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个村儿叫啥名不可考究,这个名字还是根据村民们口耳相传传下来的。
当然,这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她姐妹嫁的那户人家男丁没有她男人家多,倒是运气好生了好几个闺女儿,把闺女儿嫁出去之后凑够了聘礼,才给家里唯一的男丁娶了媳妇儿。
她那好姐妹的第一个儿子五岁那年自己在家门口玩,结果被山上下来饿狠了的野狼给叼走了,找到的时候肚子都被吃空了……
出了这件事情,她那个姐妹就疯了。
不过即便是疯疯癫癫的,她夫家还是没放弃她,倒不是她夫家有多么的重情重义。而是深山里面太穷了,给家里儿子娶个媳妇儿不容易。她虽然疯了,却还是一个能生孩子的女人。
就在前不久,她那个姐妹又生了一个儿子,据说精神头也好一些了,偶尔还有清醒的时候。崔氏一想到这件事情,就觉得,不管怎么样,既然有这个机会,三叔一家已经搬下来了,还建起了那么气派的大房子,倒不如他们一大家子都搬下来算了。
至少至少,在青山村,发生这种事情的可能性会小很多。崔氏自从下山来之后,就见村子里的孩童四处跑,也没听人说有野兽把村子里的孩子叼走这种事情发生。如此,她紧紧绷起的一根神经总算能放松一些。
不过崔氏也知道自家婆婆的脾气,她婆婆没什么本事,脾气倒是很大。
而且崔氏还听其他房的意思,仿佛都有搬下来的打算,只是……崔氏看了老实的丈夫一眼,觉得他多半是不知道。
罢了,看来这事儿还得自己好好的谋划谋划,实在是不行,他们一房分出来,怎么也得给子孙后代谋一条道路。
心里这么想着,崔氏倒是不再说什么了,反正她男人的性子她是知道的,家里的事情也是婆婆苗氏说了算。但崔氏聪明就聪明在,她知道透过现象看本质。
家里的事情真的是婆婆说了算吗?其实不见得。
公公不在意的事情婆婆说了算。
因此关键还得说服公公。
与此同时,二房的钟氏夫妇两人也在说着悄悄话,“三叔家的房子可真是气派啊!比咱家的还要好呢!这该花多少钱啊!”
“这还用你说?”
跟应苍山比起来,应苍松自小比较受宠,就苗氏这样的性子,她宠出来的儿子可想而知。应苍松是苗氏所有儿子之中脾气跟她自己最像的。
钟氏听着她男人这话,下意识的就有些不太舒服,就跟这房子是他的一样。这房子要是他们的那该多好啊!可是这是不可能的事情。这可是三叔家的房子啊。但应苍松完全就没注意到自家媳妇儿钟氏的异样。
“我听说,这房子光是地皮就得十多两银子,三叔也不知道是不是傻,在咱们金鸡坳,只要你有本事开荒,就是建一个皇宫都没人说你。”
应苍松一边说着,一边得意洋洋的,不过这次看到三叔家的新房子倒是给了他不少的灵感。等回去他们也学着建一个这样的。在金鸡坳可要不了那么多钱,还有那墙,他们可以挖了土自己烧。
这么一算,不知道省了多少钱。
他可真是一个机灵鬼儿!
应苍松越想越觉得是这么一回事儿,他得把三叔家的房子各方面都记下来,等回到金鸡坳就建一个跟这个一样的!哦不,就建一个比这个还要好的!
应苍松不愧是苗氏最宠爱的儿子,两人的脑回路都差不多。这边跟自家媳妇儿的话刚说了一半,钟氏有满肚子的话还没开口,应苍松就立即就去找苗氏了。
苗氏一听,也跟着眼睛一亮,望着应苍松的目光就得意的不行。看,这就是她教出来的最聪明的儿子。不过儿子的话还是给了苗氏一个灵感!
要知道这些年他们兄弟虽然有任何事情都是四家一起参与的,可是五个手指头尚且有长短,兄弟几个之间还是有贫富差异的。只是以前都住在金鸡坳,都不傻,总不会故意去炫耀自家有多少财富。
因此,几房之间虽说大概知道其他几房的情况,可是具体情况还是不清楚的。不过有人清醒,有人就比较自以为是。
就跟苗氏一样,她觉得老三家能起这样的房子,她家也可以。
况且金鸡坳那边地皮还不要钱呢!这么一想,怎么都觉得是自家占了便宜。
自以为占了便宜的苗氏越想越兴奋,甚至还打上了老三那房子的主意。因为他们是兄弟,当初那房子也是建在一起的,虽说没有跟严家那样,中间开个门,可实际上也是一墙之隔。
老二和老三家中间就一道墙。
老三现在在青山村的房子那么气派,金鸡坳的那房子不要了放着也是浪费,不如就给他们家,让他们家把两家的房子给拆了,重建一个更加气派的大院子!
苗氏一想到这里,就忍不住热血沸腾,立即就把这事儿跟应老二说了,还真别说,应老二听了也颇有几分心动。
谁让老三那房子确实不错呢?要说就算是不拆,整合下来也不错,毕竟他们都搬到了青山村,空着也是空着,不如给他们二房。
夫妇两人一合计,苗氏的意思那就是房子空关着也是关着,既然老三一家已经搬下山来了,肯定是不会搬回去了,不稀罕他们那个犄角旮旯了,那老三家的房子空关着还不如送个顺水人情给他们二房。
应老二想的差不多,但面子抹不开,说不出口白给这样的话,于是,夫妇两人就换了一个好听的说法,说是让他们二房给看管,就是可能会做一些简单的改动之类的。
结果夫妇两人把这事儿一提,傅氏的脸立即就黑了下来。人都是安土重迁的,虽说是搬到了青山村,但金鸡坳那边怎么说也算得上是祖宅。短时间之内夫妇两人也没想好怎么办。
可没想到老二两口子就打上它的主意了。
负气之余,傅氏故意问道:“哦,二哥二嫂想要我们的那个房子啊?”
苗氏脸皮厚,听她这么说没觉得半点不对,反倒是说道:“瞧三弟妹说的,你那个房子空着也是空着,倒不如叫我们给你们看着,多点人气儿。”
半句不提给多少钱。傅氏早猜到是这样,可还是被苗氏的态度给气得不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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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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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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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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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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