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今天,居然有个人,举着一把落后的垃圾鸟枪,找上他们老巢,打搅他们美好晚餐时光,搞偷袭,还打伤了一个人。
这不就等于在老虎嘴上,拔了一根胡须么?
这不就等于,在高傲的霸主脸上,甩了一个耳光么?
耻辱!
从未有过的大耻辱!
佣兵们的无情子弹,夹带着他们的万丈怒火,狂风扫落叶般,一梭梭洒向偷袭者,势必要把不知死活的偷袭者碎尸万段,打成千疮百孔,才能稍稍泄恨。
可是。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任凭堡垒上佣兵们如何扫射,偷袭者借着夜色与草丛的掩护,狼狈逃窜,居然没有能伤到他。
明明能时不时看到偷袭者的身影,却怎么都打不中,好像子弹总是差那么一点没赶上。
要知道,能进入这个一流佣兵团,吃这碗刀口舔血的饭,没有真本事可不行,不少人曾是各国特战队精英,枪法何其精准。
而且这么多厉害人物对付一个拿着低劣武器的偷袭者,竟然打不中一枪,对方全身而退,这要是传出去,他们以后哪里还有脸在佣兵界混饭吃?
血鲨佣兵们也知道,他们一直以来,在非国横行霸道,着实在临近干了不少烧杀掳掠,强抢民女等事件。
这个偷袭者,很可能是某个结下深仇大恨的非国平民,没有斩草除根,现在搞了条垃圾鸟枪,就不知死活的来寻仇。
更可恶的是,这个偷袭者逃窜的时候,还不时的反击一两枪,虽然他枪法越来越不准,对城墙上的佣兵,根本构不成威胁,但这依然是极大的挑衅与羞辱。
眼看这个狡诈滑溜的偷袭者,马上就要跑出枪械的有效射程范围,佣兵们异常恼怒,心急如焚。
他们忍不住在墙头上破口大骂起来,他们刚刚想美美的吃个晚饭,就被这偷袭者给搅和,现在还饿着肚子。
时间上不容他们多想。
很快,经过简单商议与安排,负责防守老巢的指挥官决定,派出一支小队,追杀那个拔老虎胡子的偷袭者,务必赶尽杀绝。
今天这种丑事,绝对不能传扬出去,否则很影响血鲨佣兵团的赫赫威名。
对于佣兵团来说,威名就等于钱。
抛开威名不说,今天被这样的羞辱,他们根本无法吞下这一口恶气。
不把偷袭者抓住千刀万剐,以后人们还以为血鲨变得软弱了。
血鲨老巢的大门一开,冲出十几个个彪形大汉,手持高端武器,怒气冲冲,凶神恶煞的追向偷袭者逃跑的方向。
他们分成两队,包抄而去。
他们对这里的地形了若指掌,只是偷袭者太滑溜,跑得也快,也就多派些人出去围追堵截。
他们口中止不住的咒骂,饿着肚子办事,容易让人烦躁上火。
他们把怒火集中在偷袭者身上,相约一定要活捉这个偷袭者,抓回去让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用最残忍的方式慢慢折磨死。
血鲨佣兵口中的偷袭者,自然就是陈轩。
陈轩的目的,隐藏丛林中的青龙突击队员,现在都清楚得很。
这是在诱敌。
故意示弱,用鸟枪放上几响,从坚固的老巢中,引诱出一批人来追杀,以此削弱老巢的力量,也同时能够打探老巢的虚实,可谓非常高明的策略。
这种诱敌法,也只有陈轩可以做,换做他们任何一个,早已经像个蜂巢一样,躺在地上,魂归地府了。
知道陈轩计划的田振恒,刚才也是替陈轩悄悄捏一把汗。
之后,田振恒发现血鲨老巢射出的子弹,虽然如雨点般喷洒,却连陈轩的衣角都沾不到,于是悬着的心也就放了下来,口中忍不住的惊叹陈轩这看似狼狈,却能躲避子弹的猥琐走位。
田振恒本来是反对这个以身诱敌的计划,觉得太过冒险。
但现在看来,陈轩不是一意孤行,他完全具备这个实力。
而对于追兵,陈轩的吩咐是不需要他们帮忙,他们只管养精蓄锐,喝水进食。
事实上,陈轩也不想浪费太多时间在追兵上。
跑出血鲨老巢的射击范围,拐了一个弯,他就停了下来。
从脚步声判断,他知道追杀者,分成两队包抄而来。
不多时。
正面追来的七个血鲨佣兵,追了上来。
他们意外的看到,偷袭者竟把枪杵在地上,潇洒的站在前面,似笑非笑的看着他们。
对于偷袭者的枪,他们判定的没有错,只是一杆打鸟的垃圾猎枪。
对于偷袭者的身份,似乎判定的也没错,从那黝黑皮肤,以及穿着长相看,也就是个贫穷的非国渔夫,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平民。
但是,血鲨佣兵们想不太明白的是,这个渔民为何不再逃跑,还神态自若的等着他们,姿态上看还显得很悠闲的样子。
这个渔夫,枪都没抬起来,可能知道跑不了,已经放弃抵抗,对他们没有多大威胁。
“喂,刚才,是你放的枪?”
打头一个左脸上有一道长长刀疤的大汉,一脸狰狞,恶狠狠的问了一句,偷袭者刚才有一枪,差点打中他耳朵。
“是我。”
陈轩的回答,简洁明了。
“扔掉你那破鸟枪,跟我们走一趟吧。”伤疤脸倨傲而不屑的说。
“嗯,你的改装ak47不错,要不,我们换一换?”陈轩瞥了他一眼,淡淡的说。
伤疤脸愣了一下,与旁边的同伙互相瞄了一眼,所有人嗤笑了起来,一脸蔑视的瞟着陈轩。
刀疤脸像是看傻瓜一样,看着陈轩:“我知道了,我们遇上脑袋不正常的傻子,这就难怪了,哈哈哈。”
“也只有傻瓜,才会端着一把鸟枪,来我们鲨堡送死,还想与我们交换枪支。”
“别再跟他废话,给他一枪后拖回去分尸,赶紧吧,我肚子都快饿扁了。”一个黄发白人佣兵,不耐烦的对疤脸大汉说。
“他能自己走最好,还要拖回去多麻烦,大爷我不也饿着吗?”疤脸并不太爽有人挑战他的权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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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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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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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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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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