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那空间里虽然有不少资料,但是罗用认为,在眼下这个时代,农业才是最最根本的,这也是绝大多数人的共同认知。
在生产力极其低下,各地交通又很不达的情况下,一旦生饥荒,那后果肯定是不堪设想的。
所以在动别的行业之前,最好还是先改善一下目前的农业生产方式,大体结构动不了,整几个便利好用的工具出来总是可以的吧。
然后罗用马上又想到了脚踩式打谷机,这东西他去年就想做,结果却被其他事情耽搁,今年再不能拖延了,必须在夏收之前把这个打谷机给做出来。
刚好衡玉的次子衡致近来也在西坡村这边,衡致不似他兄长衡怀善于经营,他这个人有点闷,又喜欢钻研,如今衡氏造车行那边都已经上了轨道,也培养出一批技工,便也没有衡致什么事了。
前些时候听闻罗用在这边教几何,什么四方形三角形圆形的,他一听就觉得对自己特别有用,然后就过来了,就住在罗家边上那个院子里,与冯皮匠父子做邻居,冯皮匠他们整日做靴,衡致除了上许家客舍听课,就是在这边练习算术或者是做木工,毕竟都是手艺人,双方倒也还能聊上几句。
罗用手头上并没有脚踩式打谷机的图纸,空间里头倒是能找到相关的图片,可他也不能直接把那图片拿给衡致看不是,所以只好自己拿出纸笔来画一画。
这一画,就把罗用给画得一个头两个大,画废了好几张麻纸也没能画出一个像模像样的打谷机,用毛笔画这个,到底还是困难了一点,空间里头就有现成的圆珠笔中性笔,奈何他却不能拿出来用。
说到这个笔吧,好像中国古代一直都是用的毛笔,一用几千年,毛笔字不仅是一种载体,甚至还被展成了一种艺术。
西方相对简单点,读书人的门槛没那么高,文字组成总共就那么些字母,比汉字容易多了,书写工具从最初的芦苇笔到中间的羽毛笔再到后面的钢笔圆珠笔,也都是一些比较容易上手的工具。
钢笔圆珠笔罗用现在是没办法,羽毛笔他肯定还是可以做得出来的,家里就有现成的鹅毛,过年的时候买了一只鹅回来吃,翅膀上那几根最大的羽毛被家里这些小孩给留了下来,如今已经玩腻了,就被他们随意地摆放在窗台上。
罗用挑了几根大白鹅左翅膀上的羽毛,经过一番浸泡蒸煮清洗之后,又将他们一根根插在沙子上面烤,待烤完冷却后,就可以用剪子修剪鹅毛了。
这个鹅毛笔的修剪方式,后世那些用过钢笔的小孩都是见过的,那钢笔原本也就是由羽毛笔演化而来。
罗用先用剪子在鹅毛头上剪出一个斜面,然后又在那个斜面最突出的位置,用剪刀小心地在中间剪了一下,用的时候只要蘸一下墨汁,然后再将自己想要表达的内容写写画画在纸张上面就可以了。
在二十一世纪那会儿,罗用他们这一代人生在红旗下长在新中国,从小就用惯了铅笔钢笔圆珠笔,这时候没有这些笔,自己做一根羽毛笔来用用,竟也觉得不错。
罗用有时候不禁也会想,自己是不是受西方影响太多了。
不过历史的展文化的交流,影响这种东西向来都不是单方面的,就好比这时候的胡人像汉人学习各种农业和手工技术,汉人也像胡人购买马匹,学习他们的养马驯马技术,甚至还穿他们的衣服,模仿他们的生活习性。
这并不是什么值得羞耻的事情,学习别人的长处,让更多事物进入自己的生活,为自己所用,便利自己的生活,展自己的国家,丰富自己的文化,这就是一个不断展和强大的过程。
中国历史上有几个十分闭塞的朝代,但是这种闭塞也不是从一开始就出现的。
至少在唐朝这时候,无论是国家政治方面,还是社会风气方面,大伙儿对于外邦异域的物什还是充满了好奇和探索欲的,并不因为自己的国家强大就把一切外邦之物都视为糟粕。
当罗用弄出这种鹅毛笔的时候,住在许家客舍的那些郎君们很快就现了这一种书写工具的便利之处,用那鹅毛蘸着墨汁,轻易就能把字体写得很小,原本写不了几句话的纸张,用这种笔的话,几乎都能写上一整篇文章了。
而且用这种笔蘸着墨汁在麻纸上做算术题,也不会像之前用石膏黑板那般,弄得满身满手的粉尘,爱干净的郎君们都觉得鹅毛笔比石膏好使。
唯一还有些麻烦的就是,那鹅毛笔若想多蘸些墨汁,最好是先把墨汁装到小瓶子里,然后再把鹅毛笔的笔头放在里面浸一浸,那样一来需要的墨汁就比较多,而且当天磨出来的墨汁如果没有用完的话,保存不当就很容易会干掉。
为了解决这个难题,罗用先是找制陶坊的崔翁制作了一批旋口的小墨瓶,做的却不是粗陶材质,而是瓷瓶,这瓷瓶崔翁他们也能做一点,就是做得不精致,而且在他们本地,买的人也不多。
在崔翁那边下完订单之后,罗用便与自家那些弟子们一起,琢磨起了瓶盖的模具,最后就用自家产的杜仲胶,做了一批墨水瓶盖子出来。
因为制作工艺还很不成熟,最后做出来的这些瓶子和盖子,好多都对不上,勉强倒是凑出来二十多个,罗用将这些墨水瓶子放在自家店铺出售,一个二百文钱,当天就被人给瓜分一空了。
其实这一个瓶子二百文钱,主要也就是那一个瓶盖值钱,这时候杜仲胶这个东西还可精贵了。
