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个姓都没有,名字也非常随意。
委托者的一生,也可谓是狗血加悲苦了。
委托者生活在并不富裕的人家,名义上的爹爹早在委托者的出生之前就死掉了。
故而委托者算是一个遗腹子。
但委托者的真实身份并非如此,她本该是当朝王爷的嫡女。
只因为当年京中动乱,牵连了王爷一家,王爷让怀有身孕的王妃在侍卫的护送下出逃。
命运的戏剧化,拉开了委托者一生悲苦的序幕。
当王妃走到了委托者养母莲福家附近,突然临产,可是带出来随行的稳婆胆子小,看着王妃被追兵追,怕牵连自己,早就给跑了。
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这下上哪里去找靠谱的稳婆?
就两个贴身丫鬟也没有接生经验,侍卫们总不能给接生吧,只能背着身子干着急。
这边闹得动静太大,莲福见王妃一行人的来头不小,立马邀请王妃进她家生产。
还说自己婆婆本就是稳婆。
当时王妃哪里还顾得了这个,看有人愿意伸出援手感激不尽,对一个与她年纪相仿的的女子也没有什么戒心。
就同意了。
莲福的婆婆确实是稳婆不假,也成功给王妃接生了,王妃刚刚生产完非常的虚弱,生产的时候也很凶险,要不是莲福婆婆本人有经验,还不一定能顺利生产。
王妃本打算就在此地修养一段时间再走,但随行的侍卫又慌张地说有追兵来。
王妃自然不敢再做停留,都还没有看清楚自己的孩子长什么样,让人抱着就走了。
而委托者的命运,也在此刻发生了巨变。
当侍卫说有追兵来时,无意就暴露了王妃尊贵的身份,被莲福听了去。
顿时心中一动,她刚生一女,不过月余,只是早产,身子孱弱,还不知道能不能养活。
虽然出生月余了,但体格跟王妃那刚出生的孩子相差无几。
小孩子这么小长相也差不多,何况王妃他们连孩子都没看清楚呢。
当时那么混乱的情况,孩子又是婆婆接生,生下来也是婆婆抱着处理,怎么想,都不会露馅。
再说王妃也不知道自己也有一个孩子,就算发现了,就可以立马说报错了。
如果在自己手中,估计没有钱财养大这个早产孱弱的孩子,那不如就让这尊贵的人带去?
他们有名贵的药材,优渥的条件,肯定能养活。
也就是当时紧急时刻做的决定,莲福也没考虑别的,虽然知道王妃正在逃难,遇到事了,但平民老百姓对这些权贵有一种天然的信任。
他们总觉得不会有事,都是王妃了,谁还敢真的动她?
而且知道在自己手中,孩子很难养活,倒不如给王妃,算是给孩子一条生路。
王妃抱走莲福早产的孩子,知道了孩子身体不好,只当自己路途奔波,影响了孩子。
反倒是心生愧疚,对这个孩子尤其怜爱,觉得若非因为她,孩子也不会是这种身体。
王爷也是这般想的,故而莲福这个孩子,可以说是非常受宠爱的。
回京之后各种给孩子调养,有钱的好处就在这个时候体现出来了,穷苦人家很难养活,甚至倾其所有都养不活的孩子,对王妃王爷来说,不过是多费一些心思。
而且王妃在生这个女孩之前,就生了一个嫡子,嫡子自然也是怜惜妹妹身体不好。
这孩子去了王府,那就是团宠。
而委托者这个本来出生高贵的人,一朝沦落成了贫苦人家的孩子。
还是一个遗腹子,没爹,家中全是女子,生活艰苦,受人欺负。
莲福的婆婆知道莲福如此大胆,居然留下了王妃的孩子,把他们的孩子給王妃抱着了。
莲福哭哭啼啼说了自己的考量,老婆子也就罢了,这样也好,孩子总归能活着。
再说是女孩子,心里真心没那么稀奇,如果是个男孩,她肯定不允许莲福这样做。
时光飞逝,委托者在成长。
她并不知道自己的身世,因为不是亲生的,所以小时候名义上的祖母对她不好。
好不容易祖母死了,名义上的娘对她也不好。
而中间,在委托者两三岁的时候,莲福领养了自己的外甥。
实在是莲福的妹妹孩子生的太多,又养不活,看着姐姐寡居多年,没有再嫁的打算。
就提议我给你一个儿子养吧。
你养一个女子不靠谱,有个儿子以后可以给你养老。
想到自己养老问题确实是个大问题,莲福动心了,把外甥领养过来。
给襁褓的外甥取名祝卓然,祝是她亡夫的姓氏,卓然是提着猪肉找镇上的秀才取名的。
好好养着,对外甥是比对委托者好一百倍的,在莲福心中,外甥是有血缘关系的,是能给她养老的。
女儿?又不是真的是自己女儿。
最多养大了换一点彩礼,总不至于赔本吧。
委托者把卓然当成亲弟弟,对弟弟很好,长久的日子里,两姐弟相处也非常融洽。
这让莲福又动了心思,不如就把英妹嫁给外甥好了。
毕竟他们这个条件,找个媳妇也不容易。
是把外甥当成儿子养的,大家也都知道,这就是养儿。
让两个孩子从小住一起,让委托者照顾祝卓然,说起来也不算惊世骇俗,就算在外人眼中,委托者跟祝卓然表亲。
虽然不建议表亲成亲,但也没说严令禁止。
不觉得奇葩。
但计划赶不上变化,本来只想养一个普普通通的儿子,然后种地养老。
却让莲福养了一个状元郎出来。
这就是意外之喜了。
而这个状元郎,在这种的家庭,也不是这么简单就这样来了。
委托者比祝卓然大几岁,在祝卓然开始对书本感兴趣的时候,她就开始帮忙干活,绣花,换铜板给状元郎买书。
再加上莲福看外甥实在喜欢,也把外甥送去读书了。
谁料这就是一颗好苗子,莲湖就更加压榨委托者,让委托者白天干活,晚上绣花。
一天最多只能睡五六个小时,还要伺候祝卓然。
全然就是祝卓然丫鬟,还是那种自己挣钱供养少爷的丫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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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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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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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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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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