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傍晚时候他们到达卢沟桥。
桥南。
“那是什么?”
正在看着士兵源源不断通过浮桥的王跃,突然回过头望着身后。
远处蓝与绿相交的地平线上一抹淡淡的异色,紧接着数十名骑兵的身影出现在他们的视野。
这是斥候。
他们在远处看着这里,紧接着掉头离开。
“肯定不是耶律大石的人,他们从白沟一天跑不了两百四十里。”
王跃说道。
“萧干,他回师了!”
赵鹤寿一脸凝重地说道。
萧干所在的范村战场,距离涿州不过几十里而已,他们启程前城内肯定有人已经跑去给他报信了,涿州又不是只有汉人,虽然王跃杀了萧余庆,可那些地方官里面仍旧有不少契丹。王跃他们只是防住向析津报信的,向南的却疏忽了,如果萧干立即回师,一路紧追这时候的确有可能赶到……
他是奚人首领,部下也全是奚人游牧骑兵。
而常胜军也罢赵鹤寿也罢,都是汉人农耕骑兵,本身在这种长途追逐中就和这些游牧民存在差距,更何况萧干部下的马肯定也优于赵鹤寿这些人。后者部下原本还有很大一部分是步兵,因为城内搜罗不到足够马匹,甚至还骑着骡子,天黑前跑完这一百二十里是没问题,但和这些游牧骑兵玩速度竞赛就没什么戏了。
人家是一人双马甚至三马,一百七八十里而已,不断换乘追击,这时候的确也该追上了。
但这边过桥刚刚开始。
急于过桥的骑兵都拥挤在桥头,一旦遭到攻击争抢渡河就彻底乱了。
“带着你们的人,立刻加快速度,过桥之后直接进攻析津,留下一队人在桥头准备引火之物,我去会会这个萧干!”
王跃说道。
赵鹤寿也没啰嗦,他们对王跃又没什么特殊感情,只不过是被他威逼利诱才跟着混的,现在最重要的是去析津捞一把。
王跃愿意留下阻击就随他便,他要是死在萧干手中也不失为一件好事。
他和刘舜仁还有甄五臣,就这样直奔浮桥。
实际上在这之前就已经有五十名精锐提前进城了,都是赵鹤寿专门挑选的亲信,在析津城内有亲戚朋友的,他们一人双马全速狂奔,到达析津后以普通商人身份进城,然后等待大军到达在城内突袭占领开阳门。析津城内本来就没有多少军队,只要他们占领开阳门,外面就是冲进去而已,而居住外城的那些汉人豪强本来就有投降心思,他们不会抵抗的。
剩下契丹在外城也没法抵抗。
他们的数量终究和汉人没法比,最多也就是跑到内城固守。
但只要控制了外城,那么就算萧干这些人返回,尤其是再烧了浮桥,那么坚持几天很轻松。
而童贯的大军肯定跟在萧干这些人的后面。
他们一到那就万事大吉了,在外城抢掠契丹的收获到手,攻破析津的第一功劳同样到手,剩下就是拍好童太师马屁,等着大宋皇帝的封赏,那时候升官发财顺便抢一堆契丹小美女,可谓快意的很。总之他们就这样带着满脑子的憧憬,就像一群撒欢的哈士奇一样,向着前面已经近在咫尺的析津城狂奔而去。
王跃目光深沉地看着这些家伙。
这些家伙并不可靠,需要的时候还是得砍死几个,没什么是一斧子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两斧子。
“你们,跟我来!”
紧接着他对郭药师手下那军官喊道。
这人叫高杰,不好说什么族,爹汉人,母渤海人,好像外祖母还是高丽,总之就是辽东的大杂烩。
还是地方小官。
但全家都被女真杀光,老婆好像也被掳去。
总之挺凄惨的,比小说里的马扩还惨,现在已经被王跃任命为统制,暂时指挥郭药师部下最精锐的五百具装骑兵,听到他命令后,这支恍如铁罐头一样的骑兵立刻骑着乘马牵着战马,跟随他冲向那片逐渐清晰的尘埃。很快随着一面面旗帜在地平线上升起,汹涌的骑兵洪流,也在他们的视野中清晰起来,王跃立刻停住然后拉下了头上的顿颈。
随着这东西的拉下,他整个脸上就只剩下一道缝让俩眼露出来。
“这也难怪铁木真虐打欧洲骑士,那些链甲骑士对上这个真的很绝望啊!”
王跃感觉很良好地自言自语着。
链甲这个东西的确轻便灵活,防御欧洲人喜欢的十字剑效果也不错,毕竟一个个铁环相扣很严密,如果层数多一些真砍不动,可对上弓箭尤其是弩,那就真是渣渣了。那个测试冷兵器的节目拿弩射链甲,一下子穿进去八厘米,基本上把人都扎透了,但射冷锻札甲就进去不到一厘米,里面稍微穿件棉衣基本上也就是破皮了。
这样的铁罐头暴打链甲骑士们真没什么难度。
就在他感慨的时候,那些骑兵的前锋也看到了他们,迅速张开两翼左右包抄。
王跃立刻抄起了他的两根大棒,当然是狼牙棒了,除了狼牙棒之外,他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更符合他的品味。
消防斧的确是神器。
可这个神器太短,攻击范围太小,毕竟就一个小斧头,哪比得上狼牙棒这种杀伤范围广的。
而高杰和部下纷纷换上战马。
“你们怕死吗?”
王跃说道。
“将军,何人能不怕死?”
高杰缓缓说道。
“的确,没人不怕死,我也怕死,蝼蚁尚且偷生,我当然也怕死。”
王跃说道。
下一刻他催动了战马……
“那就死得轰轰烈烈些吧!好男儿热血洗沙场!”
他抽风般大吼一声。
紧接着张开两柄狼牙棒,直冲向迎面而来的奚人骑兵。
“好男儿热血洗沙场!”
高杰端着锥枪大吼一声,紧随其后。
“好男儿热血洗沙场!”
后面那些士兵们疯狂地吼叫着,端着锥枪同样催动他们的战马,这些人在战场上厮杀了整整六年,从无数尸山血海中爬出来的,的确,他们都怕死,没人会不怕死,但只要进入状态,激起了斗志,他们一样勇往直前。
而王跃恰恰最会干这个。
有什么比一个带着玄幻色彩的无敌猛将,更能激起士兵们的斗志呢?
亢奋的呐喊甚至嘶吼声中,狂奔的具装战马嘶鸣着,恍如怪兽般转眼间撞进了奚人骑兵中。
无视两支锥枪从两旁掠过的王跃,手中两柄狼牙棒犹如锥枪般,带着战马相对冲击的力量撞在两名骑兵胸前,巨大的力量让两人瞬间倒飞出去,然后砸在了后面两名骑兵的马头。而那两人锥枪同时刺出,但却正中这两人后背,还没等他们拔出枪,王跃的狼牙棒直接撞在他们脸上,几乎挑着他们两人的死尸落在后面的马前。
那两名骑兵吓得左右一分。
但就在王跃从他们中间穿过的同时,两匹具装战马狠狠将他们撞翻。
王跃身后逐渐收缩为锥刺的具装骑兵,跟随着他们无敌的统帅势如破竹般向前凿穿,在对手的人仰马翻中,践踏出一片血色……
(感谢书友千叶灬思晨,群磨卵捂,尤文图斯的球迷,经典串球,yuyueyu,书友20190215124735123,书友20181114202159380等人的打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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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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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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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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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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