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南北杂货>135.野驴
  在这个时代,很多读书人都有心怀天下造福苍生的胸怀和抱负,然而再高远的抱负,有时候也抵不过眼前的利益。

  对于有钱买得起奴隶的人来说,人口买卖实在太具有诱惑力,它的好处太多了,而这时候能够读得起书的,往往也都是一些社会上层阶级,他们是既得利益群体。

  因为放不下这样的利益,所以很多人都会给自己找各种各样的理由,意图让它成为一件理所当然的甚至是正确的事。

  罗用只用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就戳破了这一层由古往今来无数人费心编织出来的假象。

  他的话就像一把刀,直直地扎进了许多人心底,有些人被他扎得疼痛难当,有些人却是被扎得痛快淋漓。

  并非所有人都是在自欺欺人,很多人他们是真的不知道这样的一个道理,因为从来没有人对他们说过这样的话。

  他们从小读的那些书籍,那也都是人写出来的,写书的人难免也会受到时代和身份的局限。教给他们做人的道理的老师和父母,自身同样也会受到这样的局限。

  这样的局限会蒙蔽人们的眼睛,也蒙蔽了思想和心灵。

  圣贤之所以为圣贤,或许正是因为他们的智慧,在他们当时所处的空间,能够突破这一层局限,给当时的人带来全新的光明。

  北宋诗人唐子西曾经在蜀道一家馆舍的墙壁上看到有人提了这样的一句话:“天不生仲尼,万古如长夜。”

  等到了二十一世纪信息大爆炸的时候,人们也许会从孔圣人的言论中找到一些时代的局限性,但是在公元前四五世纪那时候,他的智慧对于当时的人来说,就是一盏明灯,照亮了他们原本蒙昧混沌的世界。

  所谓大道至简,罗用这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也帮一些人拨开了迷雾,让他们看到迷雾后面那个最简单的道理。

  他自己说过了便过了,毕竟罗用也不指望自己能够在这一时半会里面改变一整个时代的观念,只不过是说出自己的想法而已。

  他并不知道自己这三言两语在听者的心中掀起了多么大的波澜,在那个信息大爆炸的未来世界生活了二十几年的罗用,有时候常常也会忘记了在眼下这个时代,人们对于真理和大道的渴望与追求。

  也就是这一次,很多人对于罗用这个人的感官才真正生了变化。

  有大智慧的人往往也有大胸怀,如今再去回想他之前传播盘火炕法与烧土粪法这些事情,不免又有了全新的感受,自己向他求教,喊他一声先生,实在是心服口服。

  时间过去十余日。

  长安城中,有一群少年人正在朋友家中吃茶说话,席间就提到了离石县罗三郎,左一个棺材板儿右一个棺材板儿的正说得兴起,没曾想竟被路过的家主给听了个正着。

  家主这两日刚刚收到自己一个老友从离石县寄来的信件,为那信件中的只言片语,正在苦思冥想,心念纷杂。

  这时候见自家儿子和他的这些朋友,年岁比那罗三郎还长,却还是一副不知事的模样,忍不住就把他们给训了一顿。末了还来了一句:“你们既是无事,便去离石县与那罗三郎学些算术吧。”

  “阿耶!”他儿子顿时瞪大了眼睛,这大冷的天,外边风大雪大的,他老子竟然要把他扔去离石县?就因为他们几个说了那罗三郎几句?那罗三郎有什么好,比他亲儿子还好?

  “坐马车太慢,你们都给我骑马去,七日之内若是不到西坡村,看我到时候怎么收拾你。”他老子又补充道。

  这不成器的东西,也是时候该要好好管教一番了,整日就只知道在这长安城中厮混,被人利用愚弄也全然不知,就这货色,将来就算为他谋得官来,怕也是害人害己。

  “世伯……”这老头要管教自家儿子也就算了,怎的连他们这些做朋友的也要一起管?

  “这事我会跟你们家里说,都各自回去准备吧,明日一早便出。”与他儿子从小来往的,也就是这么几个少年人了,虽然不成器,出身却都很不错,倒也没有品性特别恶劣的,就是胸无大志,整日只知玩乐打闹,听闻那罗三郎是个厉害的,若能趁着这一次机会,叫这些臭小子们知道知道天高地厚,那就再好不过了。

  就这样,这群年轻人就被他打回家,各自准备行囊去了,然后又让人送信到各家各府,告诉他们的家里人自己打算把儿子送去离石县学做人的决心。

  然后没有任何意外的,第二天一早,这一行少年人总共六个,一个没落下,全都在家人的目送下,背着包裹骑着马匹离开了长安城。

  这些少年们的家人有送他们到城门口的,也有送他们到坊门口的,还有只送到自家大门口的,甚至还有在书房里甩甩手让他赶紧滚的。

  一群难兄难弟骑着马在官道上顶风冒雪地赶路,心中只觉苦不堪言,刚开始还能相互吼着说几句话,抱怨抱怨各家父母的心狠,在灌了满嘴风雪之后,便都消停了。

  跑出去约莫二十多里地,暮的看到路边有人用青布搭起的一个帐幔,原本还当是哪个富贵人家在赶路途中停下来歇息,跑近了一看,竟是一个熟人。

  “阎六,你怎的会在此处?”这一行少年人都很吃惊。

  “听闻诸位要去离石县,此去山高水远,风大雪大,阎某便在此处搭棚静候,为诸位奉上一杯热茶。”

