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子里的老人听了都忍不住瞪大了眼睛。
严勇那小子竟然还能回来。
“我们当年还以为这小子死在豺狼虎豹的腹中,怎么就回来了?”
有好心的就道:“人家不仅回来了,现如今还成了一个威武的大将军了!”
嘶!
村民们倒吸了一口凉气。
于是,严家门外就挤满了人,一开始大多数人是不信的。
当年严家的严勇是村子里出了名的精壮汉子,这小子身长九尺,壮得就跟一头熊似的,那可是十里八乡的好夫婿人选啊!
这么壮的身子骨,养家糊口种地那是一点都不含糊!
可奈何严勇这个人不务正业,放着这么壮实的身子骨就是不肯老实种地,非要跑去琢磨打猎的事情。
你想,这打猎是正业吗?别说朝廷规定猎户是要缴税的,这个税银并不比种地的少,但种地他踏实啊。
地是实实在在的,可是打猎不是。
山里有凶猛的野兽,愣凭你多有本事也有可能扑空,甚至有可能有性命之忧,但是种地不一样啊。
你在地里累不死,碰到要命的事情的概率总要低许多吧?
于是乎,很多人家瞬间就打了退堂鼓。
这么不踏实的男人不能嫁,嫁过去搞不好不出多久就守寡了。
因为打猎着实是一个危险并且无法保证收益的职业,因此严勇一下子就不那么受欢迎了。
直到有一天,严勇上了山之后真的没回来。
当时村里人还在议论呢,说老严家也不是穷的吃不上饭的人家,怎么会让孩子去打猎呢?
一般只有那种实在是买不起地,很穷的人家正在打基础没办法,才会让家里的男人上山打猎,打猎之后的收益攒下来,攒到一定程度之后就买地,然后过上种地的安生生活。
当时严父严母都还活着,严家确实还没到这个份上。
所以说就是严勇自己不踏实,那么高大的一个汉子竟然是一个懒汉!
“哟,真回来了呀?”
有抢先占据有利地形的媳妇儿目光闪烁的看了一眼那守在门外的将士,一副想说又不敢说的模样。
“看样子是回来了,要不然严家哪有这样气派的亲戚啊,哎哟,出个门竟然都带将士的呀,你们看看,穿的都是上战场打仗的那种铠甲!”
“严家小子这次回来看来是出人头地了!哎真是可惜啊,其实当年我早就看出那小子非池中之物,可是奈何我家老头子死活不同意把闺女儿嫁给他,如果当初我坚持的话,我家闺女儿岂不是当了大官的夫人了?”
一个头发花白的妇人唉声叹气道。
“你可得了吧,当年不是你自己嫌弃严勇没出息啊,说他家里也没到那个地步,却要上山去打猎,把脑袋悬在裤腰带上,闺女儿嫁过去迟早有一天是要守寡的,你闺女儿当时可中意严勇了,还在家里哭了好久,眼睛都哭红了不是?”
那妇人被人揭穿,又急又气,顿时恼羞成怒。
“你敢胡说八道,我撕烂你的嘴!”
有人见这老太太恼羞成怒,立即出馊主意,“温婶子,你家雪梅不是守寡了吗?带着一个女儿日子不好过,如果来求求人家,说不定能把你家雪梅收了做妾侍,你们也算是大官的丈母娘了!”
说话的其实是村子里的二流子混不吝。
但是温老太竟然还真听进去了……
如果顾玉珠在的话多半是会无比无语的,竟然会有这样的人,造物主真是妙不可言。
严凤茹并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事实上她一直觉得自己的眼泪早就在小叔失踪,父母去世的时候全部都流干了。
她要养活弟弟妹妹这么一大家子的人,眼泪是最没用的东西。
所以进屋之后她很快就冷静了下来。
“小叔,那您当初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们都以为您已经……”
严勇从小就是兄嫂养大的,因为是幺子,也就比兄嫂最大的女儿严凤茹年长四岁。如今不过是四十出头。
“当年的事情一言难尽,我进山之后本想深入一些打些稀罕的大型猎物,谁知误入了熊瞎子的老巢,当时那头母熊刚生产完,正是凶狠的时候,我被两头熊追的满山跑,不慎跌落山谷,等我醒过来的时候已经不记得自己是谁了。”
顾玉珠和小婉对视一眼,原来是这样。
这样就解释得通了,为什么活着的严小叔没有回来找家人,因为他失忆了呀。
失忆了根本就不记得自己是谁,虽然被人救了,肯定也是没地方去。
“当时我慌不择路,那两头熊大概对我恨之入骨,以为我要偷它们的崽子,把我赶到了南疆边境,我失忆之后无处可去就参了军。”
林氏和应氏听到他被熊瞎子追赶,脸上纷纷出现惊悚之色。
严勇这两个侄媳妇儿并不熟悉,好在这里还有个亲侄女儿在,要不然他此次认亲还真有些尴尬。
现在大致是清楚了,严凤茹跟严勇这个小叔叔因为年岁差的少,从小一起长大,哪怕分开了那么多年,彼此都已经三四十岁的年纪了,但人的容貌在成长过程中就算发生一些变化也不至于到认不出来的地步。
到了傍晚,严家兄弟也都回来了。
连严凤娇都听说了这件事情赶了回来。
严勇离家的时候才十六七岁,那个时候最小的严凤娇才两岁。
不过除了最小的严凤娇是懂事之后听人说起自家小叔的,其他几个兄弟对这个小叔都是有印象的。
特别是最大的严兴家,还有最小的严兴和。
严兴和后来走上打猎这条路当然也是因为小叔的缘故,因为他觉得小叔叔背上弓箭进山的样子简直酷毙了!
小孩子的崇拜有时候真的能延续一辈子。
顾玉珠和小婉几个小辈默默退了出来,说实话她包括原主都没见过这个小叔公,严凤茹也不会把一个一直以为已经去世的长辈挂在嘴上告诉自己的孩子。
所以请恕顾玉珠直言,她对严勇没有任何感情。
倒是小婉看到她的神色就猜到了几分。
“阿姊,咱们总算有靠山了,就是不知道咱们这个小叔公能不能弄得过桃花香背后的东家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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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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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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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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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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