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灵坐在马桶上开始接收原主的记忆,她这次的任务对象是一名卧底,一位叫肖千灵的女警察。
肖千灵受其英年早逝的父亲影响,从小立志做一名打害除恶的好警察,所以高考之后毅然决然的上了警校,并在毕业之后顺利进入市刑警总队,刑侦专家高扬的团队。
工作没两个月,肖千灵所在的刑警队便碰到了一桩大案子。
全国最大的倒卖人体器官组织,在最近一个月中行事愈发猖獗,省中央下了命令,高扬所带领的警队于两个月之内,必须抓住其幕后首领欢哥。
然而问题的麻烦之处在于,没有人见过欢哥的真实样貌,此人行事小心,命令向来都是由其最信任之人红玉亲自传达下去,这给刑警队的行动带来了很大阻碍。
之后警队收到线报,欢哥的手下近期会进行一场大交易,时间地点都一并交代的清清楚楚。
警队立即加强戒备开始暗中部署起来,不想在交易那天因为某些不知名的原因导致任务失败。
不过也不算全然没有收获,因为肖千灵一直守在交易地的出口,所以有幸抓住了欢哥的一名手下。
经过审讯,此人告诉肖千灵,欢哥每月都会找一天去市内最高档的ktv红楼消遣。
肖千灵担心消息不实,于是和高扬商量由她先在红楼卧底打听更详细的信息,若此事为真,到时再通知警队抓人。
哪知高扬并不同意肖千灵去当卧底,并告诉她,在她之前已有一位同僚骆明飞通过其他方式潜伏进了欢哥的组织中,只是一连半年都音讯全无。
高扬怀疑他早已遇害,所以如今听到肖千灵的建议,坚决反对让她去冒险。
肖千灵百般劝说,最终让高扬点头答应。
肖千灵假扮成为生活所迫的外省打工女进入红楼,里面的妈妈桑于红见其外表还行,便给了她一份端送酒水的工作。
肖千灵暗中一边工作,一边刻意与其他小姐拉拢关系,打听有关欢哥的消息。
半个月下来,她终于证实欢哥于每个月月底都会来这里,只是目的并不纯粹为消遣,而是“谈生意”。而更让她高兴的是,她竟然在这里找到了失踪半年的卧底骆明飞。
肖千灵意欲将欢哥和骆明飞的消息一并告诉高扬,骆明飞却拦住她,并告诉肖千灵警队里有欢哥的人。
之前的任务之所以会失败,皆是因为有人提前将警队的所有部署告诉了欢哥。
肖千灵以安全起见,决定听从骆明飞的建议暂时按兵不动,以免打草惊蛇。等查出欢哥的所有罪证,和警队的叛徒之后再主动出击。
两人依旧潜伏在红楼里,因为骆明飞在肖千灵受到酒醉的客人欺负的时候,强出过几次头,所以两人也渐渐由最初的同僚之情发展为男女之爱。
期间欢哥曾来过三四次,可惜每次都只是叫几名小姐在包间里玩到尽兴离去,肖千灵并未找到真实可控的罪证,她不免灰心起来。
之后的某一天,千灵趁休息时间外出买东西,在街上却看见妈妈桑于红一脸戒备的在前面走着,她心中起疑,便暗中跟了上去。
不想却让她发现于红去见的人竟然是高扬,她躲在巷子口将两人的对话全部录了下来,却意外得知高扬居然是警队的叛徒。
肖千灵一时震惊,不小心碰到了旁边的垃圾桶惊动了两人,她见高扬闻声走过来,闪身急忙逃走。
回去之后她将所知道的事尽数告诉骆明飞,两人意欲将录音邮寄给警队的最高长官,刚出门却被一群蒙面人给袭击。
混战之中,骆明飞为了救肖千灵而中弹身亡,而她最后还是被蒙面人给打晕掳走了。
肖千灵醒来之后发现自己躺在一张破旧的手术床上,她旁边躺着已经死去多时的骆明飞,对面坐着高扬和于红。
她质问高扬为何要当叛徒,而高扬却笑她和骆明飞二人太蠢,他并没有当叛徒而是真正的欢哥。
之前去红楼娱乐的‘欢哥’,不过是他用来迷惑肖千灵和骆明飞的手下。
肖千灵看着高扬身边的于红,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她的名字倒过来念正是‘红玉’,而她正是欢哥身边最信任的人。
肖千灵大骂高扬是人面兽心的畜生,高扬却笑而不语,让人将骆明飞的尸体扔进绞肉机里绞成了肉沫,同时命人一步步取下肖千灵可用的器官。
心脏骤停的前一刻,肖千灵不甘的看着她对面的高扬和于红,满心仇怨化成诅咒飞出,她以灵魂作祭,发誓一定要为自己和骆明飞的无辜惨死讨回公道,为那些被残忍摘取器官的人报仇。
千灵接受完原主的记忆醒过来,看了一下手机上的时间,知道就在今天白天,原主得到线报,欢哥每个月都会来这里。
刚才和高扬打电话不过是简单的汇报了一下这里的情况!
