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闺女也是家中长女,今年十八,长得端正,干活也利索,甭管是家务活还是农活,她都是一把好手。
原本以她的人品相貌,要寻个差不多的人家应是不难,之所以熬到十八岁才嫁人,实在也是被家里给拖累了。那石子沟穷乡僻壤的,连正经田地都没多少,偏他家又生了一串娃娃,别人都怕她出嫁以后还顾着娘家,从婆家往娘家掏东西。
这刘大娘当初熬到十六七都没个正经人家来问,他们村好些人都说她以后八成就是给人当续弦的命,还有说她要给人当妾的,甚至还有一些不正经的老光棍老色狼乱打主意。
谁又能想得到,最后她竟能被西坡村的姚大郎给看上,那西坡村多富裕,这十里八乡的小娘子们,谁人不想嫁去西坡村,在那西坡村为数不多的几个小郎君里头,除了罗三郎,也就是这姚大郎最是被人看好。
婚宴当日,村里村外都是喜气洋洋的,罗用因还在孝中,便没有去凑那个热闹。
听人说那石子沟地方太偏,山路又陡,牛车根本上不去,迎亲的队伍去了以后,新娘子便跟着他们一起,用两条腿走下山来,一直走到山下大路边,才坐上了姚家的牛车。
这年头也不兴坐轿,罗用记忆中的那些大红轿子花盖头都是没有的,新娘也不着红装,而是穿着一身青绿色的衣裙,用一把团扇微微遮了面颊。
姚大郎则穿着一身赭色衣袍,两人站在一处,也是精精神神清清爽爽的一对年轻夫妇。
若是在富贵人家,就会给新郎置办红装,新娘穿青装,这就是传说中的红男绿女,但是对于姚家来说,一件色彩鲜艳的红袍,依旧是不可承受的,也是不实用的。
在他们这种小村子里,像这样的操办,也已经算是顶体面的了,他们村大多数人当初都是穿着麻衣短褐结的婚,从前更困难的时候,有些人家甚至连一身像样的布料都凑不出来。
姚家现在有田有地,还做着豆腐买卖,另外他家院子一直有给一些商贩提供食宿,因为住在村里要比住许家客舍便宜些,许多常来常往的小商贩,还是会选择住在村中。
每日即便只能挣到少少的几文钱,日积月累,也是比较可观。毕竟在这年月,家家户户挣点钱都挺不容易,像石子沟那边,除了粮食家禽蛋类,几乎就没有什么其他来钱的渠道了,所以家家户户都很穷。
姚家那边摆起了宴席,罗家人却因为丧期未满不能前去,一来不合礼法,二来对主人家也不好。
但就算是人不到,礼总是要到,这时候也没有礼钱的说法,起码在他们这村子里是没有的,大家去吃喜酒的时候,拿的大多也都是一些粮食米面鸡蛋。
罗用与二娘她们一起蒸了一锅枣豆糕送过去,待到开席的时候,那边也给他们送了几道热菜过来,给得还挺多,于是这一天晚上四娘又不用做饭了。
说起来,四娘近来也是轻松多了,因为早前余媒婆说的要给他家介绍的养猪的帮工,这时候已经上岗了,如此一来,彭二便腾出手来,只要在罗家院子这边帮忙就好,罗家兄妹几个肩上的担子顿时就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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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娘,今日还有枣豆糕哩。”傍晚时分,一个十岁上下的小丫头拎着一个用高粱杆编的盖篮从罗家院子出来,一路小跑着下了坡,一直跑到猪圈前面,压低了声音一脸兴奋地对正在干活的妇人说道。
