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可以再赚,丈母娘的面子肯定要给。
但是严兴和看了自家外甥女儿一眼,“娘,那猎物是我几个兄弟一起抬下山的,等那边分了,剩下的我给您送过去。”
傅氏听了更觉得不好意思。
“那没事,让你哥他们过来抬就成了,哪儿还要你送,他们有的是力气。”
送走了丈母娘,为了验证自己的想法,严兴和决定“顶风作案”,他先是自己一个人悄悄的上山,结果一无所获。
然后再悄悄的把顾玉珠带上山去,结果又收获了一只油光水滑的傻狍子,并上一窝的野鸭子……
这下子,严兴和就不得不信了,并且还将外甥女儿拉到一边询问。
但是又不知道该怎么问。
总不能说,丫头,我发现你运气好到逆天啊!
顾玉珠隐隐知道小舅舅想说什么,但是她其实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穿越之前,她的运气并没有那么好,但顾玉珠隐约觉得可能跟自己孕养的那个空间有关。
随着她种的东西越来越多,她的运气仿佛也越来越好。但是也没有到什么逆天的地步。
真跟那什么锦鲤运女主一样心想事成,那她不是早就发财了?
所以顾玉珠把自己的好运气归咎于是命运给她的馈赠。也就是比寻常人多一些好运气罢了。
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于是,她就装作懵懂无知,“小舅,一会儿这窝野鸭你准备咋处理啊?”
她一边说着,一边吸了一口口水。
严兴和瞬间说不出话来了,心里还无奈的很。
罢了,不过就是一个贪吃的小姑娘罢了。就算运气好一点,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你这个馋丫头,那一会儿让你娘给你做烤鸭吃。”
顾玉珠的眼睛瞬间就亮了起来。
“真的吗?”
“我娘还会做烤鸭吗?”
严兴和愣了一下,神色倒是有些尴尬。因为他也不知道阿姐会不会做烤鸭,只是烤鸭这道菜比较有名,是许多年前从燕京那边传过来的。
因为是燕京的东西,所以在镇上红火过一点日子,但是就严兴和个人而言,他觉得镇上的那家烤鸭做的并不算美味。
鸭子身上有一股子腥臊儿比较重,处理不好就会影响口感。
当然,严兴和自认是一个糙人,不在乎这个。
但是小外甥女儿被他姐养的比较娇,就算称不上什么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但也差不多。
就阿姐的那些个花样,老实说就是在青云镇最好的酒楼都没见过。
所以严兴和也不知道他会不会做。但望着外甥女这幅谗样,严兴和没敢说不知道。
而是囫囵说道:“应该是会的吧。”
顾玉珠却没有想那么多,作为一个合格的吃货,特别是这些年被她娘口味都养叼了,只要是娘会做的东西,在顾玉珠看来,那绝对都是顶尖的美味儿。
于是,顾玉珠连忙就去找严凤茹了。
“娘,我跟小舅抓了几只野鸭子,小舅说您会做烤鸭,囡囡想吃烤鸭子!”
严凤茹闻言,脸色瞬间就黑了。
外面的严兴和:“……”
“姐,我,我自己去抓的,这不是我外甥女想吃烤鸭吗……”
这声音一听就心虚。
顾玉珠捂着嘴唇,眼珠子灵活的转动着,她忘记了,她娘并不喜欢小舅去打猎的。因为打猎容易出现危险。
其实严凤茹的心情也能够理解。她是家里的长姐,当年家里就曾有长辈是进了山没回来的。
而她又能够养家糊口的情况下,严凤茹是希望小弟能够改掉动不动就进山搞事情的习惯。
奈何严兴和不肯听,严凤茹也没办法。
主要是现在严兴和也已经是当爹的人了,也要养家糊口。
因此大多数情况下,严凤茹都不会太干涉弟弟们的决定。就是这次严兴和还把珠珠和长安两个孩子带去深山,严凤茹就气得狠了。
脾气一上来,就拿出长姐的款儿,把弟弟好好的说了一顿。
结果好了,一转眼功夫,两人又去山里弄了一窝的野鸭……
严凤茹这会儿连生气都不知道该咋生了。
索性就板着一张脸。
最终还是在自家闺女儿的口水之中败下阵来。
“行,娘给你做烤鸭。”
严凤茹以前也做过烤鸭,因为那是燕京传过来的时兴的吃法。府城的那些大户人家自然也是要跟风的。
就跟现代流行一样,燕京作为经济政治文化中心,那边的一切几乎都代表着时髦。
所以严凤茹也跟着学了一点。
烤鸭要做的好吃,首先要做好鸭子的腌渍和去腥。鸭子本身处理好还是不够的,还得用果木炭来烘烤,蜂蜜来刷表皮。
这样出来的烤鸭才能够色泽艳丽,外焦里嫩。
严凤茹是有厨艺天赋的,几乎是听着那些描述就能够将烤鸭的做法复刻出来。
只是回家之后严凤茹就没有做过这样的东西了。
主要是麻烦,家常菜并不需要那么麻烦。
但是现在自己的宝贝闺女儿要吃,那必须要安排。
严凤茹找人打了一个铁圆筒,顾玉珠看着就很像后世的那种烧饼筒,很大,里面是一层厚厚的铁皮,外面再裹上木头。整个筒又大又圆,越来越像烧饼筒了。
但顾玉珠知道,这不是烧饼筒,这是烤鸭筒。
果然,劳动人民的智慧是最牛逼的。为了吃一口好吃的,劳动人民的创造力是不可估量的。
严凤茹的动作很快,等圆筒搞定之后很快就给顾玉珠弄了一只烤鸭。
因为手生,加上“装备”也是新弄来的,一开始还有些不习惯。但会做菜的人的手是有魔法的。
所以严凤茹很快就上手了。
燕京那边的美食大多数也都是为了迎合权贵,自然有很多讲究的吃法,但是严凤茹这边就没那么讲究。因为刚刚烤好一只烤鸭,厨房就几乎被“萝卜头”们围满了。
“珠珠,大姑又在做什么好吃的了?大姑的手也太神奇了,同样是手,人跟人的区别怎么就那么大呢?”
严梅花咽了一口口水说道。
林氏听得一阵没好气。她跟杨兴业商量过了,等今年翻了年就送俩儿子去读书,正好过年后两个儿子的岁数都差不多了,老大确实是大了一些,但是也不指望他读出什么名堂来,不过就是认识字,不做睁眼瞎。
那大一点也无所谓。二儿子的年纪是刚刚好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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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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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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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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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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