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马的优点很多,其中包括好养活以及耐力足,却不包含高大以及负重能力强。
简单的来说,蒙古马应该走的是量大优惠路线。
不重质量,只看数量,大批大批的轻骑兵给安排上。
这样的骑兵在真正战场的作用会很有限,用来袭扰后勤线则会很强力!
从草原那边带回来的马,马背高度平均在一米二十五厘米左右,它们的身躯粗,四肢坚实有力,体质粗糙结实,头大额宽。
吕武想道:“到蒙古人鞭挞全世界的时候,就是带着这样的马进行长途跋涉。蒙古帝国的重骑兵,用的马并不是蒙古马,是西域马?”
在很多人的认知中,以为蒙古帝国打天下全依靠弓骑兵?
这个,其实是一个很大的误解。
事实上,蒙古帝国能肆虐大半个世界岛,是建立在他们拥有足够的重骑兵前提下。
真正将弓骑兵用到极致的是帕提亚帝国,一度将罗马人摁在地上锤,后面弓骑兵战术被罗马人破解,从此以后帕提亚帝国就被罗马人锤到再也站不起来。
而蒙古人用来组建重骑兵的马,真的不是蒙古马。
他们占领并控制西域,获得了西域的良马,又向东欧进军,再次获得顿河马,甚至在早期也从MSL那边获得了相当数量的阿拉伯马。
蒙古帝国的扩张史,是伴随着找到更多的马种在进行。
比较诡异的是,建立元朝的忽必烈这一支,到最后连一支像样的骑兵都莫得啦,跟起义军作战玩的是步战。
在寻找到马背高度更高、负重能力更强的战马之后,蒙古人进行了军事改革。
他们将重骑兵和轻骑兵进行混编。
吕武记得自己看过的一个记录片,讲的就是蒙古人跟欧洲人的一场战役。
面对欧洲联军的罐头骑兵,蒙古人采用的是将轻骑兵布在战线前端,利用轻骑兵拉扯以及不断射箭袭扰欧洲人的罐头骑兵。
一再消耗下来,等待欧洲罐头骑兵连人带马体力被消耗得差不多,又派出重骑兵与轻骑兵的混编部队。
新出场的蒙古混编骑兵,队形是前三排都是轻骑兵,到第四排之后,每一名重骑兵的左右两侧分别有两名轻骑兵的交叉队形,两侧在布置数量足够的轻骑兵护卫中间。
那是一场人跟马在体力上的消耗战。
事实证明欧洲人的罐头骑兵一点都不适合投入作战时间太长的战斗,整场战役打下来,欧洲联军的罐头骑兵几乎被全歼,后面还是欧洲联军步兵给救的场!
“阿大,骑兵,尤其是轻骑兵,从来都不是用来冲阵的。要记住这一点。”吕武其实已经看得出儿子听不懂,讲出来更多是用来提醒自己。
老吕家肯定会发展骑兵的!
骑兵冲不冲阵看的是需要,不因为适不适合。
弓骑兵的话?
对上没有披甲的敌人,威胁自然会很大。
一旦对战的敌军人均穿甲,只能起到袭扰作用了。
“骑兵,不管数量够不够,历来很难在正面战场起到决胜作用。他们的最大用处在正面战场之外。”吕武真不是在口胡。
东方的战争,骑兵从来只是一种配角地位。
这个跟东方缺少重骑兵有关。
在东方,骑兵更大的用处是袭扰,胜利之后追击掩杀之类。
这一点不管是上古先秦,还是到汉匈之战,又或者到了隋唐与突爵,骑兵都是属于配角地位。
在这一段时期,骑兵的优势就是想打就能打,不想打能立即跑,扛正面对阵是不可能的。
因此,骑兵对上步兵,胜必然是斩获无算,败则损失轻微。
骑兵真正开始变得高大上,是马蹄铁、马鞍和马镫发展成熟之后。
在此之前,骑兵冲击密集阵型步兵的画面,只会出现在演绎作品里面,现实并不是那么一回事。
一直在旁听的宋彬发出灵魂一问,道:“如此,主为何念念不忘寻觅良马?”
吕武才不会被噎住,说道:“兵种的配合是关键。”
不能冲击正面,还打不了两翼的侧击?
