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顾玉珠还是注意到了“周姨”这俩字。
她有原身的记忆,不过原身毕竟年纪小,很多事情不过是听一耳朵。她的记忆最多就是我爹叫啥我娘叫啥诸如此类。其他的可用信息其实并不多。
不过顾玉珠就记得她刚醒过来那天严凤茹跟顾大鹏在吵架,说她那个龙凤胎的哥哥差点就没了。如果不是周妹子家的小子……
所以这个周姨肯定就是严凤茹嘴里说的那个“周妹子”,那“小子”呢?顾玉珠想了想,那个高冷的漂亮小哥哥竟然是自家便宜哥哥的救命恩人啊!
哎呀,看来以后她要多一个高冷俊俏的竹马了。想想就觉得高兴。
严凤茹也很高兴,这料子一摸就知道好,软软的,粉粉的,很衬她闺女儿的肤色。
粉色这种颜色其实很挑人的,肤色若是不白,穿这种颜色就是灾难,会将肤色衬得更黑。可顾玉珠天生就是白嫩的皮肤。这会儿换上一身粉嘟嘟的衣服,整个人更加漂亮了。
严凤茹笑眯眯的给闺女儿身上的衣服拉平,看得出来这衣服做好之后周妹子是熨烫过的,针脚细密,布料柔软平整,衣袖有领口都绣了漂亮的小花儿,一看就是费了一番心思的。
严凤茹琢磨着过几天还得往周家送回礼。
这两家做朋友,就得你来我往的才能长久。
这年头缺衣少食的,周妹子竟然送了一套这么精致漂亮的衣裳,还是细棉布的,可见是下了血本的,也是真心把她家珠儿放心上的。
比那劳什子的亲哥亲姐好多了,他们巴不得她的两个乖宝去死呢!
严凤茹一想起顾青山兄妹俩就生气。
不过这会儿倒是没在顾玉珠跟前表现出来。
她整了整闺女儿的领口和袖口,琢磨着她给周妹子回啥礼物好呢?
严凤茹虽说给府城大户人家做过大丫鬟,可她并不擅长针线活儿。这门手艺不仅要天赋,还得从小练就才行。况且跟周妹子这手艺一比,自己的就拿不出手了。
要不然去成衣店给安哥儿买一套成衣?一套成衣的价格可比自己扯布料做衣服贵多了,毕竟是手艺活儿,布料是一方面,绣娘的手艺又得另外算价钱。
哎,真羡慕周妹子那双巧手啊!
要不然她给多买点布,让周妹子自己做好了。她买能做两身衣裳的布,总不算占周妹子便宜吧?
严凤茹这人向来恩怨分明,从不平白占人便宜。从周氏肯送那么贵重的礼物就能看出她是认可严凤茹的人品的。
也可从中看出两人的交情极好。
严凤茹越想越觉得这样好,周氏向来勤俭,况且她手艺好,自己若是买成衣,光是手艺就不如周妹子的,就很不划算。
周氏跟她儿子傅长安是逃难来的青山村,当初母子两人刚到青山村的时候可狼狈了,衣裳破破烂烂的,一张脸乌七麻黑,一双鞋子磨烂了,脚上满是冻疮,刚流出来以及凝固的血。
那时候周氏还是一年轻的媳妇儿,据她自己说男人在逃难途中去了,其他家人都失散了,唯一的儿子安哥儿还在襁褓,饿得那叫一个瘦骨嶙峋。
凄惨啊!
青山村的里正心肠好,琢磨着孤儿寡母的不会是什么坏人,就允许他们留了下来。
母子俩住的还是之前村子里孤寡老人去世后留下来的破房子,一到刮风下雨就漏风漏水。不过好歹算是有个遮风避雨的地方了。
除此之外,周氏一路逃难下来,几乎没吃过几顿饱饭,这就导致她体弱没奶,安哥儿饿得哇哇直哭。严凤茹看不过眼,从大弟家买了刚下崽的山羊给送了过去。两个人渐渐就有了交情。
大抵是自小没亲娘的奶喝,安哥儿那孩子长到三四岁还十分体弱,那时候严凤茹生了龙凤胎,她的奶水足,给俩孩子吃了之后还能剩下不少,就都给了安哥儿。这才把安哥儿的身子骨逐渐养强壮了起来。
因此严格的说,严凤茹还算是周氏儿子的半个乳母哩!
为此周氏对严凤茹十分感激。
有时候严凤茹想想,安哥儿也才八岁,就肯跳下池塘救她的柏哥,何尝不是她昔日里与周氏母子为善结下来的善果?
不过想想,严凤茹又觉得后怕,安哥儿这小子咋胆子那么大呢?万一出了啥事,两家孩子都……啊呸!严凤茹忙呸了几声,对顾彩荷兄妹俩越发憎恨。
在青山村安定下来之后,也有碰到痞子想欺负周氏孤儿寡母的,周氏就拿起菜刀背着孩子追了那痞子一路,从那以后,村子里那些懒汉再也不敢招惹这个面嫩看上去好欺负的寡妇了……
想起好友的一些往事,严凤茹就有一些唏嘘。不过好在随着安哥儿长大,周氏的日子越发好过了,她有一手好绣艺,闲暇时候就教村子里的姑娘做绣品。当然,教的都是很基础的,还是要收费的。
顾彩荷就是在周氏那边学的,一开始周氏不肯要学费,还是严凤茹劝她,人顾大鹏的钱,给他闺女儿当学费的,不要白不要。
奈何顾彩荷压根就不是学刺绣的料,勉强学会了裁剪衣裳就罢了。
……
“娘,好看吗?”顾玉珠注意到严凤茹在走神,晃了晃自己的身体,故作天真的问道。
严凤茹回过神来,在她白嫩的小脸上亲了一口,“哎呀,这是谁家的小仙女儿啊?”
顾玉珠:“……”虽然我一大把年纪了,但是,这么夸人家,好羞耻啊!
翌日,顾玉珠就穿着这一身漂亮的新衣服去镇上了,从青山村到青云镇并不远,不过在交通落后的古代,十多里的山路,如果光靠一双脚的话还是很远的。
严凤茹是个宠孩子的,不过走了两三里就上了一辆牛车。
正常情况下,十多里路要走大半个时辰,不过这十多里路并不完全是平整的,还有一些是崎岖的山路,所以从青山村到青云镇步行的话得要一个时辰。
严凤茹不差钱,也不愿意自己娇娇悄悄的小姑娘受这样的罪,因此刚到官道上就立马叫了车。
青云村的位置不错,从村子出来走上几里路就能看到一条笔直的官道。官道跟后世的大马路没法比,却也算宽阔平整了。
至少坐在牛车上顾玉珠没觉得太颠簸。
不过这一点严凤茹显然早早就想好了。刚坐上牛车,她就拿出一件破旧的棉袄铺在上面,让顾玉珠坐在棉袄里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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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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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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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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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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