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影相世界>第74章 流行不起来
  啪啪啪

  吉他声停,徐若渝和汪玥听完以后鼓掌。

  粤语她们并不太懂,但看过歌词,听着旋律她们能判断出这歌好不好,或者不是金曲,但这歌曲是很不错的。

  旋律简单,歌词也简单。

  但这歌词的内容很好,那种不舍和温馨回忆让人向往。

  可惜的是,这歌是唱给喜欢,而没能在一起的人,每个人心里或许都有那么一个值得回忆的人,就是当你想起那个人的某个瞬间的时候,你的嘴角会微微翘起。

  汪玥两眼冒星星:“想不到冯先生这么有才,这歌好听。”

  “嗯,是很好听,应该能火的。”徐若渝颔表示赞同。

  “要不,再来一?”汪玥怂恿道。

  “唔,再来一,我想想。”《光辉岁月》、《海阔天空》、《情人》这些都很好,但他不想弹。事实是,他忘了某些部分。《冷雨夜》那段贝斯so1o很好听,但他现在没乐器。算了,来一段《真的爱你》吧,很多人一看这名字,会以为这是一情歌,但不是,这是一感恩母亲,歌颂母爱的作品。

  “无法可修饰的一对手

  带出温暖永远在背后

  纵使罗嗦始终关注

  不懂珍惜太内疚

  沉醉于音阶她不赞赏

  母亲的爱却永未退让

  决心冲开心中挣扎

  亲恩总可报答

  春风化雨暖透我的心

  一生眷顾无言地送赠

  是你多么温馨的目光

  教我坚毅望着前路

  叮嘱我跌倒不应放弃

  没法解释怎可报尽亲恩

  爱意宽大是无限

  请准我说声真的爱你”

  “没太听懂歌词什么意思,但旋律很好听,情绪很深。”汪玥赶紧恭维。

  冯微明心里暗自好笑:什么叫情绪很深?这和网上很多听歌的人一样,尽说虚的啊。

  “虽然听不太懂,但好听。”徐若渝拍板,“就按你的意思去做,这是你的要求,那你要多参与进来。徐若渝很狡黠的说。

  冯微明摇摇头,“那是不成,我只提供资源,其他的我并不懂,怎么弄还是你们有专业人员负责。”

  “你谦虚了吧,你这弹唱就很不错啊。”汪玥一旁夸奖。

  “嘿,差得多,我就业余练了一下,嗓音也没练过,一般的露一手还行,多的就不行了。”冯微明很有自知之明。

  “你会的东西真多!”汪玥自肺腑的赞扬他。可不是吗,编剧,节目策划,唱歌什么的都会。

  徐若渝在一旁摇了摇头,心里暗笑。

  这夸奖,冯微明也有些尴尬啊。

  汪玥一旁坐下,“你还会什么?来两国语的呗。”

  “这个,不好吧,打扰你们办公了。”冯微明心里想,这姑娘真是得寸进尺啊。

  “没事,不打扰,你尽管表现,我们当听众好好欣赏。”徐若渝笑了笑,很是大方的说。

  “行,既然如此,我就露两手,吓唬吓唬你们。”冯微明也是豪气干云,当初他学吉他干嘛,一是为了展现自己无处安放的音乐天赋,二是学习一门乐器,三是可以炫耀,比如吸引女孩。当然,他这会儿不是想吸引女孩,他是想炫耀一番自己的优越。

  想了想,对待文艺女青年,他有招数,当然是他在网上听来的。确实,玩音乐的人玩到一定水平,很能吸引某些女孩的喜欢,就比如摇滚圈的果儿为偶像奉献自己的身体,其中国内某天后和某著名花旦演员就是著名的果儿。而民谣圈里的是文艺女青年,或许会说,有才能的人或有权势的人对女生都有很强的吸引力,但某些时候还真不一定,不然的话做头的事怎么解释呢?

  当然,冯微明不是出于某种不可告人的心思唱民谣,他只不过是恰到好处的做而已。

  先来了段单吉他版的加州招待所前奏,效果一般。接着又来一段《Fadetob1ack》的前奏,完整的他弹不了,他喜欢的歌曲的前奏还是会的。

  “热身结束,怎么样?”冯微明有些显摆。

  “有节奏,有旋律,但不完整啊。”徐若渝一语中的。

  “没事,这只是开头。”说完喝了一口茶润了润喉咙。

  “若渝,你翻开找到那个诗集的《九月》,听好了啊。”

  “目击众神死亡的草原上野花一片

  远在远方的风比远方更远

  我的琴声呜咽泪水全无

  我把这远方的远归还草原

  一个叫马头一个叫马尾

  我的琴声呜咽泪水全无

  远方只有在死亡中凝聚野花一片

  明月如镜高悬草原映照千年岁月

  我的琴声呜咽泪水全无

  只身打马过草原

  孤单寂寞地走向绚美”

  冯微明唱的是周云蓬版本的歌,他喜欢海子的诗,这歌的曲作的很适合他的心思。

  徐若渝和汪玥看着诗,听着歌,有些悲伤的心绪。

  接着他又弹起了吉他,直接唱起了《姐姐,今夜我在德令哈》。

  “我问晚风哪里是你的家

  我问流水在路上你怕不怕

  我问这里从前有过多少人家

  我问隔壁有没有开过红花

  姐姐今夜我在德令哈

  暮色笼罩着我想起你的长

  晚风吹过一路上你温暖我

  流水飘过一路上你滋润我

  这里的人很多匆匆忙忙路过

  隔壁上有个人静静在看我

  姐姐今夜我在德令哈

  人群拥挤着我想起你的长

  姐姐今夜我在德令哈

  人群拥挤着我想起你的长

  ”

  《姐姐,今夜我在德令哈》这是海子的一诗,原本的歌词不是这样的。不过他唱的是黄金钢这个版本的歌,歌词有改变,这歌很少有人听过,在某云音乐上,评论才过百,不过这歌以及这个歌手的其他作品都值得一听,这是对喜欢民谣的人来说。

  黄金钢,在他大学的时候和高松,沈庆等人齐名,后来因某些原因,在毕业后做了流浪歌手,他这歌的唱法是汉藏和声,了一张《吟唱生涯》的专辑,其中就收录有这歌。

  冯微明当初是觉得这歌挺别致,后来听多了,觉得挺有意思,于是就练了练。

  徐若渝听他唱这歌,还翻开了诗集找到这诗,不过歌词不一样,而且冯微明学的汉藏和声有很大的瑕疵,听起来不够圆。

  汪玥有些狐疑的说,“呃,你这第二唱的什么啊?”

  “哈哈,你不懂。”

  汪玥嘴一瘪,“哼,是不懂,不过你这都是些悲伤的歌,就不能唱点开心的吗?”

  “这倒是可以,不过我嗓子沙了。”

  汪玥一声长叹,“那这种歌曲很难流行起来啊。”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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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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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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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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