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玉珠按捺住心里的好奇心,算了,她现在是一个要做人情的少女,哪有那么多好奇心。
然而,很快她就被打脸了。
顾大鹏一走,顾玉珠和小婉就听见一个女人的声音。
“你快去呀,你不去我就把大丫卖了,家里哪有那么多闲钱养你们娘俩?”
顾玉珠的耳朵瞬间支棱起来。
小婉:“……”
“不如我们出去走走?不差这一会儿。”
顾玉珠立即站起来,“走。”
小婉:“……”
两人放下手上的半成品,猫着身体,十分熟练地靠在了窗边,顾玉珠微微睁大眼睛,“那不是雪梅姐吗?”
小婉则皱了皱眉。
“还有温婆子,她也太不要脸了!闺女儿就不是自己的孩子?况且她家什么不是雪梅姐和大丫干的?竟然还说没闲钱养她们?”
小婉继续沉默。
顾玉珠随即想到,这世上可怜人多的是,她也管不过来,就叹了一口气。
小婉神色复杂,“并非家家户户都跟咱家一般,喜好闺女儿。”
姐妹两人讨论的女人叫宋雪梅,是个寡妇,男人死了,因为只生了个丫头,被夫家赶出家门,无奈只能带着女儿回娘家。
可娘家有兄弟嫂子,她老娘温氏更是第一个不容她。
无奈,宋雪梅只好提出给钱。
她手里的钱大多都被夫家搜刮走了,念着丫头身上流着那边的血,那边才没把她身上给搜刮干净。
温氏一听给银子,这才答应下来。
宋雪梅身上的银子不多,按照她老娘的脾气,在娘家也住不了几天,母女俩干脆套了哥车子去运河街卖小食。
每个月拿出一部分钱给她老娘做住宿费,还要伺候一家老小吃饭,洗衣服。
母女两人活成了全家人的老妈子小丫鬟。
这事儿当时在青山村还引起了热议。
诚然大多数人都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可女婿没了,婆家又容不下自己的闺女儿和外孙女儿,大多数妇人虽然碍于家里的儿子媳妇儿不会明着偏帮闺女儿,可也不会跟温氏这样,作践自己的亲生女儿。
一般人家,大不了就是再嫁一次闺女儿,可温氏偏不。
她不仅没给张罗,还合计着“二手”的闺女儿不值钱,就算能再收一次聘礼,能比得上长年累月给的家用吗?
能比得上一家子舒舒服服的有人伺候吗?
能比得上将来再卖一次外孙女儿吗?
那必须不能啊!
她那良心怕是铁打的!
温氏心狠啊!
此时心狠的温氏正一脸谄媚讨好地对着严勇笑,“严勇啊,你现在是大将军了,可真是了不得!你不是喜欢雪梅吗?我给你把雪梅送来了。”
顾玉珠和小婉耳朵都竖起来了,八卦之魂熊熊燃起。
顾玉珠有些反应不过来,“什么意思?小叔公什么时候跟雪梅姨扯上关系了?”
小婉侧目,“一会儿去问问娘。”
顾玉珠回眸,眼睛瞬间亮了起来,“对哦,老一辈的事情娘肯定知道。”
严凤茹和严勇说是叔侄,其实两人也就相差几岁。
跟严勇年轻的时候有关系的事情,她一定知道。
就在这时,听见那老婆子道:“好好伺候将军,不把人家伺候好了,明儿就把大丫发卖了!”
顾玉珠:“……”
什么玩意儿?她没听错吧?
宋雪梅面色羞红,无颜面对昔日的小伙伴。
等温氏一走,她才低着头嗫嚅道:“严将军,我娘她……我们母女俩能养活自己,可以不依靠别人,可是大丫已经十三岁了,如果不离开,我怕……”
她看着眼前威武的男人,只觉得望而生畏,哪里还敢起什么心思?
年轻的时候,宋雪梅也是村子里的一枝花。
她跟严勇青梅竹马一同长大。
只可惜严勇那时候情窍开得有些晚。
宋雪梅又是个姑娘家,虽然当时对这个强壮的邻家哥哥有些好感,可也不可能主动跟一个男人示好。
后来她就在爹娘的安排在嫁了。
谁知道匆匆几十年过了,再次见到严勇,竟是这样的情景。
当年的宋雪梅就没勇气问上一句,“你可敢到我家提亲?”
如今她算什么?
宋雪梅更不敢肖想眼前这个威武的男人。
“我娘听说你当了大将军,得知我们……”宋雪梅咬着嘴唇,有些难以启齿。
“严勇哥,你帮帮我吧,我跟大丫能养活自己,只是我娘那个性子,我已经人老珠黄,可大丫还年轻,我不想连自己女儿的婚事都坐不了主。”
“我想请你帮我找个靠得住的人家,只要肯对我跟大丫好,我愿意做牛做马……”
宋雪梅心里十分清楚,别的人,但凡愿意跟她过日子的,都不会跟她娘似的,这样对她跟大丫。
再差也不会比现在更差了,她不比凤茹姐能干。
可她也不得不承认,凤茹姐的兄弟都靠得住,而她的兄弟,恨不得在她和大丫身上榨更多血。
没有兄弟帮扶,她一个带着孩子的女人在这世道可如何能活得下去?
这段时间她也想明白了,她自己无所谓,可大丫还小,总不能也给她娘家做一辈子牛马,将来到了岁数被卖一笔钱。
大丫今年已经十三岁了,是她的幺女。
宋雪梅这些年并不是只有大丫一个女儿,她前前后后生了四次,大丫前头还有三个孩子,一个女孩,两个男孩,只是都没养活。
大丫现在是她唯一的一个孩子。如果由着她爹娘把她给卖了,她这个当娘的就太对不起她了。
宋雪梅自知自己配不上严勇,严勇如今的身份地位,哪里看得上她这样的?
就算是做妾,当丫鬟,当老妈子怕是都不够格。
所以她所求的不过是请严勇帮忙找个人,这样她娘多少忌惮几分。
况且宋雪梅多少也有点自己的小心思,如果严勇介绍的人对她不好,那她起码能有人撑腰。
虽说这样的想法过于无耻。
可为了自己,为了年幼的女儿,宋雪梅只能豁出去自己的脸皮不要。
她抬起眸子,略显浑浊干涩的眸底多了几分光芒,“或是你带我走,我跟大丫卖身为奴为婢都比在这里强。”
严勇皱了皱眉头,眼前的女人早就不复当年的年轻娇美。
宋雪梅比他小几岁,如今也三十多,快要四十了,可或许是底子好,即便是常年劳作也让她看上去没那么苍老,隐约还能看出几分年轻时的姿色。
“勇哥!求你帮帮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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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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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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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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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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