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灭宋>第二四七章 对面的汉人兄弟们,我来接你们回家了
  王跃的直捣黄龙大军紧接着就启程,而且还得到了一支援军。

  蒲鲁虎匆忙撤军后,韩庆民随即渡过大凌河追击,得知王跃攻破沈州后立刻派出一支三千人的骑兵加入,而这支骑兵绝大多数都是契丹和奚人,这样王跃的大军就凑齐了旧辽各族,俨然如同旧辽的僵尸复活般,浩浩荡荡开始了对女真的复仇之战。

  依然势如破竹……

  其实也根本不需要真正打仗。

  他们是骑兵,根本不需要遇城就攻,沿途虽然城池众多,但都没有能力招惹这支两万多骑兵组成的庞大军团。

  那么直接在旁边绕过去就行了。

  不过有些城池还是必须得攻,因为这一次不像上次有驮马跟随,可以携带足够一次奔袭的食物,整个军团以自身能够携带的补给,最多能够维持两天左右的奔袭。人吃的的确好办,但马匹肯定不行,就算这些战马都是粗养的蒙古马,这样的持续行军也不能让它们啃草,得让它们吃真正的饲料才行,而一个骑兵骑着马根本带不了多少。

  “所以说,骆驼是个好东西!”

  王跃说道。

  他手下其实不少人骑着骆驼。

  辽阳也罢沈州也罢,都是辽东主要商业城市,大量海上贸易尤其是从高丽过来的商品,都是在这两座城市中转,然后运往原本旧辽的核心如临潢,中京甚至遥远的镇州草原上。

  骆驼一直是那些商人长途货运的主要运输工具。

  他这次在辽东各地,一共搜罗了三千多头骆驼,正好拿来骑乘,虽然骆驼不是东北的主要牲畜,但也并非不能适应这里的环境,毕竟这里的纬度和骆驼的最北分布区阿尔泰山一带差不多。至少以骆驼的耐寒能力,完全能够在松花江以南大规模使用,这东西什么都吃,还能不吃不喝以日均百里速度行军,这简直就是骑乘步兵完美的伙伴。

  “但又不能骑着打仗!”

  马扩说道。

  “那得看怎么打仗,骑着它冲锋陷阵肯定不行,可若是一支以火器为主的步兵骑着它行军就不一样了。”

  王跃说道。

  说完他拍了拍胯下骆驼,这头最大的双峰驼老老实实跪下。

  旁边手下牵过一直跟着的驼鹿,这头驼鹿已经进行了装饰,不但身上披着五彩斑斓的外套,而且鹿角上还裹了金箔,就连尾巴都做了装饰,实际上还装了好几个假的尾巴,脑袋上也戴了个面具,总之就像是一只被熊孩子玩弄的金毛般面目全非。

  王跃随即下了骆驼换乘驼鹿,然后拎着陌刀妖里妖气地走向前方。

  在他前方已经下马列阵的正牌常胜军立刻左右分开,王跃就这样骑着恍如神兽的驼鹿傲然走向前方。

  前方一座小城屹立。

  银州。

  这已经是第二天中午了,昨天早晨开始从沈州启程,到这里已经走了一百二十里,速度的确很慢,但对于一支只有乘马的骑兵来说,一天其实也就能正常行军不到一百里。古代军队标准的行军模式,就是骑兵七十步兵五十,超过这个标准就属于急行军了,短途的确无所谓,长途超过这个标准就很难保证战斗力,毕竟到达之后甚至路上都随时准备战斗。

  至于游牧骑兵不能当做标准,毕竟他们往往一个人好几匹马。

  王跃这些乱七八糟,甚至还有骑着骡子的骑兵,是不可能和上次一样每天超过百里长途奔袭超过八百里的。

  尤其是他还得吃饭。

  王跃走出阵型,然后停在前面看着银州城,城墙上已经严阵以待,他把手中陌刀举起,然后表情淡然地向前一指。

  身后整个横列的阵型前,火光和硝烟伴着巨响骤然喷射。

  后面的杂牌们一片亢奋的嚎叫。

  王跃的陌刀摆了摆。

  后面立刻恢复了寂静。

  “城墙上的人听着,立刻送四千只羊,四千石豆子或麦子,否则本王就攻破银州。”

  王跃喊道。

  然后他的陌刀再次向前一指。

  身后近千支三眼铳立刻打出第二,第三轮齐射,齐射完成之后那些杂牌们继续亢奋的嚎叫着。

  至于结果……

  当然是乖乖地给他了。

  城里的官员和豪强们又不傻,这些东西都可以通过搜刮百姓获得,银州虽然不是什么大城市,但好歹也是个头下军州,这里其实是银矿所在,原本主要是给辽国皇帝采银的,所以才称之为银州。四千只羊和四千石豆子或麦子,并不是什么拿不出的高价,只是拿出以后这个冬天肯定要饿死人而已,但饿死的也肯定不是豪强。

