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真的不是重生>第596章保暖内衣
  人都有一种从众心里。

  周边的人,人家都怎么样了,都干什么有什么了,好像自己不做没有就,不对劲儿?或者感觉比人家差了点什么一样。

  孙红叶现在就是这种心态。

  妯娌都生了,王静也怀上了,自己这一点儿动静也没有。

  于是好像心里就有了点压力,莫名其妙的。

  等把两个孩子哄回卧室去睡下了,孙红叶就拽着张彦明回屋加班。

  张彦明还以为,这是自己走了十几天,媳妇儿空着了想自己呢,结果一听是急着这个,真是哭笑不得。

  还不能说,一说就不乐意。女人的心哪,太复杂了。

  第二天早晨起来就有点腰酸腿软。

  坚持着活动了一下,出去跑了几圈儿,这才慢慢缓过来。也就是年轻啊,身体体子好。

  “爸爸,那我们就可以约同学来我们家玩了哟?”吃早饭的时候张小悦又把这事儿想起来了。

  唐豆豆也是一脸盼望的样子看过来。

  “可以,不过,要同学和家里大人说清楚,打好招呼才行,明白吧?要不,一放学孩子没了,你说他家大人得着急不?还得以为丢了呢。”

  “那要是,她们家里大人不同意怎么办?”

  “那我就没有办法了,我又管不到人家。再说也不认识呀。”

  “那,你去认识认识呗,和他们说好,让到咱家来玩儿。”

  “我去哪认识啊?站马路边喊哪?”

  两个小丫头就笑,咕咕咕咕的笑成一团。

  “我们可以和老师说,老师认识。”唐豆豆给张小悦出主意。

  这事儿她是肯定不敢去说的,但是她脑袋反应比张小悦要快,都是她在后面出主意张小悦去做。张小悦胆子要大很多。

  张彦明从两个小家伙身上看到了自己和哥哥小时候的影子。这算是冥冥中自有天意吗?

  “对呀,我们可以找老师。让老师和她们家大人说。”张小悦恍然大悟,果然上当呃,上道。

  张彦明也不管,小孩子的事情不用管,让她们自己去弄好了,也是一种体验。

  吃好早饭,帮两个丫头检查了一下小书包确定没了遗漏,把她们送出大门。

  已经有三四个同样打扮的五颜六色的小丫头背着小书包等在马路边了,看到张小悦和唐豆豆就跑过来打招呼,一群小丫头像一群早起的鸟一样喳喳喳喳,一起上学去了。

  还有一个小小子,小脸冻的红红的,跟在边上。

  张彦明就站在马路边看着灰白的世界里一群活泼的色彩越走越远,扭头看了看天空,一片晴朗,朝阳把大楼高树镀上一层金光。

  万里晴空,碧空如洗,朝露初生,金光鳞鳞。

  再过几年想看这样的天空就不容易喽,沙尘,雾霾,这会儿大概已经收拾妥当要来做客了。赶都赶不走那种。

  然后大军压境,不断蚕食,一路漫延,向南到申城,向西到秦都,前后不过用了十年时间。

  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没有人能够改变。人总是要切身感受过才会产生动力。

  所谓将心比心,积他人经验来改善自身必竟只是一种奢望,幸福的家庭怎么想像不幸家庭的生活与困苦?

  就像怎么琢磨你也理解不了那些把油门当刹车踩的司机。

  张爸张妈一边说话一边走出来,老两口去上班。

  张爸这两年有点长肉,现在被张妈每天逼着活动,多走路,多吃水果多喝水,耽心他的血脂血压问题,不过还好,虽然胖了点身体还不差,各项指标都在可控范围内。

  张妈其实也不瘦,人一老了运动量大减,自然就会胖起来。

  不过张妈的生活习惯比较健康,不像张爸,不爱动,不喜欢喝水也极少吃水果。血脂血压这东西和血液粘稠度有很大关系。

  张爸穿着件军大衣,是张彦明发的冬装。

  张爸当了十几年兵,喜欢军装,对部队的感情很深,在他眼里什么皮大衣裘皮大衣都不如这件将官呢。

  现在老头儿从里到外都是军品,用他的话来说那是即精神又舒服。张彦明发的军装除了礼常服都被老头霸占了。

  反正平时他确实也没地方穿。

  礼常服不敢给老爷子,一些正式场合他还是要穿的。

  他到是可以多领几套,没那必要,也没有意义。

  八七式装备以后,军装严禁伪冒销售,但事实上军人服务社还有一些军品商店都有军官常服出售。

  在九十年代初校官常服是相当时髦的穿着,三四百一套,很受年轻人追捧,后来随着物资的丰富和军人影响力的不断下沉穿的人越来越少。

  99年这会儿大街上已经很难看到年轻人穿军装了,这是一个时代的没落。再加上天气越来越暖,倍受欢迎的军棉衣军棉裤都相继失宠。

  这会儿城里的年轻人冬天已经基本告别了棉衣棉裤。

  于是,军大衣军棉帽什么的就成了农村人的标配,成了形像代表,开始被看成土气和土鳖。

  张妈的穿着打扮都是孙红叶操办的,保暖内衣,纯羊绒小衫,外面罩一件素色的光板裘皮半大衣,下面是一双小羊皮的雪地靴。

  裘皮大衣是样式越简单越珍贵,也就越贵,那些比较流行的缝制复杂花色斑澜的其实是裘皮里的下品,是用多块多种小皮拼凑出来的。

  保暖内衣的概念是这两年刚刚出现并兴起的,生产厂家也不多,98年只有十家,99年这会儿虽然增加了不少但市场也并不算大。

  主要还是价格问题,普通百姓很难承受动辙几百块的一件衬衣。

  这会儿这玩意儿是大款暴发户的标配,大冬天里面就穿件衬衣,外面一件西装,感觉相当有面子。

  张彦明并没有赶这趟车,虽然有家服装公司但也不会来搞这个,虽然他知道这东西的生产工艺还有成本。

  第一代保暖内衣就是在两层棉布中间缝了一层塑料膜,那是相当保暖,不透气啊,热量全积在里面了,能不热吗?

  第二代就进步了,塑料膜更薄,中间打了透气孔。

  第三代开始出现絮片填充物,不过衣服就显得厚了些,不像一二代那么修身。

  其实也可以不花这份钱,冬天在里面贴身缠一层PVC薄膜再穿衣服就行了,效果杠杠的。

  张妈穿这件是自家服装公司生产的,两层纯棉面料中间加了一层纯羊绒絮片,虽然比市面上的商品稍厚了一点,但保暖效果好,不重,也不会感觉热燥。

  也就是第三代保暖内衣的做法,在这会儿还没出现。

  这东西这会儿成本比较高,张彦明也没想过推向市场,就是家里人穿,再给亲朋好友合作伙伴当礼物送一下。

  很受欢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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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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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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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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