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巧手的金匠都打造不出这么一根精细的金羽毛。
白色国王拉米西欧三世立刻召集了他几个心腹重臣进行确认。
所有的重臣都说,这是一根价值连城的羽毛,比国王宝库里所有的宝物加起来都还要珍贵,比王国里所有的财富都要值钱。
当然,这是夸张的说辞。
最起码,白色国王拉米西欧三世的秘密花园里,那棵金苹果树的价值,就远在这根金羽毛之上,就连整只金鸟都无法媲美。
不过,金苹果树是王室最大的秘密,就连王子都不知道,只有最核心的几个人才知晓,更别说外人了。
国王的心腹重臣以他们的见识来看金羽毛,当然觉得它价值连城了。
只是,人的贪欲是无限的。
白色国王拉米西欧三世虽然有一棵价值无可估量的金苹果树,但他还要得更多。
他威严的目光扫过全场之后,“一根金羽毛对我毫无用处,我要的是整只金鸟。”
国王的心腹重臣闻言,一个个都闭上了嘴巴。
拉米西欧三世也没有生气,他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所在,他控制整个国家需要这帮重臣,但想要得到金鸟,依靠的却不是他们。
拉米西欧三世依靠的是给他带来金羽毛的园丁父子。
在结束了与重臣之间的会议之后,拉米西欧三世又来到那个秘密房间,秘密召见了老园丁。
白色国王开门见山就说道,“汉莱恩,我想要得到那只金鸟,无论付出什么代价!”
叫汉莱恩的园丁脸色浮现一层为难之色,昨晚听自己小儿子的讲述,他就知道,这只金鸟绝对不简单。
而且,世界这么大,在没有任何线索的情况下,想要找到那只金鸟,比大海捞针还要困难。
但国王的命令是不能违抗了。
汉莱恩应承了下来,“遵命,我的国王殿下。”
“汉莱恩,你从来没有让我失望过,我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我也必将给予凯旋者丰厚的奖励,我以王室的荣耀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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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王承诺的重赏并没有让园丁兴奋起来。
老园丁汉莱恩怀着沉重的心情,又回到了秘密花园里。
三个儿子围了上来。
大儿子加尔巴第一个问,“我尊敬的父亲,是国王生气了吗,让你如此忧愁?”
老园丁汉莱恩摇摇头。
二儿子安东尼接着问道,“那又是什么原因,我的父亲?”
老园丁汉莱恩没有回答,而是望向小儿子赛尔维库斯,“维库斯(小名),你说那只金鸟今晚还会过来吗?”
“恐怕它不敢过来了,父亲,我们以后的金苹果就不会再丢失了,国王再也不会生气了。”小儿子赛尔维库斯思考了一下,才回道。
“可我们的国王殿下,要求我们必须把金鸟抓给它。”老园丁汉莱恩脸上带着几分苦涩和无奈。
“这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小儿子赛尔维库斯摇头说道。
这时,一直被忽视而内心感到不满的大儿子加尔巴突然插嘴了进来,他对老园丁汉莱恩道,“父亲,我倒是觉得,那只金鸟绝对还会再来的。这次我们知道了窃贼是谁,我们就可以在花园里先设下针对鸟类的陷阱,它不来还好,如果一来的话,那么就绝对逃不出我们的陷阱,到时候,父亲,你在国王殿下那里,也可以有交代了!”
这个建议确实说到了老园丁的心坎上了,他脸上变得意动起来。
小儿子赛尔维库斯实在在场唯一一个和金鸟有过接触的人,他知道这只金鸟绝不简单,于是他摇摇头,泼冷水道,“我觉得没有那么轻易成功的。”
“难道你有更好的建议吗,我的弟弟!”大儿子加尔巴转过头盯着赛尔维库斯,语气不好地说道。
“我……”小儿子赛尔维库斯张了张嘴,最后还是没说什么。
“加尔巴的想法不错,在没有别的办法之前,就先试试他的方法。”老园丁汉莱恩考虑了一下,点头采纳了大儿子的建议。
大儿子加尔巴的心情一下子变得快意不少。
昨晚因为弟弟赛尔维库斯射下金鸟羽毛的事情而受到父亲欣赏,内心生出的嫉妒之火也平息了不少。
当下,大儿子加尔巴就指挥起两个弟弟,让他们去采购材料,设置陷阱,折腾了大半天,才弄好了下来。
园丁父子四人随便吃了点食物,就待在花园里的各个角落里守了起来。
这就叫“守株待鸟”了!
