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以他的意志,这些难受的感觉忍一忍就过去了。
入夜,又惊又吓,又累了一天的王小雅躺在庇护所里呼呼入睡。
方小悦则是躺在庇护所门口,虽说也躺下睡着了,但每隔15分钟就会下意识苏醒,迷迷糊糊的看看篝火,如果篝火快要熄灭,就加一些柴火。
王学阳留给他的记忆里,野外的白天是最安全的时段,而到了晚上,却是最危险。
原因很简单,强大的野兽在基因重组后,都会选择白天活动,晚上休息,也正因为强大野兽的震撼,使得不少实力弱小的野兽不得不将活动时间放在晚上。
但这些所谓实力弱小的野兽,对于废渣们来说,依然具有很大的威胁。
实际上,在或睡或醒之中,方小悦突然之间下意识感觉有些不太对劲,四周似乎突然太安静了一些,一直吵个不停的虫鸣声消失了。
因而他努力挣扎着从睡梦之中苏醒了过来。
而就在这时,他闻到了一股腥风扑面而来,他下意识就抓起不锈钢菜刀朝着前面就是一刀劈出。
“吱!”
一声尖锐的惨嚎响起,犹如老鼠被踩住了尾巴后的叫声放大了十倍以上,震得方小悦的耳朵都难受不已。
方小悦定睛一看,一头如同大狗的田鼠被菜刀劈死。
不过让他皱起眉头的是,四周黑暗里亮起的绿光却是十多双之多。
他知道,这些绿光实际上就是这种田鼠眼睛在篝火照耀下的反射罢了。
最要命的则是这些田鼠已经形成了类似于狼群一样的捕猎手段。
它们在发现猎物之后会呼朋唤友,召集大量田鼠对猎物进行围追堵截。
即便是遇上强大的猎物,也会不断偷袭,骚扰,从而消耗对方力气,最终猎杀对方。
要知道,它们的牙齿甚至于能够轻松咬穿厚实的牛皮!
当然,在方小悦一刀劈杀了偷袭的田鼠后,剩下的田鼠暂时还不敢轻举妄动,因而他随后就将正在酣睡的王小雅唤醒。
王小雅也很自觉的趴到了他后背上,方小悦随后用一根绳子将妹妹绑在了自己身上。
这是以往王学阳在逃命时的做法。
现在方小悦做来也丝毫不见生疏。
将妹妹固定在后背上,方小悦略微松了一口气。
不管从这具身体的感情还是主线任务来说,王小雅都是很重要的。
因而方小悦也不敢让她有丝毫闪失。
但或许是那些田鼠太饥饿了,即便是有篝火阻挡,在方小悦钻出庇护所,准备前往附近一棵大树的时候,那些田鼠随即便发动了进攻。
一只只体若大狗的田鼠从黑暗里蹿出,朝着方小悦就扑了过来,它们那锋锐的牙齿在篝火的照耀下甚至于发出了淡淡的荧光。
这些田鼠的牙齿上有着一种特殊的病菌,只要被它们咬伤,在短时间内,伤口就会腐烂,导致猎物出现毒血症,从而倒毙不起。
这也是田鼠们猎杀大型动物的保证。
不过在服用了诸多丹水之后,方小悦现在的身体素质与之前有了天壤之别,虽说还赶不上什么蝙蝠侠,超人什么的,但放到普通人类里,也算得上是巅峰了。
他挥舞着菜刀,但凡靠近他的田鼠,都被他一刀劈杀。
等他冲到大树前,顺着树干向上爬去的时候,已经有五头田鼠倒在了他的刀下。
当然,即便是如此,他的手臂依然被拼死反击的田鼠抓了几下。
还好,换成以往的话,这样的抓挠,方小悦手臂上就会出现一道道流血的伤痕。
但在服用了健皮丹丹水之后,他的皮肤变得坚韧了很多,田鼠在半空又没能用上什么力,因而也就是几道白印罢了。
等他爬上大树,在一个粗大的树枝丫上坐好时,下面的田鼠数量骇然就达到了上百之多。
这并不奇怪,不管是大战之前还是现在,田鼠一直都是繁衍能力最强的动物之一。
当然,在基因重组之后,由于体型变大等等方面的影响,它们的繁衍能力的确被削弱了一些的,但也要比之前那些猛兽强大很多。
像这种聚集上百只田鼠围猎一头猎物的事情就太常见了。
但这些田鼠在获得体型等等方面的优势后,却失去了一個重要的生存技能。
那就是攀爬。
以往的田鼠爬树什么的都是小儿科。
但现在的田鼠完全没有任何攀爬能力,它们的进化方向出现了偏差,以往能够攀爬的爪子现在更适合奔跑。
