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南北杂货>141.领导者
  林父林母此举,既是给林大嫂林二嫂一个交代,也是给她们的一个下马威,谁若是不想好生在林家过日子了,那便都回娘家去吧。

  林大嫂林二嫂果真也有几分害怕,在这个年代,寻常人家的女儿出嫁以后,娘家哪里还能有她们的容身之处,又不是家家都有一个罗三郎。

  若她们也像六郎媳妇那帮被赶回娘家去,里子面子都丢完了不说,就连人品也会受到质疑,婆家人若是有意为难,迟迟不去接人,那更是要把她们架在火上烤。

  于是就这样,林大嫂林二嫂“病好了”,家里又有人做饭做家务了,男人们便也都开始干活,做醋做豆腐,整个林家院子慢慢又开始运转了起来。

  只那林春秋媳妇,却是万万也想不到,先前还对她疼爱有加的翁婆,关键时候竟然能给自己来这一招。

  也怪她自视太高,在娘家那边她是家里最小的女儿,是耶娘的心头肉,待到嫁出门去,还不就是一个寻常媳妇子,她那娘家也只是寻常农户,又不是什么高门大户,谁人还能捧着她不成?

  那一日,林春秋媳妇被她父亲带出西坡村的时候,是一路哭着回去的,叫好些人看了热闹,连许家客舍这边也有不少人议论。

  “你说我是不是做得太过了?”瞅着空子,罗大娘便问罗用道。

  “阿姊可是心软了?”罗用问她。

  “她毕竟年岁小,家里又总惯着,有些不晓事也是寻常,倒不一定就是个不好的。”看那林春秋媳妇这般,罗大娘不禁也想起自己当初刚过门的光景了。

  她实在也是没料到,林大嫂林二嫂力起来,后果竟然这么严重,也没料到林父林母这回竟是下了狠心。

  “阿姊不需介怀,她若果真是个好的,早早吃了这个教训,也是有益无害。”罗用说道。

  在罗用看来,无论是多么年轻也好,胆敢对人张牙舞爪,就该做好被人甩耳光的心理准备。再说这林春秋媳妇也不是当面锣对面鼓地与罗大娘对峙,尽在背后耍心眼子,罗用对于这样的人尤其不喜。

  时间进入二月份,天气也一天一天暖和起来,水泥作坊那边的生意也是一日好过一日。

  来他们水泥作坊干活的人,也比入冬前更多,很多人都是从比较远的地方过来,他们听那些挑水泥的脚夫说,罗家水泥作坊的待遇很好,每日能管两顿热的,中午还要另一些吃食让工人垫肚子。

  听说工钱也不少,有些活计是按计件,比如说摔泥坯,每个泥坯的价钱就都是定好的,你自己能摔多少泥坯就能拿多少钱,还有一些是固定工资,每日一文半到三文不等。

  拿钱最多活计最轻的,就非那看火的工作莫属了,就是要时时警醒着,若是一个不注意,很可能一窑的水泥就都作废了,那可是大窑,那一窑水泥能卖许多钱呢。

  听闻那罗三郎倒也不叫他们赔,就是记着,这一窑的水泥烧出来是个什么品质,是最好的还是中等的还是最差的还是根本不能用的,那边都有专人记录,最后一个月汇总下来,成绩好的还能拿奖金,成绩越好拿得越多,成绩差的倒是也不扣钱,就是差到了一定程度以后,他们就要换人了。

  “你们是没看到,从离石县到西坡村那条路修得有多好,又平整又坚固,整个跟镜面一般。”

  “那踩在上边还不得打滑啊?”

  “哈哈哈!”

  “倒是在上边划了些纹路,防滑的。”

  “果真能有那般平?”

  “自然,推着车子走在那上头,就跟走在天上一般。”

  “你们这不是都挑担呢,哪里来的车?”

  “那离石县城外边就有租车的,大车一日一文钱,小车一日半文钱。”

  “那也不便宜。”

  “那大车一回能运三五担呢。”

  “……”

  很多人听过了这些脚夫们的描述,都很想去西坡村看看,于是便有村人结伴而来,有些个讲究一点的,还能背个包裹,在里头放一两件换洗的衣物,还有一些人就很简单,往怀里揣几个杂面饼子,直接便出门了。

  待他们走到了离石县城一看,这人来人往的,竟是比他们想象的还要热闹几分,在距离城门口不远的地方,果然有一条异常平整的土黄色水泥路,沿着这条路一直走,就是西坡村了,就算是第一次来这里的人,也绝对不用担心找不到地方。

  那水泥作坊整日都是一副热火朝天的劳动景象,每日里吃得饱饱的,大伙儿身上都格外有力气,在一群群或强壮或消瘦的男人中间,偶尔也能看到一两个女子。

  这些需要养家糊口的女子,干起活来半点不比男子差,不过管作坊的那些人,还是会尽量安排相对轻省的活计给她们做。

  “嘿!闪开!闪开!”几个新来的这一愣神,倒是挡着道儿了。

  只见那边疾步走过来一个拖着车子的女子,她那车瞅着也奇怪,四个轮子的,每个轮子约莫只有拳头大小,那车板离地面很近,其中一头还有一个半人高的拉把,这时候她那车上摞了不少泥坯,瞅着就很重,不过这作坊周围许多地面都是铺了水泥的,又几乎没有坡度,她一个女子拉着那一车泥坯走,倒也不显十分吃力。

  罗家的水泥作坊不怎么挑人,基本上只要来了,就都能上工,不过那些不好好干活的懒蛋,他们也是说踢就踢,这倒是很符合罗三郎的一贯作风,他若是能容得下有人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浑水摸鱼,那便也不能有那棺材板儿的名号了。

