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叮当当!
而天地间唯一与这叮当声互相应和的,则只有天空上那不断传来的鹰呖!
这里就是高加索山。
宙斯用来囚禁和折磨普罗米修斯的地方!
似乎无数国家的无数神话总会有某些接近的地方。
就好比此时的普罗米修斯和流沙河里的沙和尚一样。
似乎诸神都喜欢用每日不变的持久性痛苦,来折磨让他们感到不满的人!
沙和尚每天都要遭受穿心之苦。
而普罗米修斯,他被锁链锁在高加索山上,每日都要被宙斯派遣的神鹰啄食掉肝脏!
一日之间,哪怕普罗米修斯不去主动恢复自己的伤势。
身为盖亚之孙,二代泰坦神明的体质也能让他长出新的肝脏。
而这样,他就只能每天都承受一次肝脏被神鹰啄食的痛苦!
而在这其中,有一点不得不说。
为什么宙斯要派遣神鹰去啄食普罗米修斯的肝脏,而不是其他什么心脏啊,或者肾脏之类的地方?
因为肝脏在希腊诸神眼里,代表着一个人或神明的情感的源头!
而宙斯,他觉得普罗米修斯的情感实在太过丰厚,丰厚到因为对人类的同情心,而失去了对他这位神王的尊重!
在最早的时候,普罗米修斯尚且是宙斯的战友。
当然,普罗米修斯和宙斯不同,他可不是克洛诺斯的孩子。
他是二代泰坦神,是盖亚和天王乌拉诺斯的孙子。
对于二代神王克洛诺斯,按理说同样身为泰坦神的他不该和克洛诺斯发生矛盾,他更不该与宙斯成为战友,一起对付宙斯的老爹和其他泰坦。
一切,正因为普罗米修斯实在是太有同情心,同时也真的太善良了!
他实在看不惯克洛诺斯吃掉自己孩子的那些疯狂行为,对克洛诺斯那些被吃掉的孩子升起的同情心,让他义无反顾的加入了宙斯的阵营,朝克洛诺斯的王朝吹响了进攻的号角。
那时候,宙斯和普罗米修斯的关系还好的很呢。
只是在后来,当人类出现之后……。
众所周知,普罗米修斯是盗火者,这也是他被捆缚在高加索山上遭受折磨的原因。
但很少有人知道,在普罗米修斯还没有盗火的时候,他就已经为人类与宙斯产生矛盾了。
那时候,人类才刚刚诞生,而众神则为人类未来需要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召开了一场神明之间的会议!
众神包括宙斯在内,他们一致要求人类信仰他们,敬重他们,以此作为众神保护人类的条件。
尤其是宙斯,他的骄傲和自大,甚至让他要求最早的人类,将他们获得的全部战利品都献给自己!
对于宙斯的要求,普罗米修斯感到不满,曾亲自走进人类之中去观察人类生活的他,当然清楚献祭一切战利品和猎物,会给人类带去怎样的悲惨生活。
那代表人类从此就将失去吃肉的权利!
毕竟一切猎物都需要献祭,那没了猎物,人类岂不只能吃草?
于是,同情人类的普罗米修斯,在那一场会议上顶着宙斯的怒火,和宙斯据理力争。
只是争执许久之后,作为当时奥林匹斯排名前三的强者之二,宙斯和普罗米修斯谁也不能说服对方。
于是,普罗米修斯决心用自己的智慧来帮助人类!
面对宙斯,他提出了一个办法!
由他来献祭两堆东西,然后由宙斯来决定他需要什么!
宙斯同意之后,普罗米修斯隔绝了宙斯的观察,偷偷宰杀了数百头牛。
再将这些牛解刨之后,普罗米修斯将牛的各种零部件分成了两堆。
一堆摆放着牛肉,牛内脏,然后他将肉和内脏用牛皮遮住。
而另一堆里,普罗米修斯堆积了牛的全部骨头,他将这些骨头用牛的板油包裹起来。
而且,他特意将牛骨头的这一堆,堆积的比牛肉的那一堆还要大上许多。
接着,当普罗米修斯指着两堆东西让宙斯挑选自己喜欢的那个时。
贪婪自大的宙斯毫无疑问的选择了更大的那一堆!
就这样,普罗米修斯笑着宣布,神王喜欢动物的骨骼和板油。
于是,未来的人类在获得猎物之后,可以将肉和内脏还有皮毛留给自己,只将猎物的骨头用猎物的油脂包裹起来献祭给宙斯即可!
而这件事,就是宙斯对普罗米修斯感到不满的根源所在!
宙斯愤怒于自己受到了欺骗,于是他决心报复普罗米修斯。
你不是格外同情那些人类么,那我就要毁灭他们!
