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神笔聊斋>第四十七章 刺秦之事
  苏阳迈步走到了金侍郎府邸门口,一眼便看到了在贾召身侧而立的身影。

  看面貌有四十来岁,头发紧束,络腮胡须,身上穿着黑色长衣,只是平平常常的一个男子,带着一些豪迈爽朗的气度。

  这就是荆轲。

  苏阳看到了荆轲,连忙拱手行礼,满是笑容。

  荆轲早年游历诸国,屡屡碰壁,朋友不多,只有少数人知晓荆轲并非池鱼,平日里虽然慷慨高歌,却也感到一身本领所托无门,后来是田光牵线,方才到了太子丹的身边,接着就是荆轲刺秦,再接下来的故事,更是人尽皆知。

  “先生,我把荆轲带来了!”

  贾召看到苏阳,满是兴奋的说道。

  历经苏阳指点,贾召已明白前生,更是知道此时肩负的使命,看到苏阳的时候,颇有一种将使命完成的感觉,自是非常兴奋。

  “有劳了。”

  苏阳含笑说道:“里面请。”说着,亲自请贾召和荆轲两人,走入金侍郎宅院之内,至于荆轲真假,自然是瞒不过苏阳法眼。

  眼前的这个就是荆轲,这是凿然无疑的。

  苏阳对荆轲的印象,更多是历史书上的普通人,而此人现在成为了千年鬼雄,在这平凡古朴的外貌衣着之下,有致命的危险。

  荆轲看看贾召,又瞧瞧苏阳,他来到这里的使命,贾召已经同他说了,而此时在贾召的引荐下见到了苏阳,又一想到自己又是刺客的命运,让他不禁有种宿命感。

  “荆兄,这就是我对你说的苏先生。”

  贾召历经苏阳几度救援,更是被点名了前生,对苏阳满是感激,而在青州,更是了解到了苏阳的治国韬略,对苏阳更是推崇。

  当初贾召曾经对苏阳说,仙神无用,当今之世需要一个圣明天子,扫荡烟尘,胜过仙佛束手而立,而苏阳,就是贾召找到的圣明天子。

  “荆先生名垂千古,对苏某来说,可当真是如雷贯耳。”

  苏阳看着荆轲,感慨说道。

  穿越到这个世界,苏阳遇到了观世音,如来佛,吕洞宾,这些多多少少都给苏阳一种虚幻的感觉,但是真正遇到了历史上面,名垂千古的角色,心头真是别有一番滋味。

  “我这个失败者,倒是名垂千古了。”

  荆轲自嘲说道:“司马迁倒真有一手!”

  没有人会记住失败者,除了岳伦。

  荆轲刺秦王,这个故事也是秦王的“名场面”,对荆轲来说,也算是对他的反复鞭尸。

  “事所以不成者,乃欲以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

  苏阳引用史记里面的话,说道:“太史公说您立志皎然,不欺其志,应该名垂千古!”

  说话时间,苏阳已经带着贾召,荆轲一并走入到了正堂里面,左右已经端上茶水,苏阳请荆轲落座。

  荆轲落座之后,端起茶水,看着苏阳,沉吟说道:“其实许多事情,史家记录多有错误。”

  “哦?”

  苏阳满是惊异,看着荆轲,说道:“愿闻其详。”

  “司马迁这个人通过史书,将自己塑造成为了一个圣贤的传人,模范的孝子。”

  荆轲说道:“在写作的时候,他也刻意的想要让书中的事情,成为今后的典范,成书之后,他自然是得到了名望,而他的史书也理所当然的被人推崇,但是他书中的内容,也因此出现了许多失真处,也有许多缺漏处。”

  苏阳自然知道史记创作,这本书并非是司马迁一个人的功劳,同时在后世考古过程中,也发现了史记是司马迁高度的个人化创作,同考古出来的东西相差甚远,司马迁在一定程度上,收拢了当时的故事传说,历史文献,并且后世还有许多人增补,但是这都无损史记的伟大。

  “不知有哪些失真处?有哪些缺漏处?”

  苏阳问道。

  “史书记载,某与高渐离两个人在闹市喝酒,高歌,痛哭,这为何痛哭,可曾记载?”

  荆轲问道。

  苏阳摇摇头,这简直是抬杠了。

  “这就是史书的缺漏处,同样,秦始皇的记载,便有许多失真处。”

  荆轲看向苏阳,说道:“在史记里面,被司马迁反复鞭挞,讽刺的秦始皇,其实并非是真正的秦始皇,在史书中真正讽刺的是汉武帝。”

  妄自尊大,迷信长生,这些话其实都是说汉武帝的。

  苏阳点点头,文人讽刺皇帝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不过听荆轲的话,倒是对秦始皇有很多想说的。

  “秦始皇是一个雄才大略的君王。”

  荆轲看着苏阳,说道:“当时某带着秦武阳在咸阳时候,便知秦王当一统天下,当时天下纷乱已久,战争绵绵不断,某家早年行走四方,知道各国均非能一统天下者,直至到了咸阳……”

  荆轲早年游历四方,后来同高渐离相识,两个人经常饮酒高歌,而后痛哭,荆轲哭的就是这样的一个乱世。

  “秦王有什么让先生折服的本质?”