一个晚上过去了。
又一个晚上过去了。
第三个晚上过去了。
每个晚上都是安静祥和。
然而连续熬了三晚的夜,却还是没有看到金鸟的身影。
金鸟,不来了!
金鸟的智慧并不比人低,但是胆子看起来好像不大,园丁父子哪里知道,金鸟逃离之后,还受到威廉的阻击!
虽然金鸟最后靠着暴种,侥幸逃脱了,但在它心里,金苹果树花园这里,就像龙潭虎穴一样了。
金鸟哪里敢来了!
第四天。
不用其他人说,大儿子加尔巴都知道他这个想法是不切实际的。
金鸟根本就不来了。
他主动对他父亲道,“父亲,我觉得我们不能这样被动下去。”
老园丁睁着一双熊猫眼,看着自己的大儿子,没有说话。
这是连续熬夜几天却一无收获的失落之眼。
大儿子加尔巴只得硬着头发继续说下去,“我决定了,父亲。”
“金鸟可能随时会过来,所以这里,还是要你和两个弟弟一起守着。”
“而我,则要主动出击,离开这里,去往外面寻找它的下落。”
“天空飞过,就有鸟的痕迹,我就不信外面没有人知道金鸟的情况。只要有人知道,我就一定会把它找到,带回来!”大儿子加尔巴眼神坚定地对自己的父亲说道,看那神情就像一个要出征的勇士。
面对大儿子加尔巴的请求,老园丁汉莱恩一开始是不同意的,因为他们的身份是见不得光的。
对于圣光之主教廷的人来说,他们就是异端,是要上火刑架活活烧死的那种异端。
所以老园丁汉莱恩很担心。
但大儿子加尔巴一遍又一遍的劝说,最终还是说服了自己的父亲。
老园丁汉莱恩让大儿子加尔巴穿戴好严实的兜帽,不要让人轻易发现自己金发金瞳的特征,必要时将自己的头发染成别的颜色。
因为金色,是远古时代的诸神血脉最明显的特征。
传闻之中,血脉纯正的神裔,身体就犹如黄金一般。
当然,与之相伴的,还有山呼海啸般强大到让人窒息的权柄威能之力。
大儿子加尔巴得到了老园丁汉莱恩的首肯之后,兴奋不已,原本的几分困意消失不见,没用多长时间就打包好自己的行礼。
他们一家都是白色国王的秘密护卫,白色国王并不是一个吝啬的国王,平日里,给予园丁父子的赏赐也是很多的。
只是长年累月住在秘密花园里的园丁父子,并没有多少花钱的机会。
这次大儿子加尔巴外出,自然不会在钱财方面短缺。
加尔巴收拾好东西,在夜色来临之前,就跟自己的父亲打了个招呼,在两个弟弟艳羡的目光之中,往王宫外面走去。
园丁的三个儿子虽然大部分时间都住在金苹果树花园里,但闲暇时刻,老园丁也会带他们,偷偷在王城里逛一遍,免得自己的儿子与外界的世界脱钩。
所以大儿子加尔巴轻易地融入了王城的人流里,并在王城关门夜禁之前,走出王城。
他不知道,暗中,有一双淡漠的眼睛一直在看着他。
这个时候,天还没有黑。
这个世界的生产力还很落后。
城市的外边,往往是大片大片还没有开发的森林。
大儿子加尔巴离开王城之后,走了没多久,就遇到了一片小森林。
这个时代的森林,可跟威廉前世的城市森林不一样。
前世的森林经过开发,除非是那些深山老林,否则的话,像那种比较危险的生物,豺狼虎豹之类的,大多都已经被剪除了,安全性是比较高的。
但这个时代的森林,大型凶猛的肉食动物并不少见,天黑了,在森林里迷路,除非是天赐之子,或者早早找到了避难所,否则的话,不是被深夜的低温冻死,就是成为某只或者某群动物的口粮。
威廉这里说的某群,是包括人群在内的。
这个世界里,人吃人并不是很罕见的事情。
威廉突然回想起当初被他丢失在森林里的白雪公主,不正是所谓的天选之子吗?
