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酒馆林潇潇一直都知道,但是却从来没有吃过这里的饭菜,主人说这家酒馆是这里最大的酒馆,如果让他们把东西送到山下去的话,难免会引起怀疑,毕竟像这样大的地方平常肯定会有很多尊贵一些的人出没。
可是不能让他们送餐自己过来总没有什么问题吧,而且今天自己可是易过容的,就算被什么人碰见的话,别人也绝对不会把这样的自己同通缉犯联想到一起,哪怕是以前认识的人,现在看到这样的林潇潇应该也完全认不出来吧!
想到这里林潇潇好像一下子挺直了腰板,本来被拉长的身形,如今看起来似乎更加的高大了,走在人群当中竟然能够看到一大片的头顶。
她气势十足的朝着那家梦寐以求的小酒馆走去,不过坐进去之后他终于明白了一点,环境真的会限制一个人的眼光。
虽然他不记得自己以前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但是那天看到那家大酒店的时候,他其实也没有任何的惊讶,甚至觉得这种环境对于他来说好像是稀松平常的。
可是因为住在这个边陲小镇,住在那个山洞里面,他居然会觉得这样的一个小酒馆是一个多么美好的地方,多么令人向往的地方,可是到她真正坐进来之后却发现真的是太朴素了!
不过在这个边陲小镇来说的话,这样的一个地方确实算得上是高档场所了吧,毕竟里面的装修风格看起来还是挺多实话的,虽然有一些朴素,但是至少打扫得非常的干净整洁,里面的工作人员穿着统一的制服,这样的情况在其他的小店里面是不会出现的。
况且那边还搭了一个舞台,随时都有人在上面唱着小曲,有的时候是一段戏曲,有的时候是一段乐曲表演。
总之无论是从视觉上来看,还是从感官上来说,这一家店都要比其他的店好很多。
林潇潇进来之后,或许是因为穿的衣服比较干净整洁,长得又比较清秀,立马有服务生跑了过来,笑嘻嘻的给他递了一张菜单。
“客人是第一次来吧,以前好像从来没有见过客人呀!是远道而来的客人吗?”
服务生会这么说一点也不奇怪,毕竟在这么小的地方,像这种“高档”的场所,并不是谁都能来的,平常能够出现在这里的,估计也都是一些熟悉的面孔。
林潇潇从来都没有来过,而且他今天还是一轮过后才出现,对方当然对他一点点的印象都没有,看他这副样子,应该也不像穷苦人家的人,对方便猜测他是从外地来的。
“咳咳,”林潇潇清了清嗓子说道:“路过此地。”
“原来是路过的客人呀,我们这家店,可是这个小镇上最好的店呢,我们的厨子也是一流的厨师,绝对会让客人满意的!”
这好一点的地方消费高,服务态度也确实要好上很多,林潇潇以前也去过小镇上的其他几家小店铺,虽然说很多,还是比较淳朴的民风,老板娘和老板自己就充当店里的伙计,见到客人也是笑盈盈的,但是遇到那种招来的小伙计,总有一种门缝里看人的感觉,而且平常工作的时候也是一副消极怠工的态度,根本不会像这个店里头的服务生这么热情。
“好,那就把你们店里头的拿手好菜给我上几个吧,这边的口味我也不是很了解,你们觉得什么菜好吃就给我上。”
上次出任务的时候,林潇潇手里面弄了点钱,而且主人在钱财这种事情上好像并不缺少,虽然他们总是东躲西藏,过着如同上家之犬一般的生活,但是在经济上好像从来都没有短缺过,虽然不知道主人每次从哪里拿钱过来,但是当他们手里头没钱的时候,主人又会给他们一大笔钱。
只不过因为平常要避开人群的缘故,所以不能够放肆的消费。
不过林潇潇其实也没有什么消费需求,他顶多就是想要出来吃一些好吃的东西,至于衣服那些东西他真的没什么追求,平常就穿一身素黑的衣服。
主要是他有时候需要出去祝愿我晚上的时候还是穿黑色衣服比较方便,隐藏自己训练的时候也是一样在丛林当中训练,穿别的颜色的衣服很容易就把衣服给弄脏了,还是黑衣服比较方便,于是渐渐的他也就养成了只买黑衣服的习惯,翻来覆去十套左右,全都是黑色的。
这一点跟小崔完全不一样,小崔平常出任务的时候也会穿黑色的衣服,大概是为了配合他,但是其他时候他的衣服那真叫一个五颜六色,有的时候林潇潇真是搞不懂小崔的品味,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把所有的颜色都穿在身上,难道就叫好看了吗?
突然又想起了小崔,林潇潇顿时感觉有些乏味,连忙摇了摇头,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那边的台上。
一个十八九岁的姑娘,唱着小曲,身后有一支乐队在为他伴奏。
这种场景还真是有几分古装剧里面的味道呢,在这种落后的边陲小镇才能够看到这样的景致吧,在大城市应该不会再有这种场景了,大家看表演看的也都是更加繁华的表演,像这种简单的,带着些文艺风格的艺术,在大城市真的很难再见到了。
其实晚上那个小姑娘唱的小曲,而林潇潇根本就听不懂,他用的是另外的一些方言,只是听起来咿咿呀呀的,却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不过他现在有一副好嗓子,温柔细腻,音调高起来的时候,又如同那婉转的黄莺鸟。
虽然听不懂歌词,但是这样的音乐却也叫人心情颇为愉快。
加上食物也被送了上来,看着面前这果然跟普通小餐馆不能同日而语的菜品,林潇潇不由得扬起了嘴角。
可是他拿起筷子还没有来得及下筷子,自己旁边突然多了一个阴影。
林潇潇抬头看了过去,竟是一个打扮的颇为时尚的女孩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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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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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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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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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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