  苏阳好奇问道。

  千年前的事情,能有当事人讲解,苏阳也很感兴趣。

  “咸阳治理的好。”

  荆轲看着苏阳,认真说道:“一个王朝,不在好和坏,而在于治和乱,秦王就是治理的好。”

  正是因为如此,荆轲在观察之后,等到了刺杀秦王的时候,他留手了,而后就是秦王一统天下,号为始皇帝。

  “即便是秦朝二世而亡,秦始皇所有的一切也都被汉朝所继承,汉朝也凭借这些,有了四百年的天下。”

  荆轲感慨说道。

  汉朝的许多东西都是和秦朝一脉相承,不过汉朝并不承认这些,汉朝承认的是推翻了暴政,而后将秦朝的许多东西于汉朝的割裂,而后继续沿用,这些荆轲看的明白。

  苏阳听到荆轲的话,也感觉对那时候波澜壮阔的历史贴近了许多。

  “就因为秦朝治理的好,你就果断的抛弃了燕国……你劝我割头的时候,还挺果断的。”

  贾召幽幽说道,荆轲的话听起来大仁大义,对樊於期来说简直畜生。

  他的前世樊於期打了败仗,跑到燕国避难,被太子丹收留,而后在燕国过小日子,而荆轲这厮,在决定刺秦之后,并没有立刻动身,而是在燕国里面,由太子丹包场,车骑美女应有尽有,荆轲一直玩了很久,一直到秦军都快打到燕国了,方才动身,顺带把他脑袋捎带了。

  结果就这?

  荆轲听言,脸上略有尴尬,这也是他一直不入轮回的主要原因,欠债太大。

  “某家于你说这些,便是让你明白。”

  荆轲看着苏阳,说道:“齐王对你来说,或许是登临皇位的阻碍,但是对某家来说,某家并不在乎他暴戾昏庸,只要他能够在这个皇位上,能够给予天下治理,某家便不会轻易的掀起动乱。”

  荆轲是一个有理想的刺客。

  “呵呵呵呵。”

  苏阳听到荆轲的话,反而是放声大笑起来,看着荆轲,说道:“若非是天命如此,你当某愿意来此做皇帝?”

  荆轲讶异看向苏阳。

  “苏先生不仅是天命所归,也是一个有想法的皇帝,更是西番佛门的未来佛。”

  贾召就在一旁,他本以为将荆轲带来,已经是万无一失,没想到荆轲是一个二五仔,此时此刻,只能亲自为荆轲解释,将苏阳的一切讲给荆轲。

  青州之地,金陵之地,江南区域,但凡是苏阳所管辖之地,此时政风已经大变,因为有旧约的缘故,更多的百姓们了解到了自己的诉求,而苏阳所统辖的官员,也都受过教育,此时向着这方面转变。

  “苏先生治下,纵然仍旧有不完善的地方,但是百姓有地,医学推广,工业建设,农民和妇女的地位迅速提高,能吃饱饭的百姓们也越来越多,精神风貌一变,便是妖魔鬼怪也不敢冒犯。”

  贾召将苏阳所在之地的一切一一说来。

  苏阳也是一个有理想的皇帝。

  荆轲自有洞察人心之能,听了贾召的话,知晓贾召所言不虚,而根据贾召所说,这金陵之地,青州之地的治理,只怕是和他当年所见的咸阳要更好,这就让他多了许多思虑。

  “殿下!”

  金侍郎匆匆自外面走来,慌张对苏阳叫道:“小义子带着菩萨像,在神京门口遇到了刘季雨,现在被刘季雨拿住了,菩萨神像也被他扣下了,其中佛光散发,桃花院的人已经赶过去了。”

  刘季雨,齐王麾下八大高手之一,在神京里面手握重权,是齐王的左右手。

  苏阳闻言,立时站起身来。

  原来苏阳是要接小义子的,没想到荆轲来了,因此耽误一下,不想小义子已经因此被抓,不过问题不大,由苏阳出手,无论是小义子还是佛像,都是能万无一失的。

  “某家陪你一走。”

  荆轲站起身来,对苏阳说道。

  荆轲也要看看,苏阳的对手究竟是什么货色。

  苏阳自然点头,荆轲既然动摇了,苏阳便自信能够折服他,而一旦折服了荆轲,那对苏阳来说,就并非是一道剑,而是一把剑。

  不是你记忆中的刺客,但致命的程度没两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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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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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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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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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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