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贤精神一振,这是巧合,还是又遇到一枚天选之子?
不等师兄、师姐出现,干脆主动走了出去。
刚到院子里,就见两个人一左一右走了出来。
一个扛着锄头,二十四五岁,乌黑矮胖,双唇跟香肠似的青年。
一个二十六七岁,胸口平坦,体格瘦弱,一脸雀斑,拿着针线的女人。
两人看向他,神色拘谨,一脸憨厚的笑容。
恒贤有些失望,虽说人不可貌相,但两位完全没有天选之子的气场啊!
干脆对着青年抱拳:“这位想必就是叶霸天师兄了,以后多多关照!”
矮胖青年愣了一下。
只听身后的女人笑着说道:“师弟,我才是叶霸天!”
矮胖青年也笑道:“我是马小花!”
这糟糕的名字,让人无力吐槽啊!
恒贤点点头:“我是恒贤!”
“恒师弟好!”两人也点点头,眼中慢慢露出一丝怜悯,然后转身离开。
怜悯?
恒贤无所事事,从屋子里搬出那个凳子,坐在门口,看向四周。
天高且蓝,四周峰峦俊秀,山溪飞溅,空气无比新鲜。
近处山峰……光秃秃、单调、一贫如洗,荒凉可怜。
“苦柳峰,苦柳峰,果然踏马的苦啊!”
恒贤起身四处闲逛,先是看了下西屋的叶霸天师姐,发现她正在隔壁屋内纳鞋底!!!
看见师弟过来,叶霸天尴尬一笑:“啊,师弟无聊吧?”
“还行!”恒贤仔细打量她纳的鞋子,“这个鞋子莫非有什么讲究?”
叶霸天沉默了一下:“你要听真话还是假话?”
恒贤说道:“要不……你先说假话?”
叶霸天点头:“纳鞋子都是小道,师姐主要是为了修行和磨练心性!所谓修炼万天不如纳一万鞋底!”
“真话呢?”恒贤问。
叶霸天悠然一叹:“这是师傅接的其他峰的私活,一双灵靴加工费一块中品灵晶!
一个月下来,有三四十块中品灵晶,除了贴补家用,剩下的拿给师傅买酒喝!”
恒贤挠挠下巴,悄声问道:“这个师傅你觉得怎么样?”
叶霸天也小声说道:“据说师傅以前很好、很乖巧,天赋极高,美如天仙!
后来喜欢上一个其他宗门的帅哥,被那帅哥始乱终弃。
结果师傅自暴自弃,开始狂喝滥赌,没事还要找男宠按摩,
花钱如流水,只是……”
“只是什么?”恒贤诧异。
叶霸天叹了口气:“只是这些都是师傅自己说的,经过我和小花师弟的多次讨论,
我们怀疑师傅在扯淡,那所谓的帅哥始乱终弃的故事,是她为了掩饰自己下三滥性格的一种借口。”
“所言甚是啊!”恒贤点头。
从西屋出来,恒贤去了趟东屋,屋子内很空旷,就一张破床和几个包袱,人不在。
他只好转了一圈到了屋后。
只见不远处空旷的山丘上,马小花正在一片稀稀拉拉的药田里锄地,旁边趴着条巴掌大的土狗,伸着舌头,盯着蚂蚁看。
好一副农家耕耘画面。
恒贤走了过去。
马小花离的老远就看了过来,咧嘴笑道:“师弟没事了?”
“我很难有事啊!”恒贤看向稀疏的药田:“这几株小苗子,活的太艰难了!”
马小花呵呵一笑:“主要是师傅酒瘾大,每次长不成就被她揪去卖了!
其实,师弟别看现在整座山峰都秃了,师兄十年前来时,还是一片山青水绿,
药田成片、成片,灵树一棵一棵,仙鹤七八只、仙猴十多只。”
“后来呢?”恒贤问。
马小花叹了口气:“师傅好赌,赌品还差,输了好多钱,r偿人家不愿意,只好拿东西抵,抵来抵去,就抵成这样了!”
说着又熟练的锄了下去。
恒贤赞叹:“师兄做农活是把好手啊!”
马小花一听,眼圈泛红:“师弟,实不相瞒,我以前叫冯无忌,是大秦帝国的皇帝!
后宫佳丽三千,皇后貌如天仙,我手腕铁血,能文能武,十几岁便把国家治理的井然有序。
人称无敌大秦震天霸主皇尊文成武德圣君陛下!
后来我厌倦了红尘,便退位入天元宗修真,结果师傅赐我名马小花……唉!”
恒贤感慨:“从皇帝修真修成了农民,真是个质的飞跃啊!”
“是啊!”马小花点头,又道:“师姐叶霸天更惨!她本是北域十万年叶氏皇族的直系嫡长女!
大长公主殿下,本名叶飞燕,冰灵根天赋,天之骄女,结果进了天元宗跟了师傅,纳鞋底好些年了!”
这特么比传消组织成员混的还惨啊!
恒贤转身往回走。
到了小屋子跟前,坐回凳子上,想了想,得想办法换个活法,这有卵的意思。
就在这时,一个青年御剑从远处飞来,落到院子中,手里抱着一套衣服,捂着鼻子一脸嫌弃:“谁是恒贤?”
恒贤诧异:“有事?”
青年把衣服放到一边:“这是真传弟子服和身份玉佩、身份玉简,本身是不要钱的,
但加上苦柳峰标志是要另付加工费的,
加工费南宫长老赊的账,赊账人挂你头上了,一共五十九枚中品灵晶,记得俩月还请,过期后果自负!”
说完御剑离开。
“卧槽!这个智障拿我的钱去干嘛了?”恒贤忍不住骂道。
这时叶霸天师姐赶了出来,马小花师兄也干完农活回来。
马小花悠然一叹:“师傅这会儿不是在喝酒,就是找男宠按摩。
你要学会习惯,我的传国玉玺现在还被师傅压在赏功堂!”
叶霸天也道:“我的衣服都被师傅当了!”
恒贤深吸一口,拿起真传弟子的紫边白色纱衣、真传弟子玉牌和真传弟子玉简放进储物袋,问道:“完全就是找虐啊,俩位想过反水跑去别处吗?”
马小花一脸呆滞:“那个痴女很可怕的,跑不掉!”
叶霸天也道:“痴女快要突破了,最近火气重,小师弟暂时别提反水的事,改天再说。”
“好吧!”恒贤摸了摸肚子,一个多月没怎么好好吃饭了,问道:“师兄师姐,咱们在哪吃饭?”
马小花一脸诧异:“吃饭?咱们这里没东西吃,
你也达到气海境了吧?一块辟谷吧!”
恒贤:“……”
叶霸天想了想:“不妥不妥,师弟今天第一次来,咱们高低得请一场!”
马小花愣了一下:“好吧!咱们去吃点好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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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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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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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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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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