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蒙德是谁?他的家族沙菲克,属于神圣28纯血家族之一。换言之,家谱上从来没有出现过麻瓜,全是巫师。
1989年,神秘人倒台的第9年,他上二年级,是斯莱特林的优等生。
这一天上午是魔法史,有个麻瓜家庭的小巫师提起了神秘人。宾斯教授含糊不清地说,他是一个极其邪恶的巫师,最终被哈利.波特打败,然后就不肯多说了。
但像雷蒙德这样的学生,心情还是不可避免地糟糕起来。
好不容易熬到下课,一直和他不对付的某个格兰芬多,满脸挑衅地看着他,嘲讽道:“沙菲克,真替你们感到遗憾,假如你早生十年,也许就有进阿兹卡班的机会了。”
“滚开,芬威克。”雷蒙德冷冰冰地说。
“看我不顺眼的话,尽管给我一个恶咒。”芬威克冷笑,大摇大摆地从他面前走过。
雷蒙德的心情更糟糕了。
芬威克是混血,他全家都没什么了不起的,只不过他的叔叔本吉·芬威克加入了凤凰社。
在第一次巫师大战的尾声,他被食死徒残忍虐杀,遗体被找到时,身体只剩下半个,四肢和下半身消失得无影无踪。
谁都知道,他必定在死前遭受了非人的折磨。
神秘人虽然死了,芬威克一家却不可能忘记深仇大恨。哈珀.芬威克那时候已经记事,当然记得某一天,叔叔永远不会再来了。
父母的脸上永远失去了笑容。
这种刻骨的伤痛,在小小的孩子心中,种下了仇恨的引子。
哈珀.芬威克才12岁,在他看来,神秘人出自斯莱特林,斯莱特林的很多巫师都是食死徒,那么,斯莱特林的学生就是黑巫师的预备役。
他痛恨他们。
而雷蒙德又能说什么呢?
他难道能说,我他妈从来没见过神秘人,巫师大战时,我父亲哪边都没站。我没杀过人,我也不是黑巫师。
当然不行。
他是纯血,纯血家族全部都是亲戚,和布莱克家有联姻,和马尔福家有交情。即便没有加入食死徒,但没像韦斯莱家族一样,成为邓布利多的铁杆,他们的身上就永远无法洗掉神秘人的痕迹。
沙菲克先生……不是没有给黑魔王送过金加隆。
雷蒙德没法和其他同学划清界限,家里的关系断不了,他也不想被孤立。
然而,什么都没做,却被格兰芬多的人指着鼻子骂,谁的心情能好起来?
他在肚子里骂了芬威克几百遍,到底没抽出魔杖,沉着脸去了图书馆。
格兰芬多的人讨厌读书,拉文克劳不爱找事,这里最清净。
他打算借最新一期的《实用魔药大师》。
祸不单行。
离书架十步的距离,有个矮个子抢先一步拿走了。手脚还特别快,揣起杂志就匆忙要走。
“喂。”雷蒙德追了上去。
和大多数斯莱特林的学生一样,他最看重的就是魔药课,想凭借魔药成绩,在院长身上刷点好感度。
明天就是魔药课,他不想错过这期新刊。
此时此刻,雷蒙德从没有想过,自己会拿不到这本杂志。
那矮个子是赫奇帕奇的,全霍格沃茨的学生都知道,赫奇帕奇最傻、最笨、最胆小。
格兰芬多冲动鲁莽,遇到斯莱特林就没完没了,拉文克劳孤傲清高,平时不爱找事,抢他们的书却是麻烦。
赫奇帕奇?
呵呵。
雷蒙德叫住前面的新生,说:“那本杂志我要看,给我。”
梅薇思一脸莫名:“我还没看。”
“你下星期再借,我现在要用。”雷蒙德加重语气,“给我。”
你谁啊你。
梅薇思翻白眼:“凭什么?”
雷蒙德黑脸:“新生,不要没事找事。”他憋了一肚子气,对着赫奇帕奇也觉得没必要给好脸色,掏出魔杖,“拿过来。”
梅薇思顿时警惕,也立马掏出了魔杖。
勒索就像家暴,有了第一次,就有无数次。人家觉得你好欺负,一吓就成,以后肯定还找你。
可你如果反抗了,就算被抢劫成功,对方知道是硬骨头,下次就会掂量掂量,动手划不划算。
……咳,当然,这不是和平社会的应对方式。
正常还是乖乖交上钱包,然后找警察蜀黍,让他感受一下社会主义铁拳。
可这不是在霍格沃茨么。
前有斯内普和詹姆、小天狼星四人组的不死不休,后有马尔福和哈利三人组的爱恨情仇。
霍格沃茨再好,也不是人间乐土。
梅薇思觉得自己没做错。
但她也掏了魔杖,雷蒙德就下不来台了。
特别是他还有两个愚蠢的跟班。
跟班A匆匆赶来,看到居然被新生拿魔杖指着,老生的尊严顿时被冒犯,怒气冲冲:“你敢对我们拔魔杖?”
跟班B:“你一个赫奇帕奇,居然敢和斯莱特林作对?”
雷蒙德的脸色黑如锅底,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骂新生有病,还是骂小弟火上浇油。
我只是想拿到杂志,安安静静回宿舍看书啊。
他深吸口气,却也知道必须动手了。
一个赫奇帕奇和斯莱特林对着干,斯莱特林不战而逃?他会被学院的人鄙视死的。而且作为新生,一点都不知道对前辈礼貌,是该狠狠教训一顿。
“TripJinx。”他施展了一个绊腿咒,心想,让她摔一跤,这不过分吧?
梅薇思心中警铃大作。
来了来了,校园暴力来了。
她马上施展自己唯一会的攻击咒语:“统统石化。”
小跑过来壮声势的跟班B僵了下,滑到了。
雷蒙德咬牙:“狗屎。”
他认真了,手腕抖动:“除你武器。”
梅薇思的魔杖脱手而出,飞到了他的手上。
雷蒙德握住她的魔杖,抬起下巴,冷笑:“也许,我该折断你的魔杖……”
话未说完,他就看到面前地精一样瘦小的女孩变了脸色。
梅薇思当真了。
在她看来,对面的“学长”也只是小孩子,但正因为是孩子,她才怕他真的说做就做。十一二岁,说懂事根本不懂事,可说是小孩子,他们又没那么简单。
也许,他们认为折断魔杖没什么大不了的。
也许,他们觉得这很好玩。
也许……
她不敢赌这个“也许”。
魔杖是她进入巫师界的通行证,是她最重要的财产,是寄托了她所有梦想和前途的载体。
没有人能动她最重要的东西。
她扑上去,狠狠掐住了雷蒙德的脖子。
雷蒙德傻了,一边扯她下去,一边在肚子里破口大骂:这地精是不是疯了?
谁TM要你魔杖啊!听不出来在吓唬你吗?
你哭一下不就好了?认个错不就完了?
你一年级输给我一个二年级,又不丢脸!
和我玩命,你有病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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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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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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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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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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