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小江氏前头那个男人跟顾大鹏比起来是远远不及的。
顾大鹏生的高,大高个让人有安全感,但是这个朝代在审美方面偏向于魏晋,男子以白瘦为美,美少年人人追捧,顾大鹏这样的大高个就显得有些傻。
这也是小江氏之前并不觉得顾大鹏有多好,能让她不顾一切嫁过去的主要原因。
可是这些跟实实在在的银子比起来全是浮云。小江氏悔得连肠子都青了。她女儿冯水莲被她掐的手都红了,正嗷嗷叫,被袁氏打了一下,“你自己没用,拿孩子撒什么气?”
袁氏狠狠的瞪了小江氏一眼,从小就没她姐姐机灵,现在吃那么大了也没用!袁氏现在是看到小江氏就生气。
当初大女儿江氏没了,小女儿小江氏的男人也没了,还留下四个可怜的孩子。顾大鹏是个男人,就算没了婆娘也没有自己闺女儿没了男人可怜。
袁氏灵机一动,就想到了给自己的小闺女儿和前大女婿凑到一块去。
她越想就越觉得自己这是一个好主意!可是谁知道这个死丫头那么没用!连个男人都搂不住!
袁氏刚才看了那严氏,就越看越生气,长得跟妖精似的!没看见她那个前女婿刚才看都没看别的女人一眼。眼睛里就只有严氏那个妖精。人都要分家了还紧着人家,就那副窝囊样!
要是当初大女儿在……袁氏一想,心肝儿就更疼了。
顾青山和顾彩荷的生母江氏是袁氏的长女,因为前头两个生的是儿子,江氏是袁氏第一个女儿,作为第一个女儿,袁氏对这个女儿自然是十分疼爱的。当初女儿没了,袁氏也是实打实的落了眼泪的。
只是人死如灯灭,人没了就什么都没了。现在说这个已经没意思了。
忽的,袁氏心中一动,“走,咱们去看看,先去看看青山和彩荷咋样了,你姐可怜,年纪轻轻的没了性命,留下俩孩子,现在分家又受了这样的委屈,不知道的还当咱们江家没人了呢?”
这么一说,小江氏立马就打起了精神。
她人是不聪明,可是正因为如此,她娘说什么她就听什么。袁氏领着两个儿子两个儿子,再带个寡妇女儿外孙女儿冲进了顾家。
……
顾玉珠正拿着一块米糕在吃,她发现她娘简直把她当小猪在养,不过如果不是严凤茹这般精细的养着,原主这样的一个早产的小姑娘,在古代医学水平落后的情况下,怕是早就活不成了。
有一条命在,才有她重活一次的机会,顾玉珠觉得自己应该惜福才是。并且,现在家里还分了家,娘说分了家以后她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干啥就干啥,是以惜福的顾玉珠就狠狠的咬了一口米糕。
嗯,真好吃。庆芳斋的糕点真是名不虚传!
顾玉珠吃的一双大眼睛都眯了起来,然后她就看见以一个老妇人为首的一群人向她家冲了过来,顾玉珠二话没说就进了屋告状去了。
“娘,咱家来了很多人。”
“谁来咱家了?”
严凤茹打开窗户看了一眼,冷哼了一声,“等着,一会儿你们三个舅舅也来家里。”
“娘,咱家不是分完家了吗?舅舅们来做什么?”
“当然是帮咱们搬东西。”严凤茹刮了刮女儿秀气的鼻子,目光对着窗外,就带着几分冷意。顾玉珠看了严凤茹一眼,觉得当娘的心里有数,她这个做小的心里也不慌,就蹦蹦跳跳的出去了。
“我找小哥玩去。”
严凤茹的目光顿时柔和了下来,“乖,别跑远了,跟你小哥在屋里写字去,宣纸用完了回头娘再给你们买。”
顾玉珠:“……”
哎,有一个宠孩子的亲娘有时候还真的挺无奈的。
分家的时候顾玉珠昏昏欲睡,结果等分完家她就清醒了,当时她想起一件事情。
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
古代可不比现代,宣纸可是很贵的。不仅如此,跟读书人相关的笔墨纸砚,包括读书人穿的儒衫长袍,对一般庄户人家而言可都是“奢侈品”。而这样的奢侈品,她娘严凤茹要他们兄妹两人写着玩儿,半点心疼都没有。
当然,顾玉珠想着,她娘也不是不心疼,只是因为给他们兄妹俩用,所以不心疼。这么一想,顾玉珠心里就又感动了。娘这么好,她要如何报答她呢?
她就好好长大吧。
顾玉珠迈着小短腿儿出去了。没一会儿,严家的男人们也来了。顾青柏拉着顾玉珠凑在门角偷听。
顾玉珠:“……”
“小妹,你小声儿些,咱们听听他们在说什么。”
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小哥……
不过有小哥听着,顾玉珠也开始肆无忌惮的走神,跑到空间里面去了,她精神一恍惚,就觉得眼前一黑,瞬间就来到了空间里面。如果顾青柏这会儿关注自家小妹的话,就会发现自家小妹坐在小马扎上面,微微低着头,小扇子一样的眼睫毛微微下垂,就跟在打瞌睡一样……
顾玉珠的空间里面现在还一片荒芜,向远处望去只看见灰蒙蒙的一片,除此之外什么都看不见。脚下就是几块豆腐块一样的地。
哦不,豆腐块都没有,而是长满了杂草的一块地,看着跟没有经过修剪的草坪一样。然后之前被她拔掉的草被堆放在一边,堆成了一个小小的草堆。被拔掉草的地方能看到深褐色的泥土。
不过泥土看着十分紧实。顾玉珠前生跟着老道士种过地。
也不算是种过,就是道观里面的新鲜蔬菜还是有一部分是他们自己种的,只可惜数量不多,不够吃就去山下买。
因此顾玉珠为数不多的农业知识也告诉她,这地要是想种蔬菜种庄稼,怎么也要开垦,还要翻泥……想想又是一个大工程啊。顾玉珠摸了摸自己的小胳膊小腿儿,果然,人就是不能不劳而获的。
不过想想,自己平白好运的得了一个随身空间,那点子怨念也就随风散去了。
顾玉珠认命的开始拔草。一边拔一边琢磨着她得弄一点农具进来。除了一望无边之外,视野可见的范围还是挺大的。大约有几百平那么大。
那么大的一块地,如果她精心伺弄的话,应该不至于颗粒无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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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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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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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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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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