于是,宙斯拒绝向人类提供最重要的东西。
火焰!
没有火焰,人类只能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而人类遭受的此种待遇,终于让普罗米修斯无法忍受!
那一日,当赫利俄斯的太阳马车驶过天空时,普罗米修斯拿起一枝木本茴香,用这树枝在赫利俄斯太阳马车划过的火焰轨迹上,小小的偷窃了一朵!
正在普罗米修斯打算将火焰送到人间时,一直关注普罗米修斯的宙斯发现了他的行为。
至此,宙斯与普罗米修斯这位奥林匹斯的前主力战神第一次打了起来!
那一天,雷霆大作,整片天空都传满了宙斯与普罗米修斯的怒火。
他们的战斗持续了三天三夜,最终以普罗米修斯的落败而告终。
伴着宙斯的雷霆,普罗米修斯砸在地面,但他哪怕被雷霆击落,手里也紧握着他盗取出来的那团火焰。
和宙斯作战的时候,为了保护这团火焰,普罗米修斯恰恰将火焰藏在了自己的心脏里!
人类察觉到落雷和普罗米修斯带来的火焰之后,大地上燃起了越来越多的火焰的辉光。
而普罗米修斯将他盗取的火种藏在自己的心脏里,只要普罗米修斯不死,人间的火焰就将永不熄灭!
没有收回火焰的能力,宙斯愤怒至极。
就这样,他全部的愤怒,都挥洒在了伤重的普罗米修斯身上!
此时的高加索山上,被锁链牢牢捆缚的,全身赤裸着等待神鹰啄食的普罗米修斯。
他的一切悲惨,都只为人类而承受!
看着远方接近的神鹰,听着逐渐靠近的,愈发嘹亮的鹰啼。
普罗米修斯咬紧牙关,不屑的吐了口唾沫。
“来吧,该死的白头鹰,你就像过去无数年一样,再一次贪婪的吞噬掉我的肝脏吧!
总有一天,迟早会有那么一天!
我和我的火焰会从这该死的监牢里逃出!
我迟早会宰了你这个愚蠢的白头鹰,迟早,呵呵。”
冷笑过后,普罗米修斯睁开眼睛,他就打算像以往那样,一边忍受肝脏被啄食的痛苦,一边死死瞪着他未来必杀的目标。
如果他有机会逃出这座山,那他的仇恨必定要得以宣泄,必定!!!
只是当普罗米修斯继续等待时……。
远方传来的鹰叫突然变味儿了!
“呖呖呖?!!”
“喵喵喵!!!”
那白头鹰的叫声,突然好像和另一个声音混在了一起!
由于此时的神鹰正飞在高加索山的背面,所以,被锁链压制所有神力的普罗米修斯,看不到究竟发生了什么。
只是他听来听去,总算想起来了。
那种类似于喵喵喵的声音,大概也许有可能是他许久未曾听过的孔雀的叫声?!!
所以,这是那只神鹰和某个不知道哪里闯进来的孔雀打起来了?
还是说……。
普罗米修斯的眼神猛的严肃起来。
他知道,或许这座囚禁自己的山上,刚刚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而就在普罗米修斯有所猜测的瞬间,赫拉那俊秀的人影恰恰停留在了普罗米修斯面前。
不等普罗米修斯说话,赫拉当先忍不住叹了口气。
“我的天,我的老朋友,我没想到,宙斯这个混蛋居然连一件衣服都不给你!!!”
一边咒骂一句,赫拉一边侧过身,看也不看的将一块纱巾扔到了普罗米修斯的身上。
纱巾转眼变大,彻底将普罗米修斯那赤裸的身体牢牢遮住。
做好这一切之后,赫拉这才转过头,微笑着看向满脸戒备的普罗米修斯。
看着满脸笑容的神后,普罗米修斯的脸上写满了不屑。
“啧啧啧,奥林匹斯的神后殿下,伟大的,公正的,仁慈的宙斯陛下的爱妻。
你他妈的居然会来看我,这又是你们想到的什么新的游戏么,婊子!!!”
大骂之后,普罗米修斯侧过头,再也懒得去看赫拉。
一旁,被普罗米修斯骂过之后,赫拉无奈的叹了口气。
她并没有生气,而就只是无奈的叹了口气。
叹气过后,赫拉轻声说道。
“我的老朋友,仁爱的普罗米修斯,高加索山上的冷风并没有吹走你心间的炙热,而那没日没夜被蠢鸟啄食的痛苦,也并没有带走你的高傲。
我很高兴能看到这样一个和过去毫无二致的你,我真的很高兴!”