因而上百双绿油油的眼睛只能够围在大树下,极度饥饿的盯着树上那两块大肥肉。
方小雅或许是太困了,即便是经历之前那么惊险的事情之后,一上树就趴在方小悦背上继续呼呼大睡。
方小悦知道这些田鼠很具有韧性,因而索性将自己用绳子捆在树干上,坐在树枝丫上,双手抱着树干,呼呼大睡。
而等他从睡梦里苏醒,伸手将粘在脸上的青苔抹掉的时候,天色已经大亮,围在树下的田鼠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并不奇怪,田鼠虽说韧性很大,但守了大半夜看不到希望之后,自然也会散掉。
毕竟吃不到肉,吃一些草籽,灌木浆果什么的也行啊。
而到了白天之后,那些强悍野兽就会出没,田鼠们绝对不希望自己成为那些强大野兽的猎物。
因而它们这个时候就会钻回地下洞穴之中躲藏。
方小悦下了树,回到庇护所一看。
整个庇护所都散架了。
方小悦放在庇护所里的水果也不见了踪影。
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背包还在。
毕竟背包里没食物,只有一些剩下来的草药。
那些田鼠除非是饿到极致,否则的话,是不可能对背包产生兴趣的。
方小悦也没有什么可收拾的,将沾满灰尘草屑的背包拍打一番,背上后就拉着王小雅沿着溪水继续搜寻草药,顺便找到一些果子勉强填饱肚子。
不得不说,相对于战前的野外,现在的野外虽说要危险得多,但物产也要丰富很多。
现在很多植物在基因重组之后,都会结出大量果实,以吸引动物替它们传播种子。
虽说这些果实的口感对于人类来说,并不一定甜美,但至少能够让人类填饱肚子。
否则的话,以王学阳当时的生存技能,还带着一个小孩,大概早就被饿死了。
忙碌了一天,期间遭遇野猪一次,方小悦带着妹妹有惊无险的躲了过去。
不过这一天的收获还是很不错的。
由于之前一天有了经验,方小悦第二天的草药收获不菲。
一共收集了十多副丹药的草药材料。
因而到了傍晚的时候,方小悦不但给自己熬制了丹水,还给妹妹服用了大力丹,壮骨丹,气血丹,健皮丹各一次。
当然,服药之后的痛苦是少不了的。
看着妹妹在地上痛苦的翻滚,方小悦也是感觉很心疼。
但这是必须要做的事情。
毕竟在危机重重的野外,王小雅的实力如果不得到提升的话,很难说不会因为一次意外而丧生。
当然,由于王小雅的年纪太小,方小悦也不敢让她服药过于频繁,准备着一周给她服用一次。
不过对于自己,方小悦就足够狠了,剩下的丹水都被他一个人全部服用。
痛得他不得不拿了一根树枝咬在嘴里,否则他担心自己痛叫出声,将野兽引来。
但这样的痛苦是值得的。
在各种丹水的效果之下,他的力气,速度,骨骼,气血等等都得到了巨大的提升。
回想一下野鸡的速度和力量,方小悦感觉明天应该可以去报仇了。
以他现在的身体素质,对付一头野鸡应该不在话下。
一夜无事,次日清晨,方小悦起身就带着王小雅朝着野鸡巢穴前进。
不得不说,昨天的痛苦是值得的。
王小雅在服用了一些丹水之后,各方面的身体素质都要比以前强了很多,差不多等同于十岁男童的程度。
因而今天走路,王小雅显得很轻松,活蹦乱跳的,甚至于还请哥哥教了她如何辨识草药之后,帮着哥哥采摘草药。
野鸡巢穴的位置,方小悦记得很清楚,就算是闭着眼睛也能够找到。
到了野鸡巢穴附近,方小悦就让王小雅躲藏在灌木丛里,自己则提着菜刀开始观察野鸡巢穴。
或许是前天的惨剧,那只野鸡趴在巢穴里一动不动。
但就在方小悦准备上前挑衅的时候,就看到又一只野鸡从远处飞来,落在了巢穴之中,然后两只野鸡便开始了繁衍活动。
这并不奇怪,此时正是适合繁衍季节,尤其是对于基因重组之后的动物来说,它们由于体质等等方面的原因,可以忽视掉季节对它们繁衍动力的影响。
方小悦这一看就有点傻眼了。
上去挑衅吧,一挑二,很难说自己不会被啄得到处乱跑。
不上去吧,又有些不甘心。
