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就这样每天满怀希冀地养胎,数着日子一天一天过,感觉每时每刻都是幸福无比的。幻想着自己被他娶进门,还有儿子,一家人在一起共享天伦之乐。
如果不是为了前途,苏川是绝对不可能娶白湘琴的,她才是苏川的初恋,她才是苏川真心要娶的人!
可是,当孩子六个月大的时候,她出了车祸。
孩子,就那样胎死腹中。
只差了一个月,她还可以早产,即使是个早产儿,她起码有个儿子!
当时的痛,现在想起来,仍是锥心之痛。
如果不是白湘琴,她的儿子怎么会死!而现在,她虽然在苏氏有着二把手的地位,可苏千湄是唯一继承人,是她,占据了她儿子的位置!
宋蔓芝不能忍受。
仲夏的阳光穿过层层叠叠的梧桐叶子,露下来细碎而璀璨的光亮。
白墙黛瓦的茶馆小楼前,苏千汐穿着一身樱色百草纹软绸旗袍,鸦黑青丝挽成云髻,只戴着一朵珍珠珠花,肩上披着流苏披肩,随着微风摇曳在她纤细的腰间,要多风情就多风情。
这是妈妈最爱的装扮,她最喜欢穿旗袍。
白家百年望族,门楣高悬,书香传世下来,总能在繁华世界逼退浮躁,得一片清净。
可在清净如琉璃的人,她的心里,也有不可触犯的逆鳞,那就是她视若珍宝的爱情,不能容忍任何的污垢践踏!
苏千汐不知道是,她的身后,迅速地驶过一辆宾利,而她的楚楚风姿,就落在了苏川的眼中。
“那是?”
苏川无意中的惊鸿一瞥,却让他惊得回了头。
司机立刻停车,“先生?”
而此刻,苏千汐早已进了茶馆,苏川下车再看,哪里还有她的影子?
但他的心里,已经起了惊涛骇浪。
樱色百草纹软绸旗袍,流苏披肩,这是她最爱的装扮……就连随意站在路边的一个影子,都那样让人惊艳,仿佛万千繁华中最能打动人心的一抹浮光掠影。
“父亲,怎么了?”
身后传来苏千湄柔软的声音,苏川蓦然回头,看着她。
苏千湄穿着职业装的裙子,看上去比她本人平时沉稳一些。再看同样疑惑的宋蔓芝,她穿着白衣白裙,优雅十足。
他忽然觉得,旗袍才是最适合女人的衣服。
“千湄,你身段窈窕,怎么不试试旗袍呢?”
苏千湄摸不着头脑,但父亲的话她不能置若罔闻,只好笑道:“爸爸,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谁还穿旗袍啊?那不是礼仪小姐的……”
“放肆!”苏川打断了她的话,面沉如水,“你可知,旗袍是你母亲最喜欢的装扮!”
他这样一句话,仿佛一个惊雷,打在了苏千湄和宋蔓芝的心头。
这么多年了,他从来不在她们面前提起白湘琴,家里的佣人们也不敢随意提起,只因谁敢提起,谁都不会有好下场。
苏千湄倒是无所谓,毕竟白湘琴是她的生母,她很快平静了下来,转身上车。
而宋蔓芝就不一样了,她简直不敢相信!
他是不是心里,一直都还记挂着白湘琴?他回国的第一个晚上,和她温存之后,他忽然问起了白湘琴的死因。
当时她把早已编织好的谎言告诉他,只说苏千汐不检点,未婚先孕之后又意外落海,白湘琴伤心而亡。
他听后只说了一句“知道了”,便再也没提过,她也没再放心上过。
可今天……
马上要去开会,宋蔓芝只好暂时把这件事在心里压下,她上了车。
而在茶馆里品茶的苏千汐丝毫不知这一切,她的对面,坐着白森。
白森在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就好像看到了自己的姐姐,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何有这个念头,但他清楚,眼前的这个和自己外甥女拥有同一个名字的女人,绝不是善茬。
苏千汐先开口了:“白先生,不知最近新给你调的工作感觉如何?”
白森连连点头:“很好,很好!真是感谢苏小姐了!”
他换了工作,薪水颇高,总算能够养活一家人,苏千汐可以说是救了他一家人的命。
苏千汐笑了:“举手之劳而已,白先生不必客气。”她望着袅袅茶烟,说道,“令千金今年也该毕业了吧?计算机专业,可是个好专业。”
白森听着苏千汐这话里的口风,像是对他的女儿很有兴趣的样子。
说实话,他那天离开的时候,就一直注意着恒雅公司的动向,明里暗里的打听,才知道恒雅的员工薪水有多高,他就一直想把自己的女儿送进恒雅。
就凭着自己女儿的才华,进了恒雅,何尝不能大展宏图?更何况,恒雅的背后,那可是赫赫威名的霍氏集团。
他正愁着没有门路能把女儿送进去,没想到苏千汐主动提了。
真是瞌睡遇到了送枕头的,白森连忙说道:“是啊,这孩子一直都想去恒雅工作,还请苏总多多提携。我向您保证,方雅的专业水平,您绝对用得上!”
苏千汐一直都知道这个叫白方雅的表妹,她从小就是个数学天才,更是各种竞赛的冠军,逻辑分析能力极强,自己的妈妈还在的时候,总是感叹,白方雅如果是个男孩子,白家复兴就有希望了。
这样的人才,她一定要收归麾下。
“白先生放心,令千金的名头,我可是听说了的。”苏千汐笑道,“如果方便,不知明天上午,可否让令千金来我这儿一叙?”
白森大喜过望:“苏总放心,明天一早八点,我就让方雅去您办公室!”
苏千汐点点头,又说道,“听说白先生有个至交好友,名叫季杭,在苏氏当公车司机,是不是?”
“是的!他现在也出息了,在几个公车司机里面,是个领头的。”白森道,“不知苏总提起,可是有什么吩咐?”
苏千汐笑着啜了一口茶,“要说谁的消息最灵通,莫过于这些司机。吩咐倒是谈不上,只是白先生可否愿意当个中间人,我想知道关于苏氏的动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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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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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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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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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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