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他就知道黎颖对自己有意思。
商业才华出众如他,再加上一副年轻帅气的容颜,以及高大有型的身材,对于很多女孩子来说,就是行走的荷尔蒙。
无论是东方女孩儿还是西方女孩儿,通杀!
这些年他遇到太多投怀送抱的漂亮女孩儿了!
胆子大的西方女孩儿,曾通过脸书给他发那种私密的清凉照片。
参加各种活动收到的小纸条,摞起来有一本字典那么厚。
但他并没有彻底放纵自己,一是西哥的前车之鉴令他心生警惕,二是他所剩不多的道德价值观告诉他,真的不能再随便扩充队伍了。
尤其是那些奔着结婚为目的去的良家妇女,真的不能乱勾搭。
因此,几年前他和黎颖本来都要越过雷池了,他主动退缩了。
现在忽然听到黎颖提起克里斯汀娜,让他心里变得有些不平静。
“克里斯汀娜是幸运的,因为她比我更早遇上你。
我曾经设想过,假如我晚几年读大学,并且就读的不是麻省理工,而是斯坦福,是不是也有机会做你的“联合创始人”?”
黎颖仰起修长白皙的脖子,把杯中的红酒一口气喝干了,脸颊渐渐升起了两朵红晕。
她似笑非笑的看着一直保持沉默的夏景行,“不过现在这样也挺好的,能够在你这样的老板手下做事,是每个下属都渴望的。
充裕的发展资金、没有任何掣肘、充分的信任……
夏总,你放心,我一定会带领复兴智家走出国门,与西门子、松下、三星这些品牌一较高低。”
夏景行为了化解尴尬的气氛,装作没听懂一样,笑着点头道:“我相信你,咱们一定可以实现这一目标的。”
黎颖拿筷子夹了一块鸡肉放进夏景行碗里,介绍道:“这是东江盐焗鸡,客家人都爱吃的特色菜,味香浓郁,皮爽肉滑,就是不怎么辣,也不知道你吃不吃的习惯。
我最近跟着一位川菜师傅学习了一段时间的川菜,但我比较笨,做出来的菜味道一直不过关,今天就没好意思拿出来献丑。”
如果夏景行不知道黎颖一个客家人为什么学做川菜,就纯属是傻子了。
克里斯汀娜学过做川菜,沈心仪也学过做川菜,伊凡卡正在学做川菜,目前还只会做看起来像馒头的包子……
难道她们都看过同一本书吗?要想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就先抓住他的胃。
他跟大多数川蜀人一样,对吃还是挺讲究的,尤其喜欢吃辣。
这么多年了,饮食习惯几乎没有太大的改变。
这一点,身边人差不多都知道。
夏景行埋着头一边吃着盐焗鸡,一边称赞道:“味道很好,与我老家的麻辣鸡片相比,是另外一种味蕾上的享受。”
黎颖笑着说:“伱就别安慰我了,在你眼里肯定还是不如川菜。”
“这你就大错特错了,川蜀人其实没大家想象中那么喜欢吃辣,很多知名川菜其实是不辣的……”
看着两人聊起了川菜和客家菜,一直充当小透明的刘小朵终于敢动筷子了。
她大口大口的吃着菜,然后又给自己盛了一碗白米饭。
几分钟后,酒足饭饱的刘小朵就向两人道别了。
“夏总、颖姐,我吃饱了,我得赶紧回家去!”
看着一边说话,一边拿起包准备走人的刘小朵,夏景行和黎颖终于注意到了她。
“这么快就吃饱了?不像是你的风格啊!”
刘小朵对夏景行歉意的笑了笑,“夏总,我得赶紧回酒店去组织后援粉丝团给曾哥投票,要是她进不了十强,大家肯定埋怨死我。”
夏景行“哦”了一下,忽然想起来了,刘小朵还是后援粉丝团团长,于是就没阻拦。
“那行,你回酒店休息吧!记得别弄得太晚,明天我们还要去创维的工厂实地考察。”
“夏总,我知道,肯定不会耽误事的。夏总拜拜!颖姐拜拜!”
刘小朵给两人挥了挥手,然后逃一般的离开了这栋快令她感觉窒息的别墅。
别人不知道夏景行和黎颖之间曾经发生过的那段暧昧,她还不清楚吗?
作为夏景行的秘书,黎颖的好闺蜜,她太清楚两人之间的故事了。
不过她却不太看好颖姐能够与夏总有什么未来,除非能够忍受夏总的那些不良嗜好。
跑出别墅后,刘小朵回过头看了一眼,心中微微叹气。
假如是自己,应该能够忍受吧?