正在思考事情的千灵被外面的吵闹声惊醒了神,这才想起自己在这里耽误了太长时间了,刚想出来就听到外面传说话的声音。
“哪里维修了,这不是没有嘛。”一个尖声尖气的女孩说道。
“不知道谁又在搞恶作剧呢,幸好我们进来看了一下。”
这是千灵听的最清楚的两句话,不一会又进来好几个人,趁着人多,千灵推开小门走了出去。
按照原主的记忆,熟练的穿过一楼大厅。
整个一楼舞池可以用金碧辉煌来形容,不愧是本市最大的夜总会,格调奢靡,装修大胆却不俗气。
出了红楼,呼吸一口外面新鲜的空气,千灵总算感觉到了人气。
红楼地处深巷,不同于里面的灯火通明,外面的巷子里仅有的几盏路灯照出昏黄的光芒。
千灵靠在一个点灯杆上,仰头看了一下夜色,
明天她就要去和高扬申请来这里做卧底,原主的记忆里高扬会拒绝的。
千灵猜想,高扬之所以会拒绝,并不是真的担心原主的安全,而是因为肖千灵太过于精明能干,高扬担心她对自己不利。
“嘿嘿,大哥,你看这里有一个现成的。”千灵还在想着要怎样进行任务时,突然听见一阵猥琐的笑容,然后就看到两个酒气熏天的醉汉走过来。
另一个人说道:“你小子还真是好眼力,这么暗都能看着,哟,妞还挺漂亮,呵呵……”
千灵眼神扫过他们,眼里带着冷意,原主虽然没带枪,可是靴子里的匕首足够了。
俩人看到千灵根本没有害怕的意思,不但没有退缩,反而激起了内心的征服欲。
“哟,这小妞可以啊,大哥,你看她肯定是被你的长相惊艳到了,哈哈!大哥,一会我们享用完了,可以带去给红姐,说不定还能赚上一笔呢。”第一个说话的男人说道,一脸的跟班相。
“你小子就是聪明!”
‘红姐’应该说的就是红楼的妈妈桑于红了,千灵冲着俩人露出嘲讽的笑容,还真是惊艳啊,‘惊’死自己了。
“小贱人,你笑什么……啊!”被唤作大哥的人看到千灵的笑容,忽然就冲上来要打她。
千灵一个闪身,就在男人要撞上电线杆的时候,千灵一把拽住他的衣领。
男人估计是喝蒙了,被千灵拽住再看快要碰到眼皮的电线杆,转身竟然对千灵露出一个感激的微笑。
千灵冷笑一下,一个巧劲将男人在自己手底下转了一个圈。
右手准确的将男人的外套脱了下来,随手一绕,将男人手背后绑在了电线杆上。
“贱人,你放开我。”下一秒男人对千灵咆哮道。
这一切都发生在一瞬间,快到另一个人还没有反应过来,自己的大哥就被绑在了电线杆上了。
“放开我大哥!”说着,另一个男人就冲了上来。
千灵一个弯腰躲过攻击的同时,将藏在靴子里的匕首拿下来。
俩人一看小姑娘竟然带着家伙,瞬间怂了。
千灵将自己的高领毛衣领子立起来,遮住半张脸,这俩人一看就是常在这边混的,以后自己也要在这里混,要是被认出来就麻烦了。
两个醉汉喝的迷迷糊糊自然看不清楚千灵,眼下正被千灵吓的酒都醒了一半了。
千灵将匕首比在跟班男人的脖子上,不费吹灰之力的逼着他后退。
“腰带!”千灵压低嗓子说道。
“啊?”
“啊什么啊,腰带没有吗?”千灵不耐烦的说着,手里的匕首往前了几毫。
“有有有……”跟班的男人一脸说了三个有,手忙脚乱的将腰带解下来。
千灵抬脚对着跟班的大腿一脚,男人痛呼一声弯下腰,千灵随手将匕首放回靴子里,伸手将他拽过来用腰带将其捆住。和被唤作大哥的男人一起捆在电线杆上。
拍拍身上的灰尘,千灵瞅了一眼,确定一时半会挣脱不了,冲俩人摆摆手转身离开,留下两个酒醒的差不多的男人冷风中凌乱着。
千灵按照原主的记忆回到住的地方,大概因为受过训练的原因,一室一厅的单身公寓收拾的井井有条。
肖千灵算是一个孤儿,父亲在出任务的时候牺牲,被封为烈士,母亲因为承受不住失去爱人,没过多久就自杀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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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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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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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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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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