去,明天再来了。
但愿那年轻老板明天会来吧。
……
白云山。
李悠然卖完黄南瓜之后,回到了家里。
今天卖菜并没有掉落隐藏物品。有些遗憾,不过没有关系,下次继续期待。
到了中午,李悠然炒了一盘苦瓜。
他自己也打算亲口尝一尝。
李悠然自己其实也不喜欢吃苦瓜。不过,他知道吃苦瓜的好处很多。
所以,尽管不喜欢吃,但还是会吃。
现在,尝尝农场土地里的苦瓜。
李悠然用筷子夹了一夹放进嘴里,一咬。
瞬间变得兴奋起来。
因为很好吃。
苦味依然有,而且就是苦瓜那种苦味。
但是,又完全不像普通苦瓜那样,让人感觉满嘴都是苦的,根本就难以下咽。
而是虽然感觉苦,但却一点不排斥,反而觉得很好吃。
很奇妙的感觉。
农场土地出产的苦瓜,果然不同凡响。
而这个时候,电话响了。
是村里猎户李民打过来的。
应该是他家孩子东子是否喜欢吃苦瓜一事有了结果。
李悠然很期待。
“民叔。”
“哈哈哈!悠然啊,你的苦瓜真是神了。感觉特别好吃!我家那兔崽子开始时死活不吃。但在我强烈要求之下,尝了一口之后,就吃得停不下来了。悠然,你的苦瓜真的非常特别啊!不只是苦瓜,黄南瓜也非常好吃。哎!真不知道你到底是怎么种的?”
李民的话里话外,都是惊喜和不可思议。
李悠然听后,也同样十分欣喜。
连之前非常讨厌吃苦瓜的孩子,都吃得停不下来。
那么,能够更加确定,农场土地出产的苦瓜,真的能让人觉得非常好吃了。
明天拿到出云城去,非要卖个好价钱不可。
李悠然心里喜滋滋的期待着。
明天可以卖的菜还真是不少。
黄南瓜、苦瓜,还有今天下午相继可以收获的黄瓜、丝瓜。
整整四种菜。
李悠然还是第一次有这么多菜可以卖。
十分值得期待!
……
吃过午饭之后,李悠然到农场土地旁边的草地上躺着休息。
今天下午就不出门了。
拿出手机登陆进笔书小说网。
算上今天的更新,《鸳鸯刀》已经更新到了第九章,差不多已经更新过半了。
昨天上了一天的弹窗推荐,现在人气明显更高得多了。
评论区里,李悠然看到有不少人都在说,他之前本来是不看武侠小说的。
但现在看了《鸳鸯刀》之后,觉得很好看,甚至已经看上瘾了,让作者逍遥子赶紧更新,多更一些。
这让李悠然欣喜万分。
看来,终究还是有一些之前不看武侠小说的人,喜欢上了看《鸳鸯刀》。
虽然他们还只是喜欢看《鸳鸯刀》,而不是已经喜欢上了武侠小说。
但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不愧是来自地球武侠小说泰斗的作品,就是非同一般。
李悠然感慨不已。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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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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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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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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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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