  辛苦一天之后,晚饭总是比较丰盛的,像肉骨头汤还有下水这些都是很平常的,粟米粥也是经常熬,偶尔还能吃上包子啊煎饼啊这些东西。

  对于寻常人家来说,这样的伙食,就是在自己家也不是经常能吃上的,更别说出来给人做工了。

  吃饱喝足,讲究点的还能洗漱洗漱,不讲究的就可以直接睡觉了,还有些个爱热闹,睡觉前总要一堆一堆地凑在一起说闲话。

  他们的工舍就建在水泥路北面,跟村子是同一个方向,距离他们平日取土的那片山坡有些距离,据说是因为担心那个山坡滑下来。

  这一整排的工舍,每一间屋子里都是同样的格局,四四方方一个大屋子,再在里头砌一个大火炕,晚上睡觉的时候七八个人就在那炕头上躺一排,倒也十分热闹。

  这年头的人大多都喜欢热闹,就连那几个新来的黑人也不例外。

  都说昆仑奴性情温良,此言倒是不虚,这几个黑人在这水泥作坊做了一段时间的活计以后,渐渐的也就对周围的人放下了心防。

  他们似乎是来自一个很少生气的种族,平时就算那些工友们玩笑开得有些过了,他们也从来不生气,常常都可以看到他们顶着一张大黑脸咧着嘴笑得一脸傻样,给人一种特别和气好说话的感觉,干活的时候又舍得下力气,作坊里不少人都愿意跟这几个黑人搭伴干活。

  “阿普,我阿兄今日又给我们留了一个算术题,说有三个村子的人一起修路,第一个村子一天能修二里路,第二个村子……”这一日吃过晚饭,罗五郎又跑去找那个先前生病的黑人。

  前阵子罗五郎与林荣王绍两人出来玩的时候,就看到这个新来的黑人正用一块路边捡来的劣质石膏,在水泥路面上写写画画,他凑过去一看,原来是一个算术题。

  五郎还是很同情这几个黑人的遭遇的,也不害怕这几个看起来长得有点奇怪实际上脾气特别好的大块头,于是他就当了一回老师,把那道题的解法告诉了他,那个黑人听得非常认真,但是他的基础实在是太差了,于是在之后的日子里,五郎没事的时候就会过来给他补补课。

  五郎问他叫什么名字,他就叽里咕噜突出一串奇怪的言,五郎学不来,只隐约听到一个普字,于是就管这个黑人唤作阿普了,渐渐的其他人也都这么喊开了。

  大家都知道阿普是这三个黑人的头头,他不像另外两个黑人那么好哄,不仅汉话说得不错,而且还会算术。

  “十五天半。”这时候,还未等五郎把题目说完,阿普就直接把答案给报了出来。

  “你怎的这般快?”五郎吃惊道。

  “方才听到别人说。”阿普咧嘴笑道。

  “那你这个答案也是听人说的?”五郎问他。

  “我自己做的。”阿普正色道。

  “吹牛,我都做不出来,还是去问过了阿兄才知道解法。”五郎不信。

  “你算术差。”阿普实事求是道。

  “……”五郎不吱声了,他算术确实不好,四娘边学边玩都学得比他快。

  “不要泄气。”阿普拍了拍他的肩膀,在他看来,这么小的孩子能学到这么多的知识,已经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了。

  “阿普,你这是做什么,又要到山上抓兔子吗?”看到阿普手里头正在做着的一个小工具,五郎又高兴了。

  早前阿普在山坡上套到一只兔子,他们一起烤了吃,滋味很是不错,只可惜当时人太多了,五郎也没吃到几口。

  “春天不行,动物要下崽。”阿普摇头道。

  “哦,这个我阿兄也说过。”春天不能抓兔子,那只好等到夏天的时候了,五郎叹了一口气,又问阿普道:“你们老家的树林里也有兔子吗?”

  “有。”阿普回答说。

  “你们那里的兔子长得什么样?也跟我们这里的兔子长的一个样吗?隔得这么远,连人都长得不一样了……”

  “有点不一样,我们那里的兔子……”

  这一大一小一黑一黄的两个人,倒是挺有共同语言,罗五郎对阿普他们的老家充满了好奇,而阿普对自己的故乡也十分怀念,他俩凑到一起的时候,不是聊数学题,就是聊阿普的故乡

  “阿姊,我去找阿普,天黑前就回来了。”这一日吃过晚饭,五郎那小子就又蹿出去了。

  “这般晚了还要往外跑。”二娘念叨。

  “由他去吧,那边那么多工人呢,出不了事。”罗用说道。

  罗用吃完了饭就倚在杂货铺的炕头上看书,看的是他给五郎买的那一本诗经,这书二娘她们喜欢,罗用其实一般,但是生活在眼下这个时代,没有背过诗经的,都容易被人当文盲看待。

  这时候他手里捧着书,眼神瞄着五郎出院子的身影,嘴角噙着一抹笑:去吧少年,去获得那个黑人的友谊吧,还有他的感激与忠诚。

  罗用一直都觉得那个叫阿普的黑人不简单,因为他比另外两个黑人更有警惕性,而且隐隐的,好像一直把照顾另外两个人当成自己的责任。

  是什么样的人,才能有这样的责任感?自然是领导者了。罗用猜想他就算不是部落里的领,至少也应该是领的儿子或者是下一任领的资优候选人之类的。

  虽然一早就听说他有着比较好的算术能力,但是罗用更加看重的,还是他的领导能力,一个优秀的领导者与生俱来的个人魅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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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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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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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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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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