  自打离开那离石县之后,这阎六倒是又瘦回来了,这时候见他站在那风雪之中,笑盈盈地冲着马上那几人拱手,端的是一副霁月风光温润如玉。

  “哈哈哈,还是兄弟你够意思!”其中一个少年人高声大笑道。

  “请诸位郎君下马饮茶。”阎六抬手示意众人道帐幔里面坐。

  那几个少年人刚好被那风雪吹得脸上都麻了,鼻子嘴巴都不像是自己的,眼睫毛上甚至还挂了冰霜,这时候能有一杯热茶来饮,自然乐意,一个个高高兴兴下了马,到那帐幔里面饮茶去了。

  他们这些人也都是常来常往的,席间吃茶闲聊,很是随意悠闲。

  “阎六,你小子老实说吧,大冷天的,这么兴师动众的在这里候着我们,究竟有什么图谋。”待吃过一杯热茶之后,一个少年人玩笑着道。

  “倒是瞒不过你。”阎六无奈笑笑:“现如今在这长安城中,谁不想要一双那西坡村的胶底皮靴,听闻你们这一次要去找罗三郎学算术,想来以诸位的门第人品,那罗三郎定是会对你们以礼相待。”

  “哼,那可未必。”这几个少年人对罗用的印象显然很不好,虽然他们根本没有见过罗用本人。

  “阎六你既然想要他的靴子,何不自己去问问,不然你也别回去了,便与我几人一同去西坡村吧?”另一个少年人热情邀请道。

  “听闻长安城中不少郎君亲去,都买不着那靴子,我又算得了什么。”那阎六摇头道。

  “你先前不是也曾去过离石县,与那罗三便无半点交情?”当即又有人问。

  “像他那样的人物,与我这种商贾之辈又能有什么交情。”阎六苦笑道。

  “他又有什么了不起。”

  “不过是个农舍奴。”

  “虽非商贾,我看他也行商贾之事。”

  “不过是得了几回赏赐,还就觉得自己身份尊贵起来了不成?”

  “……”

  听阎六的口风,那罗用竟还有瞧不起他的意思,一群少年人登时便有些义愤填膺起来,你一言我一语,说的都是罗用的不好。

  阎六只在一旁笑眯眯听着,不时倒是还要劝上几句,一副虽然我心里很受伤,但我还是很坚强,你们也不要太过在意的模样,把那几个愣头青哄了个十成十。

  阎六这个人,说他手段多么高那也是没有的,要哄长安城中那些个老狐狸他不行,但是哄哄这些涉世未深却又自以为是,总以为自己天资过人智力群的官二代,那还是比较容易的。

  只要哄住了这些小郎君,便也足够他在长安城混口饭吃了,加上他自己家族的经营,若能再搭上几根好线,他的事业可不就风声水起了。

  阎六平日里在长安城,是不说罗用好话的,去年他从罗用那里弄了几套羊绒毛衣裤作为定金,开春的时候,却又懒得费那个工夫真的给他送什么杜种树苗过去,于是就这样毫无心理压力地把那些定金给昧了下来。

  后来罗用又整出了不少好东西,阎六知道以对方的行事作风,自己若是再凑上去,肯定是讨不着什么好,一个弄得不好,还得被他怼到没脸,毕竟那可是个连皇帝都敢怼的主儿。

  因为心有不甘,他就把罗用给怨恨起来了,既想要她手里头的好东西,又巴不得看他倒霉。

  他在长安城中也是笼络了不少人的,尤其是这些涉世未深的愣头青,平日里就算是听到一些阎六不好的风评,也只当那是世人的偏见,不过就是人云亦云罢了。

  吃过了热茶,又从好友那里感受到了“满满的友谊”之后,一行少年人再次上路,心情也是好了许多。

  骑着马,顶风冒雪赶了六七日,总算顺利到了离石县,因为时间紧张,他们也不敢进城休息,在城外问过路人之后,一路便往西坡村奔去了。

  那臭老头说了七日内不到西坡村就要收拾他们,那肯定就是要收拾的,一日都晚不得,如今再回头去想,当初在长安城外闲坐吃茶的那小半日工夫,着实也太过奢侈了一些。

  这一日的雪下的尤其大,寒风呼啸,厚厚的大雪盖住了水泥路面。

  天气恶劣,也没什么人去西坡村运水泥,村民们也很少有出来活动的,所以这一路,他们只觉得自己是奔跑在了荒郊野外。

  待到近了西坡村,忽见一头健硕的毛驴正在雪地里奔跑闲逛,风雪之中,自有一番惬意姿态。

  这些明明已经过了中二的岁数却依旧还很中二的中二少年们,个个都做过在荒山野外遇到神鹿骏马,从此将它驯服成为自己的坐骑,骑着它在长安城中行走,风光无限羡煞旁人的美梦。

  眼前这一头虽然非鹿非马,只是一头毛驴,但那也是一头顶帅顶帅的毛驴啊,少年们顿时就觉得自己的梦想已经实现了一大半,登时便有人兴奋大喊:“快看!野驴!”

  “!”五对抬头看了这些人一眼,二话不说,转身用后腿猛刨几下,刨起地面上的雪团子把那些人砸了个满头满脸。

  “昂咴咴咴!”你特么才是野驴,傻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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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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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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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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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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