只可惜,夏总一直把自己当妹妹看待,还时不时给自己一些电影首映门票、看片会和演唱会门票。
虽然也不是什么值钱的礼物,但却很暖心,也很合乎自己的喜好。
屋内,黎颖目送刘小朵离去,难得的没有出声挽留对方。
这下,房间内只剩下夏景行和黎颖两個人了,气氛变得有些安静。
夏景行在想,自己是不是也该告辞了啊?又担心自己这么做会伤害黎颖的自尊心。
“现在算是家电子集团,集团已经有三个子集团了,下面我打算让消费电子事业群升级为子集团。
这样,我们旗下就有半导体、汽车、家电和消费电子四大子集团了。
遥想当年,复兴工业刚刚成立的时候,我们连一个盈利业务都没有,现在整个控股集团的旗下业务加起来,应该能进世界五百强了。”
黎颖心想消费电子事业群升级为子集团,跟我有什么关系呢?
她很快就意识到这是夏景行在转移话题,于是附和了两句:“集团的大部分估值和营收都是由消费电子事业群贡献的,按理说早就应该升级了。
等到现在才升级,其实有点晚了。”
“好事不在忙上嘛!前几周复兴FX2S一经发布便创造了三天销售100万部的销量奇迹,也是复兴手机上市以来的最好成绩。
借后天召开庆功会的机会,正好把这事给一块儿办了。”
黎颖敏锐的听出了关键信息,笑问道:“后天就要返回京城吗?”
“对,已经定好了,复兴智家集团这边的工作,就劳你多操心了。”
黎颖脸上虽然还保持着微笑,但却没有刚刚那么明媚了。
这几年,夏景行与自己见面每次都是这样,匆匆而来,匆匆而去。
就如同两人的关系一样,忽远又忽近,现在更是逐渐变得疏远了。
她有察觉,夏景行是在刻意与自己保持一定距离。
“我现在29岁,已经为你工作四年了,接下来我还可以为你工作第二个四年、第三个四年……
等到我老了,工作不动了,我就自己找个养老院一呆,度过余生。
到那时,相信复兴工业一定变得枝繁叶茂了,我会继续为他默默送上祝福。”
说到此处,黎颖已经感动的泪流满面,一颗颗晶莹的泪珠划过曾经还依稀带着婴儿肥,如今已变得有些瘦削的脸庞。
夏景行叹息了一声,终究还是捅破了这一层窗户纸,何必呢?
在感情上,他一直秉承的是“不主动、不拒绝、要负责”的两不一要原则。
即便这样,他也依然是道德败坏的渣男一枚。
可为什么,还是有这么多好女孩儿犹如飞蛾一般扑向他这个外表看起来就不怎么稳定可靠的小火苗。
“时间有些晚了,我得走了!”
夏景行起身,走到门口抓起衣帽架上搭着的外套披在身上,准备离开了。
他知道,自己再呆下去,恐怕会心软,然后又给自己惹一身债。
现在身上背负的债务已经够令他头皮发麻了,爽是爽过了,可这种要负责任的爽不是真的爽,而是会逐渐成为一种道德枷锁。
他也反思过自身,随着金钱、财富的膨胀,是不是也让自己的欲望跟着膨胀了。
这种变化是微不可察的,放大了大部分男人身上都有的劣根性。
又不能真正的把根割以永治,只能时而清醒时而糊涂。
看来回头只能请教一下永信大师傅了,问下他是怎么修身养性的。
但夏景行就怕永信大师傅回他一个,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
夏景行刚拉开门,还没迈出脚,就感觉腰被环绕住了,一具火热的身躯紧紧贴着自己后背。
“我不在乎那些东西,我只是不希望等待一个又一个四年,等到人老珠黄那一天,看着你儿孙绕膝,而我却孤独终老,对于我来说,那太可怕了,我做不到那么豁达。”
夏景行没有回头,淡淡的说道:“我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完美,用一句人渣来形容都不为过。
我有很多很多女人,但却不会给她们任何一个人名分。”
“我知道,我说了我都不在乎。”
对方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夏景行感觉搂住自己腰的一双胳膊搂的更紧了。
“你本来可以拥有更幸福的人生。”
夏景行转过身,目光直直的看着黎颖,却发现后者脸上不仅没有沮丧,反而露出了一抹小女人的微笑。
“这就是我的幸福人生,我满足了,也不会后悔今天自己所做的选择。
克里斯汀娜都愿意这样默默无闻,我又有什么不能放下的。”
不等夏景行有所反应,就感觉自己嘴被一张红唇给堵住了。
他被顶在墙上壁咚了。
好几个月没有那啥的他瞬间起了反应,化被动为主动。
良久后,两人分开了。
看着一张脸娇艳绯红的黎颖,夏景行想说点什么,但又不知道该说啥。
黎颖善解人意的把食指竖在嘴唇上,乌黑明亮的眼眸里闪烁着欣喜,“什么都不要说了,你也不用有任何压力,一切都是我心甘情愿的。”
夏景行感觉自己太被动了,一脚踹向身后的大门,“砰”的一声门被合上了。
然后他一把抱起了站在自己面前的黎颖,穿过客厅,走进了卧室,奏响了一曲人间极乐乐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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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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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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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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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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