还好,野鸡的速度很快,没几十秒就结束了,然后其中那只羽毛艳丽,长着长长翎毛的雄野鸡就展翅飞走了,应该是外出寻食了。
方小悦一看就放心,随即就跳了出去,抓起一块石头就猛力朝着巢穴丢了过去。
嘭一声,石头击中巢穴,惊得上面的野鸡展开翅膀就飞了出去。
但很快,那也就发现了寻衅挑事者,正是前天杀死自己幼崽的罪魁祸首!
因而那野鸡当即翅膀一收,就朝着方小悦扑了下来。
那野鸡壮若犍牛的躯体,别的不说,光是撞一下,就足够方小悦躺上好一会了。
但现在的方小悦已经不是当初刚刚降临时的方小悦了,身体急闪到一旁,右手菜刀就狠狠的朝着野鸡脖子砍了下去。
有武器和没武器的区别着实有些大。
这野鸡虽说体若犍牛,但总归没有什么防御力,被菜刀一刀砍在脖子上,当即就没入大半,身体拼命挣扎,但由于喉管被切断大半,连叫都没法叫出声来。
方小悦松开菜刀,避免野鸡误伤自己,站在一旁等了一会,待到野鸡血流得差不多了,方才上前抓住菜刀用力抽出,然后再度砍下。
他感觉与以前在家里杀鸡差不多的手感。
虽说尚有余力,但考虑到那只雄野鸡的体型更大,力量更大,方小悦还是拖着这只雌野鸡撤退了。
毕竟这基本上也算是报仇了。
那只雄野鸡,就留着以后再说吧。
带着妹妹,拖着野鸡,方小悦回到了小溪边。
这个时候的王小雅显得格外兴奋和卖力,帮着哥哥捡柴火,烧开水,退鸡毛,忙得不亦乐乎。
当然,以她现在十岁男童的力气,做这些倒也合适。
这全是因为馋了。
之前方小悦降临之前,王学阳带着她在野外生存的时候,可没有多少肉荤可吃。
偶尔抓住一只变异的大蚂蚱,就堪称美味了。
可以让王小雅回味好久。
自从上次吃了野鸡崽子之后,王小雅对这野鸡的美味可称得上是垂涎三尺。
毕竟这鸡肉可要比蚂蚱肉香太多了,尤其是野鸡在基因重组之后,里面富含的各种氨基酸、己醛、1-辛烯-3-醇等等风味物质可谓是超出了大战之前那些土鸡的十多倍以上。
如此一来,这野鸡肉的香就足以绕梁三日了。
鸡肉烤好之后,两人吃得是满口流油。
这成年的野鸡要说比野鸡崽子好吃多了,关键就在于其皮下有油脂,吃起来能够最大程度满足人的口舌之欲。
吃饱喝足之后,方小悦将剩下的鸡肉做成了肉干,饿了的时候,只需要加入一些植物果实,煮一煮就是一碗鸡汤,虽说没有现杀的鲜美,但也要比那些野果子好吃多了。
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方小悦将主要的精力放在了搜寻草药上。
毕竟主线任务是带着妹妹活下去,那么现在最关键的事情就是提升自己的实力。
在连续服用了三天的丹水之后,方小悦感觉自己的身体素质达到了极限,即便是再服用丹水,也没可能提升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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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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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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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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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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