  可王跃攻破银州,那死的就肯定是豪强了。

  很快四千只羊和四千石粮食送出,王跃的两万三千骑兵和他们骑着的牲畜全都快快乐乐饱餐一顿。

  然后拍拍屁股走了。

  后面银州城里一干官员豪强擦着冷汗长出一口气。

  同样银州城里那些刁民们一个个怒火压抑,恨不能立刻打开城门抱住王大王的腿让他回来。

  大军继续向前。

  第二天上午趟过已经结了薄冰的清河,兵临咸州也就是开原老城。

  还是这一套,正牌常胜军列阵,王跃骑着神兽出面,后面三眼铳齐射,他喊话再次要四千只羊四千石粮食,不过在这里出现了点意外,旁边山里的回跋部女真出了近千骑兵救援。既然这样已经很久没活动一下的王大王,就亲自拎着陌刀带着三千契丹和奚人过去狂砍一顿,这些女真人丢下四百多具死尸惊恐地宛如受伤的小鹿般溃逃了。

  在城墙上观看了全过程的咸州官员和豪强,以最快速度把他要的东西送了出来……

  这简直太可怕了。

  这真不是人,这真是妖魔啊。

  对于这样的敌人,还是不要招惹,无非就是要点牲畜粮食而已。

  好在王大王也没为难他们,吃饱喝足继续向前。

  下一站通州,也就是四平。

  在这里同样发生了交战,这一带人口稍微稠密些,通州,安州,荣州,韩州,女真乙典部,全都挤在四平周围,而且这里已经快到黄龙府,接近了女真统治的核心区,所以地方官员也罢豪强也罢,压力也稍微大一点。至少他们在做墙头草这一点上,还是不能像南边那些一样随意,所以他们拼凑了近万乱七八糟的军队迎战,核心是乙典部的一千女真,正面的渤海和汉军背通州城列阵,女真骑兵侧翼攻击。

  双方就这样在通州城下,展开了一场真正的会战……

  “这里汉人很多吗?”

  王跃好奇地问马扩。

  “辽国的策略,渤海旧地以汉人为主,南边汉人多的地方塞进尽可能多的渤海人,女真居东边山区,三族相制,这里已经接近原本渤海腹地,越往前汉人越多,黄龙府其实全是汉人,契丹从河北檀州等地掳掠来的汉人,不过已经在此一百五十多年。”

  马扩说道。

  “也就是说对面应该有很多原本河北人?”

  王跃说道。

  “对,以这一带渤海汉人数量,至少对面一半汉人,而汉人多数都是契丹从河北掳掠,而过了这一带以后,再向前信州,黄龙府这些地方,就多半都是些汉人了。那一带以黄龙府为中心,周围一圈汉人为主掺杂部分渤海的军州,原本还有大量契丹驻军,但如今已经不多了,而过了黄龙府这一带,再向北向东就全都是女真了。

  黄龙府以北就是混同江,这是与女真的界线。

  混同江北边有一条与同向的河流,名字叫做涞流河,会宁就在涞流河北边不远处,阿骨打原本就居住在涞流河沿岸,游牧,狩猎,捕鱼,再就是种植些稗子做粮食。”

  马扩说道。

  “那他们还会说河北话吗?”

  王跃问道。

  这些对于大宋朝来说的确都是很珍贵的东西。

  但对他来说完全不值一提了。

  无非就是松花江和嫩江交汇之前段,还有拉林河,一直到哈尔滨阿城。

  “会,不过更近于燕山一带,在这种地方就是各族过各族的,语言反而更重要,一旦遭人欺负,说话一样的就是一伙的。”

  马扩说道。

  王跃立刻催动了他的神兽向前……

  “对面的汉人兄弟们,我就是那个杀了阿骨打的人!

  我叫王跃,是南朝的中山王,你们有没有中山的,我是来接你们回去的,我是南朝的幽州节度,原本幽州,檀州,蓟州,涿州,顺州,瀛洲,易州,莫州,泰州,定州全归我管,你们有多少人是这一带的?

  我是来接你们的!

  当年朝廷不中用,让你们被契丹掳掠到这种苦寒之地,在风雪中受苦,已经过去一百多年了,你们在南边的族人没有忘了你们,他们托我来接你们了,赶紧过来跟着我,再去把你们的妻儿老小接了,咱们回家了,回你们那些离开一百多年的家园。我给你们一个男丁一百亩地,一个女人五十亩,你们可以回去重新过好日子,和你们的族人团聚,不用在这里继续受苦了。

  对面的汉人兄弟们,我是来接你们回家的!”

  王跃吼叫着。

  (三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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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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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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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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