“先放屋里去,待我再把这里收拾收拾就吃饭。”妇人笑道。
“阿娘你快些。”小丫头不住地催促。
“这便好了。”原本也没多少活了,罗家那些大猪小猪,今日也都已经喂过三遍,这时候她就只是想把这猪圈周围收拾得齐整些。
这母女二人,便是那余媒婆介绍过来的人了,当初她二人刚来的时候,罗用也是有些犹豫,让这样一对干干净净的母女,每日住在猪圈旁边,做着喂猪的活计,总觉有些不合适。
但那余媒婆也说这郑氏是个手脚利索的,又言她一个女郎要独自养活家中四个孩子十分不易,罗用想了想,终究还是点了头。
这几日,罗用请了几个定胡人着手在自家院子侧面,面向猪圈的方向,挨着院子外墙砌起了两间土坯房,毕竟那边的杂物房连个火炕都没有,现在勉强住着还成,等到了冬天,就不好再住人了。
至于让这一对母女住进罗家院子里,罗用是没想过,这郑氏也未必很想住进去,毕竟还带着个十来岁的女儿,若是被传出什么不好听的闲话,将来可就寻不着好人家。
“阿娘,这枣豆糕可要卖一文钱一块呢,还得是逢五那几天,听说在许家客舍那里,一小盘就要卖十文钱。”吃饭的时候,小丫头口里嚼着饭菜,那两只眼睛就跟黏在枣豆糕上头似得,拔都拔不下来。
“你若爱吃,便把这两块都吃了。”郑氏缓缓夹了一筷子青菜放到碗里,她这副身体因为长期的营养不良有些亏着了,今天干了一整天的活,她这时候身上已经没多少力气。
“……还是留给阿姊和阿弟吧,我这几日吃得够好了。”那丫头想了想,摇摇头说道。
“他们如何吃得着?”郑氏又是好笑又有几分欣慰。
“让那些定胡人帮我们稍过去吧,他们每日都有人进城呢。”她女儿说。
“莫要与人添麻烦,没通过信,他们也不知道自己出来拿,难道还要让人将东西送去家里不成,人家哪里知道咱们家的住处。”这罗家的伙食实在很好,郑氏也不是没起过要给城里的长女和幼子稍些吃食的想法,只是这么远的路,他与那些人又不熟,若只是顺路捎一捎倒也还好,若还要央人给她送到家里去,那就太过了。
“……”那小丫头不做声了。
她跟阿娘在这西坡村给罗家干活,除了喂猪其他都不用管,每日三顿还是罗家给做好的,只要提前将自己的碗碟装在篮子里提过去就行,罗家人做饭的时候,会给她们母女多做一份,罗家人吃什么她们就吃什么。
这些天她每天都吃得饱饱的,还吃了不少好东西,今日还赶上一个喜宴,不止有宴席上的菜肴,还有她心心念念的枣豆糕,阿姊她们在城里又吃些什么呢,大约又是杂面饼子蘸酱吧,最多再煮些菜汤。
“待你在这里待满一月,便换二娘过来。”过了一会儿,郑氏说道。
“咦?”小丫头没反应过来,早前她们可不是这么说的,阿娘说二娘快嫁人了,还是少在外头露面,有她在家里看着三郎和五郎,阿娘也能放心,之所以带自己过来,是因为她年纪虽小却有把子力气,能帮忙干活,又是个女娃,方便跟阿娘睡一张床,怎的现在又改主意了?
