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诞节的第二天,刑满释放的日子。收拾好东西登记时候,心情才豁然开朗。
牢房里没镜子,就连洗浴间都没有,主要是怕一帮穷凶极恶的匪徒们,借助玻璃伤人。
这会儿脱掉囚服,换好寻常衣物,他盯着镜子观望许久。
即使一眨眼已经来到这个年代三个月了,陈林芝仍没有适应这幅面孔,带有些络腮胡渣,脑门上有道小伤疤,眼眶较深,鼻梁蛮高。
看见自己总觉得像是在看陌生人一般,偏偏脑袋里总有声音告诉他,这就是自己本人的模样。
纠结感随之而来。
幸好样貌够帅气,身材强壮且年轻,各方面都挑不出差错,所以尽管仍没能适应,却也觉得挺好,跟之前的“自己”相比,大概是赚到了。
有个词语叫做鸠占鹊巢,眼下的处境大抵就是如此,只不过是以三十多年后的灵魂,占据了这具新身体。
留着两撇小胡子的黑人狱警,此刻将一个小袋子摆在桌上,告诉说:“你的东西都在这,赶紧拿着走吧,看你记录是第一次进来,下一次再犯事,法官可就不会轻判了。”
被黑人狱警盯着。
陈林芝从袋子里拿出一块欧米茄手表,划痕累累,岁月感十足,直接戴在手腕上。除此之外还有烟、火机,以及钥匙钱包。
打开钱包往里面看,空空如也。
记忆里,这里面应该还有点钱才对,陈林芝看向黑人狱警,对方好像明白他在想什么,表情挺凶,不耐烦挥手道:“赶紧走!难道想再回去?”
原先就穷,现在钱包里意外空了,让本就艰难的经济状况,更加雪上加霜。
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关这么久只想早点离开,陈林芝很识趣地没多说什么,边叹气边将东西装进口袋,叼着根烟缩脖子往外走。
进来时候是夏天,以至于现在他穿的旧衣服太过于单薄。
牛仔裤外加黑色短袖,推门出去时候浑身一激灵,颇有些转身回去的念头。
不过想归想,真让陈林芝再进去,打死他都不乐意。
一直走到大铁门门口,狱警开门时候陈林芝回头看去,嘴边叼着烟,喃喃自语:“真他娘的倒霉,不是人该待的地方......”
背阴处的积雪还没全部化掉,围栏里不少曾经的狱友们正放风,王老头估计也在其中。
陈林芝没看见那老头。
今早离开前,他答应了帮对方一个忙,很简单,找个人而已。
前脚刚出来,铁门紧紧关起,发出咔嚓声。
潮湿的冷风呼呼吹着,太阳光照在身上,几乎感觉不到暖意。
随手扔掉烟头,他在等人。
等以前这个自己的老朋友们,过来接自己回去,前几天已经通过电话,说的就是今天。
抬起胳膊,手表指针一动不动,几个月过去早停了。
陈林芝没想好往后应该怎么生活,也不确定以前的友情,是不是牢靠到能让人大老远赶来接自己,找个避风处站了会儿。
侧头时候,发现有位姑娘,正往这边小跑着。
很快停在他面前,气喘吁吁笑着说:“下错站了,一趟车要等半个小时,你......”
“挺好。”
陈林芝记得她。
在孤儿院一起生活过两个月,后来她被一个挺不错的家庭领养,隔着好几年,又意外遇见,挺乖巧的姑娘,才十七岁。
以前叫另一个名字,被收养后有个新名字,改成了赵白露,幼年时候只记得爱哭,时至今日长成了小美人胚子,看着就像认真学习、家庭美满的那类人,事实也确实如此,被收养后过得不错。
陈林芝不同,当初年纪不小,再加上叛逆,几乎没人愿意收留他。
连看自己都觉得生疏,如今看向这个背着书包的少女,更加宛如陌生人,甚至不知道她怎么会赶过来接自己出狱。
说完挺好。
本想客气点,打招呼之类,思来想去也没想到说什么,一时半会儿还难以适应现状,索性就这么站着。
满脑子搜刮跟身边少女有关的记忆,以为“自己”牲口过,可事实却是并没有,能回忆起的片段就那么些,无非有点好感而已,毕竟认识得早。
赵白露继续开口,说话时候嘴边冒有白色雾气,她打量完略显窘迫的陈林芝,犹豫道:“我们去巴士站台吧,陪你去买件厚衣服?”
“朋友说来接我,再等几分钟,钱包被人搜刮干净了,浑身上下值钱的好像就这块表,我住的地方应该有衣服。”
“我有钱,出门时候专门拿了。”赵白露笑得开心。
陈林芝见她这模样,很怀疑这小妮子是不是傻。
都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心想难不成就以前那个一事无成,满脑子只想混成大哥的咸鱼,难不成还如此招人喜欢?