说到这里,赫拉右手一挥,捆缚住普罗米修斯全身的锁链,顿时就只剩下了最后一条。
感受到自己身上的变化,普罗米修斯当真愣了一下,他赶紧腾出如今重获自由的手脚,将赫拉扔给他的纱巾潦草的遮蔽了全身。
紧接着,他虽然没有神力,也依然只靠自己的身体,沿着拴住他右手的最后的锁链,爬到了曾经捆绑他的悬崖上方。
刚一来到悬崖上,普罗米修斯瞬间躺了下去。
“我不知道你有什么目的,我更不知道你有什么阴谋。
但无论如何,该死的宙斯的女人,如果你抱着善意而来,那你不要介意我躺着和你对话。
至于你若是抱着更深的恶意而来,哈哈!
那我能躺上这么一会儿就已经够了!”
一边尽情享受着得来不易的,无数年没体会过的躺着的滋味儿,普罗米修斯一边闭着眼睛对赫拉说到。
听了普罗米修斯的话,赫拉缓缓飞起,继而落在普罗米修斯身侧五米左右的地方站定。
落地之后,她对普罗米修斯解释道。
“老朋友,相信我,如今的我,心里真不再有半分恶意。
见到你之前,我想过利用我如今所做的一切,也就是让你的生活更舒适一些的条件当做砝码和你谈判。
但见到你之后,我突然发觉,奥林匹斯欠你的真的太多了!”
话音落下,赫拉朝远方微微抬手,她那最喜爱的孔雀坐骑,恰好将死去的神鹰的尸体朝悬崖上送了回来。
一边任由孔雀将神鹰的尸体扔到一旁,赫拉一边继续对普罗米修斯说道。
“所以,我不配利用你本该拥有的一切去和你谈条件。
你是个英雄,我的朋友,我不该拿那些东西去要挟你,而你也注定不会被我要挟。
所以,无论是你如今这点滴的自由,还是这头总是折磨你的该死的神鹰。
它们都是我送给你的礼物!”
“哈哈!!!”
突然之间,躺着正好的普罗米修斯直接从地上一跃而起。
他一个箭步就冲到了死去的神鹰旁边。
哪怕神力依旧被最后的锁链封印,普罗米修斯光凭肉体,也轻易就将重达数十吨的神鹰狠狠地抡了起来。
一连折磨神鹰尸体数十次之后,发泄足够的普罗米修斯兴奋的将神鹰翻了个身。
他猛然撕扯掉神鹰腹部的羽毛。
“法克,你的肝呢,让我看看你的肝脏在哪儿!!!
你不是吃我的肝么,那我今天就来尝尝你的!
我倒要看看,究竟是我的肝脏更好吃,还是你的肝脏更有味道!!!”
话音落下,普罗米修斯依靠自己泰坦神的体质,硬生生凭借两手撕开了神鹰的肉体。
神鹰那硕大的肝脏直接被他掏了出来!
也不需要火焰,更不需要烹饪!
面对血琳琳的鸟肝,普罗米修斯直接就吃了起来。
他已经太久没吃过饭了,对他这种早已饿上无数年的人来说。
屎当然还是像屎一样难吃。
但只要不是屎,那就是他心里绝对的珍馐!!!
一旁,赫拉安静的等待着普罗米修斯,她并没有催促,更没有不满。
她脸上就只有三分羞涩,三分忐忑,三分期待,和一分对普罗米修斯的同情。
抱着这份同情,普罗米修斯吃了整整二十多分钟,才将整个神鹰的肝脏送进了自己的肚子。
而在这之后,满身白头鹰血的普罗米修斯,终于转身看向默默等待的赫拉。
“说说你的来意吧,赫拉,你想从我身上得到什么?
如果你想要的并不会特别过分,那我基本都能满足你的要求。
毕竟你已经满足我这些年被折磨的生活中,心里产生的最大的愿望了!
我可真是太想反过去吃掉这头死鸟的肝脏了,它肝脏的味道真是太棒了,啊哈哈哈哈!!!”
大笑声中,普罗米修斯拿起被自己拔下的鹰毛,将那些羽毛装饰在了赫拉扔给他的纱巾上。
看着为自己制造简单衣物的普罗米修斯,赫拉轻轻的点了点头,继而解释道。
“我承认,我的确是带着目的来见你的。
不过请你放心,我的老朋友。
我并不会继续伤害你,我更不会欺骗你,或者继续折磨你。
我想要的,只是和你借一团火。
也就是你曾经从赫利俄斯太阳车上取下,接着又被你埋进心脏和送往人间的,因为人类多年祭祀和你的情感而变异的那团伟大火焰!
当然,我并不需要全部。
我就只需要你将那团火的一小部分借给我就好!
我不知道你需要什么,但我保证。
只要你提出的理由不会过分,那我绝对能满足你的要求。
同时,你还会获得我由衷的感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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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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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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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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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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