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沿着楼梯,一步一步踏上了三楼。
一股庄严肃穆的气息迎面扑来,一张四四方方的檀木桌子摆放在客厅中间,两张檀木椅子无声沉落在地上。
色泽很古朴,明晃晃、光溜溜,看起来至少有百个年头。
桌子上,摆放着两只盘子,上面放着满当当的水果,一炷尺高的香柱枭枭升着烟尘,后面,一长串黑色牌位,无声肃穆立在香案台上。
始祖:殷洪盛
武宗:朱成功
五先贤:朱之瑜、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傅山
......
从始祖到武宗、从武宗再到五先贤......从五先贤再到前五祖.....五义、二师.....整整齐齐密密麻麻的黑色牌位,不同年代、不同字迹的牌位,散发着一种历史蕴含的肃穆和沉重。
再往后看,左边墙上,一幅幅演武图挂在墙上,栩栩如生气势如虎,一招一式令人感觉到似乎人物要打出画卷破画而出。
正中央,赫然是一长串刻在墙上的白色名单。
纪辛亥革命烈士!
以武卫国!
密密麻麻的白色字体刻在被粉刷成黑色的墙壁上,一长串名字,记载着让历史为之改变的先人之名。
沈建南不由停下了脚步,整个人如同标枪,身上散发着肃穆之气。唐横剑也停下了脚步,望着墙上的名单,他已经浮现起皱纹的脸上露出了浓浓的骄傲之色。
就在这时,一个人走了过来,望着香案上的牌位和墙上的一连串名单,轻轻吐出了一句话。
“这都是我洪门昆仲的先辈和前人,没有他们,华夏的近代史可能都要为之改变。”
是宋君。
许久不见,宋君还是那般容貌,丹凤眼可以看到内双,眸子神采奕奕泛着光泽,气势内敛,一身西装颇具儒雅气度,满身书卷气息不像是一个商人,不像是一个大佬,倒像是过去的教书先生。
不过,并没有剑拔弩张、没有双眼喷火、没有写在脸上的不欢迎,就像是,之前宋君的怒和愤,全都没有存在过一亿。
当然,也没有欢迎和热情的接待。
一切,都像是吃饭喝水一样平平淡淡。
对此,沈建南并没有什么意外。
世界很大,宋君又长居香港,也经常会回内地,真想见他一面,可以约在任何地方。
即便是不想在华夏见面,也完全可以约在波士顿见个面,根本没必要约在檀香山,更没必要,特意选了这么一个日子。
原因?
原因沈建南哪会猜不到,就像他派人调查过宋君的身份,宋君又岂会不关注他。世界是没有天龙八部里那深藏不露的扫地僧的,这就是时代带来的改变。
所以,沈建南的私人飞机里,装满了从大陆运来的货。
所以,楼下宋君摆的门槛既是一个下马威,但又何尝不是一个上马梯。
沈建南能猜的到宋君摆的上天梯,唐横剑久在江湖,又哪里会看不出来猫腻,瞅了一眼眼神交锋起来的两人,他哈哈一笑。
“老宋。人我给你带来了,你爷婿俩聊,我得下去尝尝小兄弟送来的好酒。茅台啊,得有多少年没有喝过正宗的茅台了。”
宋君眼睛一横,瞪了唐横剑一眼。
这家伙的话纯属放屁,每一年他从大陆回来,都会捎来一些特产。
爷婿!
老子还没承认好不好。
唐横剑哪里管那么多,朝沈建南投了一个我看好你的眼神,噔噔噔下了楼。就剩两个因为一个女人而牵扯在一起的男人,彼此站在原地大眼瞪起了小眼。
你看着我,我看着你。
既不像是仇人,又不像是爷婿,有点像情敌,又不太像情敌。
心里最复杂的,自然是宋君了。
为了让宋晓丹避开江湖纷争和各种诡局,他尽了一个父亲最大的努力,将人一直放在国内,不希望她太早接触到世界的黑暗,只希望她可以平平安安长大,平平淡淡走出自己的人生。
可不想,任他禅精竭虑诸多安排却也敌不过天数,宋晓丹不知道怎么一到大学就认识了沈建南,等到他知道,生米已经成了熟饭。
如果是一个普通人,也还好,穷家,只要不折断破而后立,将来公司在国内的市场,完全可以转手给他接班,华南黑旗分堂已经筹措很久了,以致公堂在国内的影响力,两人一辈子完全可以过的很安逸。
谁知道,算处总是不打算处来,算好的一切,在沈建南跳出学校一年,就全部发生了改变。
至于沈建南,这货一脸凝重,但心里,其实很平稳,甚至有点淡定,瞪着眼,完全是配合宋君现在的需要。
不然,他怕宋君一时之间还是有些没法接受。
“我是该叫你小沈,还是该叫你秋山君?”
终于,宋君开口了。
一开口,庄严肃穆的大厅,突然多出了一股剑拔弩张的气息,就连墙上的演武图,也像是活了一样,气势逼人。
宋君是个高手,习武的高手。
沈建南虽然不懂功夫,但还是看过唐敦厚表演的,论实力,恐怕唐敦厚可能都没宋君强。
有意外,也不算太过意外。
曾经第一次见宋君,沈建南的直觉就在告诉他,宋君很不一般,后来查出他是宜兴公司的亚洲总理事,就更不难猜到,他是怎么能在以武立家的宜兴上位了。
不由自主,沈建南想到两人当初风雪飞舞的学校门口会面。
那时候,宋君手里的烟头一灭,身上的气势就跟现在一般无二,咄咄逼人如同利剑出鞘。
还好老子那时候没有再来一句会我会功夫,不然会被老宋活活打死吧!
沈建南在心里嘀咕着。
不过此一时彼一时,那时候他破局,需要面,现在嘛.....完全不需要了。
“爸。您都知道啦?我不也是迫不得已,再说了,一个名字而已,不管怎么喊,我不还是您女婿嘛!”
“.....”
就像是被针刺了的皮球,宋君身上的气势为之一泄,瞬间散去。
他能怎么办?
如果打死沈建南宝贝女儿不心疼,他现在一定会把这么一个无赖给活活打死,管他第一资本会不会报复。
“丹丹是怎么看上你的?”
你这么不要脸,这么无耻,丹丹知道么?她是怎么看上你的。
宋君到底是文化人,也到底是身居高位的人,就是心里很不爽,说起话来也是斯斯文文,尽是含蓄。
不过,他脸上的表情,乌黑的眸子,又将所有一切都表明了。
只是沈建南这种货色没脸没皮习惯了,能源宝的客户都骂上娘,他还能坦然微笑,一句不要脸又算什么。
“都是缘分,缘分使然,天命如此!爸,您看,我要不要上柱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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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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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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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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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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