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开局我成了阎罗大帝>第一百四十四章 东洲,东胜神洲?
  虚空中。

  沈阎和金莲子两人,看着外面的打斗。

  无论外面的人打的如何太崩地裂,对于两人所在的空间,竟然没有任何的影响。

  金莲子眼馋着沈阎手中的储物袋,那可是一位圣主境的储物袋啊!

  里面,得有多少好东西啊!

  可惜。

  被沈阎抢先一步拿到了。

  至于自己能不能从沈阎的手中分到点。

  金莲子是不抱有任何的希望,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不过,相对于其他的事情来说,金莲子现在最好奇的,就是沈阎的这个能力。

  空间!

  以前,他以为这只是沈阎的力量而已。

  但是现在。

  金莲子看着外面,打的你死我活,对于两人的所在,似乎根本没有发现。

  他们在虚空中。

  而在眼前,虚空被打得炸裂成无数片,可是,唯独自己的所在,没有任何的波及。

  “老沈,你这个不是什么神通吧?”

  金莲子好奇的问道。

  沈阎点了点头,毫不在意的说道:“本公子可以自由穿越空间。”

  “不过,现在的实力太低,无法穿越到其他的世界。”

  “只能在这个世界的空间行走。”

  金莲子闻言。

  睁大了眼睛,不可思议的看着沈阎。

  随意的穿越空间?

  而且,听着沈阎的意思是,不仅是可以穿越空间,甚至,还能穿越到其他世界?

  “这......”

  金莲子古怪的看着沈阎:“天生的?”

  沈阎没有隐瞒,点了点头。

  “天生的!”

  金莲子倒吸一口冷气。

  天生的能力!

  这沈阎,到底是什么来历啊!

  虽然金莲子也知道,沈阎的父亲可能会很强大,但是,这种天生的能力,就算是那些特别古老的神族,估计也没有多少吧?

  这个世界很大。

  有一些特古老的神族,或是上古遗种,会天生带着奇特的能力。

  可是像沈阎这样,随意的穿越空间。

  根本就是不存在的。

  太恐怖!

  “所以说,我们现在,跟他们其实不在一个空间内?”金莲子看着大日尊皇剑和打神鞭再次碰撞在了一起,摇光魔君和姜大牛同时后退出去,两人周围的虚空,在他们的脚下,寸寸裂开。

  问道。

  沈阎将手中的本源鬼气转化完成之后,吞入腹中。

  说道:“只不过是旁边的空间而已,算不上什么大手段!”

  沈阎发现,在看到这大日尊皇剑后,自己体内的东帝剑,似乎有些蠢蠢欲动。

  “这摇光魔君的实力,竟然差一点就要超越圣主境了,若是再给他半年的时间,那一层的壁垒,就有可能被他打破!”

  “北斗神功本公子也看了,七分之一的力量,根本撑不到超越圣主境,看来,这位摇光魔君,也是另有奇遇啊!”沈阎摸着下巴,看着魔气滔滔的大日尊皇剑,说道。

  “这把剑很强啊!”

  “虽然不是本体,但是这威势,已经超越了白凰剑和本公子手中的东帝剑了。”

  金莲子点了点头。

  指着说道:“那剑也是神剑榜上的神剑,不过,却是一把至魔之剑,神剑榜上排名第二!”

  “关于这剑,贫僧知道一些,当年,正魔两道大战,这把剑的功劳可不小,完全是靠着饮正道强者的血出名的,虽然都是神剑榜上的神物,但是有点相差的距离,大的恐怖!”金莲子继续说道。

  “而姜家的那位手中的鞭,更是传说中的神物。”

  “源自中土姜家的镇族神器,打神鞭!”

  金莲子感叹一声:“这打神鞭的历史,其实要比姜家的存在,更加的悠久,贫僧听到的传闻就是,天地未开之前,这打神鞭,就是镇压这天地混沌的其中一件神物!”

  “后来,成为了姜家的镇族神器,姜家之所以能够延续至今,打神鞭的功劳,绝对是不可忽略的。”

  “甚至,好几次姜家要面临灭门的时候,打神鞭火力全开,结果,姜家没有灭门,反而是那些来灭门的人,却灭了门!”金莲子摇头说道:“老沈,你既然天生有控制空间的能力,但是,贫僧曾经也在大雷音寺呆过,古老的家族里面,似乎没有姓沈的啊!”

  “姜家的人虽然没有类似于你这样的血脉神通,可他们就凭借这一把打神鞭,足以称霸中土一方了。”

  说道这里,金莲子似乎想起来了什么。

  “对了,算算时间,姜家的这一代的年轻人,也该出现了啊!”

  “手持打神鞭,横亘天古间;若问青衣衫,万古姜太仙!”金莲子感叹的说道。

  沈阎看了一眼金莲子。

  “这是什么意思?”

  金莲子说道:“传闻中,开创姜家的人叫做姜太仙,不过,后来,姜家有一个传统,那就是,每一辈中,最优秀的后人,才能执掌打神鞭,身穿青衫,改名姜太仙!”

  “一直等到,这一代过去,他们才会改回自己原来的名字!”

  “姜太仙!”

  “打神鞭!”

  沈阎的眼中,愈发的闪烁了起来。

  光是一个打神鞭。

  在一个地球人的耳中,恐怕谁都不会陌生吧?

  而且。

  这里的世界中,执掌打神鞭的,也是姓姜!

  “这个世界,真的是,越来越有趣了啊!”无论是这个世界的地域分布,还是出现的势力人物,现在,连着神器的名字都一样,沈阎可不认为,这只是巧合了。

  若是巧合,那可真的太巧了。

  “东洲?东胜神洲?”

  沈阎低语道。

  金莲子则是看着沈阎。

  “你也知道?”

  沈阎疑惑的看着金莲子:“什么我也知道?”

  金莲子摸了摸自己的光头,理所应当的说道:“你刚刚不是说了吗?东胜神洲啊!”

  沈阎:“..............!”

  这......这里,不会也有东胜神洲吧?

  东胜神洲,那可是地球上,神话传说中的地方啊!

  嗯?

  不对!

  现在出现的人物,神器,不就是神话传说中的吗?

  金莲子自然不知道沈阎在想什么,自顾说道:“贫僧也是在大雷音寺中的一本残破的古籍中看到的,好像是在无数年前,至于多少年前,这就不知道了,这里,东洲,就是叫做东胜神洲的。”

  “话说,老沈,你是轮回而来的?还是记忆被封印了?”

  这句话,金莲子早就想问了。

  他不傻。

  一个平平淡淡二十多年的人,突然间变得如此,傻子才不会怀疑!

  但是一想到沈阎传说中的那位父亲。

  金莲子觉得,沈阎应该是被封印了记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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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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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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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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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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