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芙琳在情急之下,编制出的这个噩梦。
它正是滞时之眼日后在凛风白塔执行的,那个升华仪式的思路雏形!
同时掌握了先知、塑形、偶像等多学派法术的米开朗基罗,有着敏锐的、超乎直觉的判断力。基于他掌握的时间要素,这与其说是“判断”,不如说是“预言”。
他认为本杰明的确有着超凡脱俗的天赋,有着旺盛的、绝不止息的欲望,也有着一颗对他人的真挚之心。他有着能够在五十岁前进阶到黄金的资质。
而米开朗基罗也同样认为,这个思路的仪式具有相当程度的可执行性。
在近百年没有诞生新的真理残章的时代,他必须另行寻找进阶之法。
骸骨公是一个成功的例子。而腐夫则是一个失败的反例。
米开朗基罗自认,虽然不知道与骸骨公的才能相比如何,但自己绝对比腐夫更强——既然腐夫都能成功七分之一,那么他成功一半不过分吧?
于是米开朗基罗和本杰明,这两位杰出的巫师签订了契约。
米开朗基罗将开始专心优化这个升华仪式,而本杰明将对此保密。并在日后配合他执行这个仪式,以此帮助米开朗基罗完成升华。
而假如米开朗基罗能够成为神明,就会选定他成为教宗。他将授予本杰明足够的时间之力,将伊芙琳从那个无限循环的噩梦中拯救出来。
……这个看上去像是“我是秦始皇,我还没死,给我打钱”之类的、听起来就很空头支票的言语,却让本杰明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下来。
他们共同完善了这个仪式的具体内容。
而为了帮助米开朗基罗完成这个目标,本杰明必须压制自己的力量;米开朗基罗则不能将塔之主让位,甚至不能让自己拥有塔之子。
因此,本杰明必须不断积攒自己的实力、却不能进阶到黄金阶。因为到时候,米开朗基罗会招来很多白银阶的巫师,作为这个仪式的见证者与祭品。
为了让本杰明这个“演员”,能够合情合理的“匹配到这场仪式中”,本杰明必须保持自己的白银之魂。
换言之……就是高分演员“压段位”。
顺便一提,之前在凛冬公国的火山底下,找人来给天车画肖像画的那位“拉法埃洛·桑提”,也正是滞时之眼在那个时期的学生。
他的父母分别是石父和纸姬的信徒,父亲是联合王国知名的建筑家、母亲则是诺亚的画师。他原本来到双子塔,就是为了向米开朗基罗学习雕塑。
他其实有着成为塔之子的资质,或者说……凛风白塔原本选中的塔之子就是他。
“拉法埃洛·桑提”这个名字,另外一个写法是“拉斐尔·桑西”。
他在另外一个地球的历史中,的确跟随米开朗基罗学习过一段时间的技法。而大概也正是因为这份微妙的缘分……米开朗基罗对他产生了些许迟疑。
按照最保险的举措,米开朗基罗应该直接杀死他。以此确保塔之子不会诞生,不会影响自己的计划。
但他的计划原本就要杀死四个无辜巫师。
他实在不忍心再杀死其他的青年才俊……更不用说,拉法埃洛·桑提是他自己的学生。
人总是要分亲疏远近的——米开朗基罗并不避讳这点。
他自己的好学生,的确是比陌生人的命来的贵。
于是,他冒着计划暴露的风险,将自己的计划透露了一部分给拉法埃洛·桑提,让他自己毕业、离开凛风白塔。为此,他给了拉法埃洛相当可观的补偿。
拉法埃洛·桑提也并不贪图塔之主的传承。
他在三十多岁的年纪,带着米开朗基罗身家三分之一的积蓄、开始专心钻研艺术。
他积累起来的人脉资源,让他认识了那位费利克斯伯爵。这也是之后他们开始在火山底下试图挖掘古代遗迹,掌握先知法术的米开朗基罗也没有阻止他们的原因。
米开朗基罗,最终还是成功了。
他的升华仪式远比腐夫成功,甚至比骸骨公都更加成功。他顺利成为了“镜中人”,而本杰明也的确成为了祂的教宗。
而在本杰明再度找到伊芙琳的时候,才终于理解了她的苦心。
——伊芙琳当年之所以要设置这个悖论,不是因为她只能这么做。而是为了保证,自己的灵魂不会在漫长的时光中变质……
她能确定、能相信的,是本杰明的确爱着曾经的那个自己。既然自己的容貌已经被毁,他所爱着的就只能是自己的心灵……如此一来,她就更要保护好自己心灵的完整、纯洁、干净。
但如果她在噩梦中死去了太多次、或者以清晰的神智被困了太久……那样扭曲而灰败的她,又该如何得到本杰明的爱?
所以,伊芙琳之所以在临死前、制造出了这个不断折磨自己的噩梦。
就是为了让本杰明最终救出来的那个伊芙琳,一定是“刚刚死去”时、本杰明印象中的那个纯真的伊芙琳。
她的内心深处,始终是自卑的。
退一步讲……如果她在被救出来后,因为心中难以掩抑的痛苦与恐惧、而抱着本杰明放声大哭。也会让本杰明的心情一同变得难受。
她不希望那样的未来。
如果本杰明能够将自己救出来,那么在那个时刻、两个人一定是要笑着的。
——抱着这最后的念头,伊芙琳等待着自己能够再度展露笑颜的那一天。
显然,她成功了。
本杰明带着不同的影响作为钥匙,搜寻了他所能遇到的每一个噩梦。并最终找到了伊芙琳。
他直接祈祷镜中人的力量,借助神术和要素之力、切断了这无限轮回的悖论噩梦——将匍匐在断头台上瑟瑟发抖的,时光停留在四十多年前的伊芙琳一把拉了起来。
如同伊芙琳所期待的一般。
两人眼中闪烁着的,是同样的喜悦。
“一切都结束了。”
已经五十多岁、垂垂老矣的本杰明,望着脸上满是烧伤的痕迹、完全没有头发的伊芙琳,强忍着激动、平静的说道:
“虽然有些晚……但我还是找到你了,伊芙琳。”
“我知道的。我一直相信,你一定会来。”
伊芙琳触摸着本杰明已经变得苍老、满是皱纹的面容,深情的轻声说道:“永远不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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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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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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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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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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