即便两翼也不发起冲锋,仅仅是外围奔射也够敌军喝一壶,甚至敌军还要时时刻刻害怕两翼遭到冲击。
毕竟,真的逮到机会,冲锋后的收获远比折损大,还是要顾全大局的嘛。
“有了蒙古马,对咱们家的意义很大。”吕武已经讲出了重点。
葛存一直没搞明白“蒙古”这个词的由来,更不理解是什么意思,问也没有得到答案。
他倒是听明白一些关键词,蒙古马甚至比中原马还要好养活,给足够的草料就行,没其它更费劲的事。
还有另外一点,蒙古马的长途脚力很强,是其余品种的马所没有的优点。
比如广为人知的西极马……也就是乌孙马或伊犁马,平均马背高度一米五左右,短途冲刺能力极强,是一种很适合用来作为冲阵骑兵的战马。
可是,西极马的长途行军方面就很捉鸡了。
它们走三天,可能就要歇息上五六天,不像蒙古马粗糙耐操。
西极马养起来的难度,也远超蒙古马。
吕武正在讲述什么是冲锋型的骑兵,有家臣过来汇报,另一支派往西北的队伍回来了。
这是好事连双?
吕武这个念头刚出现,立刻知道事情并没有这么单纯。
他派去西北的人手远比去北方的人多,一共两百五十人,回来的却只剩下十人!
这十人当中,还有三人永久残疾!
吕武一样到迎来送往的亭子迎接,将人接回城内先安顿,显得很沉得住气。
“主,我等往西远途数千里……”粗糙壮士,看着各方面真的很粗糙,脸上甚至还有一条像蜈蚣一般的伤疤。
他讲述了任务期间的见闻。
这一支队伍向西北而去,初次路过白翟地盘并没有遭遇到什么灾难,甚至接受了良好的招待。
他们是带着寻觅良马的任务出去,人在白翟领地时并没有找到所谓的良马,马种跟中原这边其实是差不多的。
这个也能理解。
白翟所处的栖息地,其实就是现代的陕西西部,厉来不是什么好的良马培育地。
他们穿过白翟的地盘,进入义渠人的栖息地,一开始情况没有什么太特殊的地方,并且发现了跟中原马有别的马种。
这个义渠,他们现在的栖息地是在现代的宁夏,距离西域其实还挺远的。
所谓的有别于中原马,只是马背平均高度达到一米三五左右,耐力以及负重比中原马好上一些。
现在的中原马,马背高度平均只有一米一五,多出二十厘米,其实已经算很多了。
“如此说来,义渠明知你等为晋人,先行攻杀,再长途追杀?”吕武脸色很臭。
他们向西北而去,距离方面比去北方短了不少,耗费的时间却差不多,时间主要就是用在耗费躲避追杀上面。
尽管这样,他们还是成功地带回了一匹公马和四匹母马,算起来是成功地完成了任务,只是代价太大了。
“主,据臣所知,白翟与义渠已在交战。”葛存阴恻恻地讲了这么一句。
在吕武的印象中,义渠长时间跟秦国过不去,最后也是被秦国所灭。
他本来还想派人打听一下,目前秦国跟义渠的关系怎么样,一旦秦国跟义渠是交战状态,琢磨着不是不能跟秦人合作一把。
经过葛存那么一提醒。
吕武记起了上一次白翟掺和了秦国对晋国的战争,晋军在正面战场击败白翟,迫使大批白翟部落向西迁徙。
晋国并不重视白翟战败的发展后续。
老吕家的队伍去到了白翟的地盘,白翟人非但没有太强的敌意,还进行了良好招待?
倒是历来跟晋国没有接触的义渠人,他们到底是个什么情况,袭击也就算了,还进行了长途追杀!
吕武能听得出葛存是想借白翟的手来惩罚义渠。
这一招晋国很擅长,总是先让小弟上,小弟解决不了再自己上。
他却需要进行思考。
白翟是大批从跟晋国接壤的区域撤离,看似也被晋国打怕了。
可是,以游牧民族的生活习性,没有多久绝对还是会重新回到晋国边境区域放牧。
老吕家跟白翟其实不接壤的。
关键的是“霍”地跟白翟接壤。
以吕武的想法,“霍”地迟早会属于自己,为了对付义渠而去扶持白翟,好像不是一件妥当的事情。
甚至,他想得更远。
有多少游牧民族就是被诸夏给扶持上来?
那些游牧民族没有任何意外,全部成了诸夏的大患。
这种事情,吕武琢磨着不能去干!
“好好做生意不干?”吕武脑海中出现了地图,慢斯条理地继续往下说:“前次与秦一战,秦国割让渭水之土,魏氏封地以北百里之外,便是义渠疆域。”
葛存一瞬间就Get到了吕武的点了。
老吕家需要练兵。
赤狄经历一再的打击,已经衰弱到连让老吕家练兵的价值都快没有了。
接下来的三年,老吕家已经得到不用纳赋的权利。
义渠人在这个时候跳出来。
老吕家需要练兵,找义渠人得不痛快,还能掳掠人口以及物资,其中当然也包括了马。
果然,吕武的下一句话就是:“既然义渠人不想好好过日子,便将铁与火赋予他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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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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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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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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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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