“叫她吃好些,将来好寻人家。”郑氏说道。
“哦!”那小丫头咧嘴笑了笑,很爽快就答应了。罗家的饭菜是很好吃,但只要是家里头的姊弟,无论谁吃了,她都不觉得吃亏。反正她们姊弟几个总不可能都过来的,阿娘也说了,那么多小孩一起过来,主人家肯定不会要他们。
“今日这两块糕你便吃了吧。”自家闺女这么懂事,郑氏也很欣慰。
“阿娘你也吃,那里头有红糖,还有红枣鸡蛋,可补了。”她们家的孩子向来没有吃独食的习惯。
母女二人吃过晚饭,收拾了餐桌,洗干净碗筷,又稍作洗漱,便歇下了。
小丫头没心没肺,今日帮着做了些活计,晚上又吃得饱,躺到床上,没一会儿便沉沉睡去了,郑氏心里有事,一时还睡不着。
有些事情,郑氏并没有跟她女儿说。今日那迎亲的队伍进村的时候,她也看到了,那刘大娘是个有福气的,嫁与姚茂云那样的后生,往后就不用再过苦日子了。
那姚家好得很,原本就种着许多田地,这两年更是挣了不少钱,连牛车都有了,家里头除了姚茂云,下边还有一个幼弟,今年才刚十二岁,听闻原本还有一个二弟,比姚茂云就小一两岁,兄弟二人整日一起干活,感情好得很,只可惜,前两年叫一场泥石流给埋了,若不是如此,他家的日子肯定比现在更红火,也是因为这个,那姚老汉现在也不骂人了,从前听说是个爆脾气……
见那刘大娘得了这样的好姻缘,郑氏难免就有几分心动,待她把自己那大女儿接过来,若是也能在这西坡村寻个好人家,那就谢天谢地了。
她家闺女她自己晓得,模样都算不上是顶好的,小的这个好赖还有个笑模样,大的那个,小小年纪,面上就已经有了愁苦之色,又是个拘谨的,又生在她们这样的家庭,想要找个好人家,也是难得很。
没办法,这都是命啊……
当初她们实在过不下去的时候,大的那个,就生怕自己会把她卖了,最后郑氏还是把大伯家的长女给卖掉了,她这个做婶娘的,亲手卖掉了侄女儿,说是因为她是家中最年长的,所以才卖的她,其实又何尝没有私心。
那倒是个伶俐的丫头,好像早就料到了一般,从头到尾,竟没跟她说过一句抱怨的话。
自那丫头走了以后,她那个弟弟也变得寡言少语起来了,从前多可心的一个孩子,整日婶娘婶娘地叫着,就算没了耶娘,整日也是笑嘻嘻的。
自家长女也是,自从那件事之后,整个人都变得沉闷了。却也是无法,人都是这么过来的,想当年,郑氏自己又何尝没有过天真烂漫的时候,如今瞅瞅都成了什么模样。
现如今,他们家就剩下四个孩子了,最大的是郑氏的长女,今年十四,唤作二娘,她们姐弟几个一直跟大伯家的孩子生活在一起,所以排行也是一起,男女也没有分开。
二娘下来是三郎,大伯家的小儿子,今年十岁,三郎下来是四娘,郑氏的次女,比三郎小几个月,也是十岁,最后就是五郎,郑氏幼子,今年八岁。
为了养活这些孩子,郑氏也是豁了命出去干活,近年来离石县城来了不少外地商贾,这些人出门在外,大多没带女眷,吃饭还可以在外头的食铺解决,洗衣就成了一个大问题,城中一些家境贫寒的妇人便以帮人浆洗衣物挣钱。
在那三川河边,每日都能看到许多洗衣的妇人,从今年开春,郑氏做那活计也有小半年了,倒也挣了些,就是十分辛苦,日日浸在那凉水之中,身子终也是有些吃不住。
余媒婆倒是个热心的,帮她寻了这么一个好活计,养猪虽也是体力活,但比帮人洗衣服已经好很多了,挣得也多些,若能一直做下去,日子也是十分安稳的。
东家更是极好的,他们家里虽然没了大人,兄弟姐妹几个却也能把日子过得有模有样,对待她们母女亦是十分宽厚,不像城里有些人家,动不动就对着雇工吆五喝六的,这在罗家是从来没有的事。
还有那彭二,真真是个有福气的,虽是买来,却能与那罗家兄弟姐妹几个同吃同住,正经就跟个罗家人一般。
郑氏想到自家侄女儿,想着她是不是也跟彭二一般,能被卖到一个好人家,受到主人家的善待。
又想着自己若是在这罗家一直做下去,时间长了,好歹也能有几分情分,将来若能找到她那侄女儿,能不能求一求罗三郎,央他出面帮自己再把人给买回来,听说王老大家的长子就是这么买回来的。
只希望那个孩子一定要活着才好,别的都不要紧,只要活着就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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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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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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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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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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