听闻皇帝陛下最近手头不凑,实在是等不到夏收那时候的税收了,于是便与波斯人做了一笔买卖,用一批胶底皮靴,跟他们换了许多真金白银,那靴子的价钱高得简直都能吓死人。
所以相对来说,罗用这里二百文钱一个的墨水瓶就显得很厚道了,将来用用,万一瓶子摔了或者是不想要了,那瓶盖还能回收再利用呢,多收集一些瓶盖熔了,就能做双鞋底。
自己熔瓶盖做鞋底听起来好像有些搞笑,在这个时代这根本都不算什么,这会儿大伙儿都还自己养蚕缫丝搓麻织布呢,家里头吃个米,还得自己舂。
现在墨水瓶子是有了,就是墨水还得自己磨,这些个有钱人家的郎君都是很懂得享受生活的,既然已经有了这么好用的瓶子,当天的墨汁用不完也不怕会干掉,他们自然也就不打算跟从前一样每天磨墨了,完全可以找个人帮他们磨,一次性多磨一点嘛。
于是西坡村里的小孩们,今年春天就有了赚零花钱的地方,没事就跑许家客舍去帮那些郎君磨墨,帮他们磨够了一瓶墨汁,不仅能挣一文钱,常常还能得些吃食。
村里那冯狗儿近来整日都在许家客舍,不仅给人磨墨,还能帮客舍这边洗洗菜,因他肯干活又不惹事,许家人也从来不赶他,许大郎媳妇甚至还帮他洗过几回澡,就他原本那埋汰样儿,着实不合适在这客舍进出,即便主人家不介意,也得考虑考虑客人的感受不是。
罗用每天下午过去讲课的时候,那冯狗儿就坐在角落里听着,罗用见他听得认真,便送给他一块小黑板,至于石膏,这客舍里到处都是,也不是什么很值钱的东西,有些个郎君买了,就搁在柜台那边,给大伙儿随便拿随便用。
近来好些郎君都改用鹅毛笔,店里的石膏就更充足了,柜台上装了大半篮子,也没几个人会去拿来用,倒是便宜了这冯狗儿,每日都要去拿一两块。
罗用觉得这冯狗儿的计算能力还不错,比他家五郎强些。
五郎:……
说实在的,罗家这些兄弟姐妹里头,目前看来,也就四娘突出一点,那丫头身上有股子闯劲,将来说不定还真能成点事。
像大娘二娘她们对目前的生活都还算是比较满意的样子,似乎并没有什么野心想去争取更多。倒也不是说这样的心态有什么不好,但是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的成功,都是靠人们自己去争取来的,没有争取过的人,就没有机会。
五郎的性格与四娘很不相同,四娘是那种会让人把她当对手当头儿的类型,真正会跟她交心,与她并肩而行的人怕是很少。
五郎恰恰相反,这小子给人的感觉就是特别容易亲近,虽然不认为他是一个多么有能耐的人,但还是愿意跟他交朋友,在他碰到困难的时候也愿意帮助他维护他,这大概就是五郎身上的长处了。
而且在罗用看来,他们家五郎并非一点都不好强,他与四娘年纪相近,四娘又一向是个突出的,他果真就很愿意一直扮演一个没用的弟弟的形象吗?
他应该多少也是会有一些压力的,也许他自己现在还没能察觉到这一点,但是不想成为一个无能的人,不想让自己显得太过平庸,这样一个目前尚还模糊不清的念头,也许正是促成他将来不断成长的动力。
至于下面那两个小的,现在还看不太出来究竟,那两个从记事起,就没怎么吃过苦,家里头吃穿不愁,出去外面玩,也总能受到比村子里其他孩子更好的对待,这样的环境其实并不利于成长,罗用只希望他们将来不要长歪了才好。
所以相对于四娘五郎,罗用对待他们两个就会稍微严厉一点,管束得也更多一些。
手里头画着图,一边画着,一边又想起自家这些兄弟姐妹来了。
其实无论他们将来的人生是平凡还是不凡,对于罗用来说,他们都是这个世界上最最重要的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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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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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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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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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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