天寒地冻。
倘若附近有商店,陈林芝不介意情急之下,凭本事吃顿软饭,大不了下次还给她。
可周围没商贩,何况这少女年纪小,索性摇了摇头:“算了吧,不如直接回家换身衣服......如果房东已经把我东西丢了,那就再说。”
赵白露正要张嘴,不远处传来声响。
一辆老旧不堪的出租车,缓缓停在他们身旁,副驾驶座位上,有位肤色略黑,隔着毛衣都能看见壮硕肌肉的年轻华裔,招招手说道:
“哟,去夏威夷度假刚回来?穿得很凉快嘛!
快上车,来不及多说了,阿粱好不容易才把他爹的车开出来,赶着回去交班呢!”
正说话的这位名叫殷蛰,记忆中的死党之一,陈林芝身上的纹身,就是被他撺掇忽悠着一起去纹的。
开车的阿梁,全名叫做高文梁,父母都开出租车,上学时候就认识,玩了好几年。
本来不认识,可一见面,陈林芝就会他们有种莫名的亲近感,像是条件反射,涌现出许多记忆。
都二十出头的人了,谁都没有属于自己的车,哪怕是破二手车,家庭条件全都一般,只有阿梁家里稍微好点,长辈们能够帮衬着。
陈林芝无依无靠,至于三大五粗、输在个头不高的殷蛰,他父母早年离婚,靠老妈在饭店打工拉扯长大。
开了车门。
陈林芝示意,让大老远赶过来的赵白露先上车。
开车的死党阿梁,忙着赶回家的同时还不忘调侃几句,好奇问道:“从哪拐来的小美女,长得真白,女朋友?成年了没?”
“是啊,瞧着跟高中生差不多,我劝你还是悠着点比较好,别前脚刚出来,后脚又进去了。”
殷蛰说道。
赵白露的耳朵瞬间开始变红。
陈林芝表情无奈,坦然回答说:“小时候认识的朋友,压根不是你们想的那样。”
说实话,他此刻比较头疼。
毕竟这帮人在他眼里,都处于既熟悉却又很陌生的状态,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相处,所以也谈不上熟络。
路上聊着天。
话题无非是牢里怎么样、有没有被欺负,亦或是阿梁和殷蛰介绍最近情况,例如谁谁谁跟谁谁谁结下梁子了,又或是谁谁谁闯出名堂了之类。
更多时间里,陈林芝都在忙着往车窗外观望,到达旧金山唐人街所在的街区,入眼如同老港片,街边都是商铺和招牌,街道狭窄,人流众多,汽车喇叭声,商贩吆喝声,不绝于耳。
可以说是热闹,也可以说是乱糟糟。
身在1984年的旧金山街头,有了个全新的美籍华裔身份,陈林芝只是苦恼与心烦,直到现在也没想通,这怪事怎么会落到了自己头上,偏偏还没法找人倾诉。
望着车窗外发呆,眼神略带茫然。
殷蛰转身刚巧看见,乐道:
“怎么觉得你怪怪的,几个月关傻了?上个月我去你那拿东西,发现房东帮你打包好,丢在了走廊上,我找车搬到我家去了。
我妈最近跟朋友,一起去太平洋高地区的有钱人家里当保姆,工资比以前翻了一倍,而且还包吃包住挺轻松,你可以先在我家住一段时间。”
阿梁也高兴,接连按喇叭,嘴里说着:“待会儿直接下馆子,喝点酒庆祝庆祝,估计没其他人了,你这一进去,好不容易积攒些家底,全都扔了回去。不过没关系,你的名气已经闯出去,三哥说了,只要你要,就在赌场重新帮你安排个活。”
所谓“家底”,无非是指手下小弟。
其实也就是几个熟人,能带出去撑场子、充门面而已,压根没混出什么名堂,更没那舍得一身剐、游走在刀尖上的胆子。
说到底还是生活所迫,又不希望安稳本分地找份工作,学门手艺替别人打工,于是才眼红于大哥们吃香喝辣,跟着准备走捷径,自己闯荡。
不得不说,在这1984年,差别不仅仅局限于生活方式、科技水平等,人们的想法和二十一世纪相比,同样存在较大差别。
例如在这唐人街,洪门、青帮等等都浮于明面上,不一定就只是打打杀杀,很多时候更像公司,涵盖众多业务,养活了一大帮人,许多像陈林芝这样的年轻人,脑袋一热就想加入进去。
以前的陈林芝挺傻,也冲动,一门心思要当大佬。
现在的他可没想过,要再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为了讨口饭吃就去替谁卖命。
打算换个活法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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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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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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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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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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