现在据威廉得到的消息,白雪公主从深山里出来之后,在某个国家暂时定居了下来,似乎成为了联军方面对付黑巫后的一件政治武器了。
也不知道他们现在是怎么样了,说起来,威廉还真是怀念黑巫后的胸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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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丁的大儿子加尔巴如此有恃无恐,是因为这家伙传承了某位风系神祗的血脉,天生力量体质就远超一般人,尤其是敏捷反应速度,更是快人几步,威廉那个巫师世界的骑士,都不一定是他的对手。
再加上园丁的几个儿子从小接受园丁严格的战士训练,搏斗的技巧和经验并不差,这就是加尔巴刚独自行走在森林里的底气所在。
突然,加尔巴看到前方的一块巨石上,一只浑身蓝色,类人身高的公狐狸,像人类一样坐在上面。
事出反常必有妖。
虽然这个世界没有这句俗语,但加尔巴心里也感觉到不对劲。
他提高了警惕,沉默地拿出了弓箭,就准备要射杀这只看起来就很古怪的公狐狸。
不料这时候,公狐狸却说出了人话,还是他熟悉的当地语言。
“晚上好,先生,我等你已经好久了!”
“不要射我,我将给你一个忠告!”
“哦!”加尔巴还是没有放松警惕。
“我知道你此行的目的是什么,你一定是想去找那只金鸟!”蓝色公狐狸说道。
“你怎么知道的?怪物!”加尔巴有些惊讶地说道。
“我看到金鸟飞进去城市,也看到金鸟飞出来过,但现在金鸟再也没有来过了,所以我知道,你们一定会去找金鸟!所以我在这里等你!”蓝色公狐狸说得神神秘秘的。
“我需要你的帮忙,不过在这之前,我会先帮助你!”蓝色公狐狸又说道。
“为什么是我?”
“这是一个复杂的原因,不过我以后会告诉你的。现在,让我告诉你,你应该怎么做!”
“今天晚上,你将走到一个村庄,你到达那儿时,会看到两个门对着门的小旅店。”
“其中一间非常热闹,看起来也很富丽堂皇,你千万不要进去。对面一间小旅店尽管门庭萧条简陋,但你应该到那里面去过夜。”
蓝色公狐狸看起来一副真诚的样子,但一个正常人,怎么会轻易相信别人呢,何况是一只来历不明的动物。
加尔巴心里想着,“这样一只野兽知道些什么事呢?”
“倒是蓝色的狐狸皮毛,十分罕见,如果找不到金鸟的话,或者这袭蓝色狐狸皮草,能让我在父亲面前,挽回不少分数。”
这样想着,园丁的大儿子加尔巴就直接搭弓射箭,长箭射向蓝色狐狸,却被蓝色狐狸轻易躲闪过来。
它人性化的眼神里闪过一丝遗憾无奈之色,也没有反击,夹着尾巴就朝着森林深处逃去了。
加尔巴虽然有几分失望,但也不敢追进即将进入夜幕之后的森林里,于是收起弓箭,又继续出发了。
又走了一段时间。
天幕完全变黑了。
夜晚到来。
加尔巴真的来到了一个村庄里。
而村庄里真的如蓝色狐狸所说的一样,有两间旅馆。
一间热闹非凡,欢歌笑语不断,还有诱人的酒香飘出来。
这间旅馆的名字叫做“不归者的狂欢旅馆”!
而另一间就萧条许多,连名字都没有。
看到这一情景,加尔巴心里就说道:“要是我住进这间破旧的房子,而不去那间可爱舒畅的旅店享受,我岂不是一个大傻瓜了。”
加尔巴走进了那间热闹的旅馆,而在他身后,一道幽深的身影,慢慢浮现了出来。
他看着这间“不归者的狂欢旅馆”,眼神露出了异样的色彩——似乎有些不寻常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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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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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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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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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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