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你脸上的伤真的是磕的吗?昨天晚上,你该不会跟你爸动手了吧?”
她的话让隐煜回过神来,随即安抚。
“没有,我没打架。”
余佩琴有点不相信。
“真的没有吗?小煜,你不要骗我,打架是不好的,要坐牢的……”
“妈。”
隐煜打断她的话,拍了拍她的肩膀,“你放心,我不会有事的,倒是你,别想那么多,一切有我,没事的。”
说完,他就推着轮椅,送母亲送回去了。
今天发生的事,肯定吓坏她了,她是一个很胆小的人,估计接下来几天都睡不好。
——
等将母亲安排妥当,天也黑了,隐煜从医院出来,有些疲惫的揉了揉眉心。
而他没走几步,就看到医院门口站着的身影。
月光下,赫夕双手抱胸倚着墙壁,她穿着白色大牌连衣裙,这会外面还披着一件黑色男款西装,一见隐煜出来,她就迈开长腿,来到了他面前。
连衣裙是高腰款,衬得她本就修长的腿长得逆天,她的表情也没有之前的冷淡和跋扈,而是带着几分笑意和调侃。
“小弟弟,我可不是做了好事不留名的人,我今天帮了你两次,你要怎么报答我呢?”
隐煜原本最讨厌她的纠缠,可这时看到她挡在自己面前,他却发现他并不讨厌她了……甚至刚刚,在看到她等在医院门口时,他心里还掠过一丝不明确的惊喜。
不过他神情依旧淡淡的。
“你想我怎么报答你?”
见他这么干脆,赫夕扬起灿烂的笑容。
“走吧,我要你请我下馆子!”
——
机车的轰鸣声中,赫夕坐在隐煜身后,裹紧了身上的西装。
这车是隐煜家里的,他新租的房子离医院不远,早上因为发烧才没有骑车,这会已经好多了。
赫夕戴着唯一的头盔指路,她指哪,隐煜就朝哪个方向开去。
夜风撩起他细碎的短发,风从他身上掠过,传到赫夕这边时,她似乎闻到了他身上清爽的、属于皂角的清香。
他开得很快,不一会儿,就到赫夕说的地方了,那是一条满是大排档的街,烧烤的香味四处弥漫,热气冲天。
这会还不是人最多的时候,但已经很多人了,赫夕将头盔交给隐煜后,拉着他的手,轻车熟路的找到一家。
“老板,给我来五十串牛肉,和五十串烤五花!”
她说完,亮晶晶的眼睛看了隐煜一眼,“然后再来一碗招牌汤面和小米粥,快点啊!”
点完之后,她就拉着隐煜找了一个相对干净的地方坐下了。
说来有点不好意思,她原本是要和隐煜划清界限的,不过因为赵安训这个意外,她没能在学校放学前赶回去,这下徐海青肯定知道她这几天没有去上学了。
为了不让他怀疑什么,进而发现什么,她在来的路上就跟徐海青打电话了,说她跟隐煜在一起。
果不其然,她这么一说,徐海青便打消疑虑了,还让她玩的开心一点。
所以没办法,她暂时还不能和隐煜划清界限,他这个烟雾弹太好用了,就是用的时候,有一点点小愧疚。
隐煜并不知道她心里的弯弯绕绕,他左右看了一眼,然后皱起眉来。
“虽然我现在不富裕,但请你吃饭的钱还是有的,你不用特意给我省钱。”
在他看来,赫夕穿着价值六位数的裙子来这里,就是为了迁就他,但并不,她是真的想吃这家了!
闻着空气中麻辣焦香的味道,赫夕深吸一口气,感觉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她竭力转移注意力,看向隐煜那张隽逸的脸。
“你想多了,我是真的很馋这家,你是不知道,以前我每次路过这里,都在想,等我以后有钱了,我要在这吃上一百根肉串!
结果后来有钱了,我反倒忘了这茬……”
其实不是忘了,而是变成大小姐后,身边的人都不允许她这样做,她骨子里的自卑也在告诫她,逼她和以前的人生断个干净。
其实何必呢?经历过那么多之后,她彻底明白,别人的要求是别人的,她想要钱,只是想让自己快乐而已,就好像来这嗦串,她就很快乐!
所以很快,她又笑嘻嘻的补充。
“再说了,我变得有钱也只是这半年的事,怎么就不能来了?倒是你,从小含着金汤匙长大,估计在这种地方吃饭,很不习惯吧?”
她的话让隐煜愣了一下。
以前她每次出现都是前簇后拥的,以至于他都忘了,她并不是一开始就是大小姐,在半年前,她有二十一年,都在过很辛苦的生活,所以才会连“吃一百根肉串”都能成为她的愿望。
这个认知让他有点不舒服……好像一直以来,他对她都有误解,她似乎……并不是他所想的那样。
不过他很快就收敛心神,垂着眼道。
“你也说是小时候了,我现在可没有那么多讲究,我只是怕……”
他说着,起身走了过来,在赫夕不明所以的时候,将老板送来的围裙展开,套在了她身上。
一时间,赫夕有种完全被他罩住的感觉,明明是一个气息冷清的少年,但这会被他罩住时,她竟然有种他已经是男人的错觉。
隐煜将围裙给她穿好之后,修长的指尖在她身后灵活的打了个结。
他的声音磁性酥耳,贴得很近传来,似乎带着一分以前不曾有过的轻柔。
“……我只是怕弄脏了你的裙子,我可赔不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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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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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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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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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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