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我叫巴克>286 飞檐斗拱
  巴克从身后的花坛中摘下一片叶子,用它擦了擦自己那前端粘上了点灰尘的靴子。他脚上穿着一双黑色的长靴,靴子很厚实,穿起来很合脚,走路不磨脚……怎么听着这么像广告词?算了,无所谓了,军队里发的衣服和鞋子质量确实好。

  擦完鞋,把树叶随手王花坛里一丢,巴克从花坛边上站起来,眼睛在街上扫了一圈。他能够看到很多东西:寻常人看得见的,寻常人看不见的;有的人喜欢看的,有的人不喜欢看的。

  这是一个相当有用的金手指,从各个方面来说都是如此。就像地球上那些小报杂志在角落里刊登的什么“透视眼镜”之类的广告,巴克的眼睛也有一部分这样的功能,不过很可惜的是透视眼镜最重要的那个功能是没有的。

  透过对方那本就不甚厚实的衣服之下所看到的也只不过如x光一样的人体骨架罢了,又或者是一个有颜色的轮廓,轮廓里面排布着各种密密麻麻的线。

  不过对于巴克来说,这种功能有没有都是无所谓的,反正看姑娘的话光明正大地看不就行了吗,干嘛要偷偷摸摸地看。

  街上的生物形形色色,人类与怪物混杂。他们大多数都是遵纪守法的公民,虽然轮廓的颜色各不相同,但其中又有着代表“善意”颜色的个体还是战剧多数的。虽然这个“善恶侦测”的功能并不能算得上是很靠谱。

  因为无论是人还是怪物,他们总是会变的,能够自始至终都始终保持本心的个体并没有那么多。时代会变,心灵也会随之改变。更何况巴克的这个“善恶侦测”也不能算得上是真正的善恶侦测。

  在街上转了一圈,找了间表面上看起来最“干净”的店走了进去。虽然这是一间颇具“中式风格”的建筑,但那窗户上的雕花和上面挂着的灯笼外形嘛……

  老家那边的元素在这边还是能经常见到的,即便是在玛琳也是如此。小的比如圣塔那镇里很多人都会用的筷子,大到去新格雷西市以后在城里看到的中式塔楼,再到那个塞涅遗迹里那位于巨大梯形平台上的中式“祖宗祠”。东方元素在这个世界随处可见,也许是古早时期某些同样是穿越者的前辈们在这个世界留下来的痕迹吧?

  这个可能性不是没有,不过巴克觉得更大的可能性应该还是这个世界的本世界土著们自己发展出来的。刚好,眼前不是有个专门的百科全书吗?刚刚下车之前珞珈梅尔把玛丽乔女士的怀表还给了巴克。

  “玛丽乔?”

  “嗯。”

  “这个建筑……”一边在脑海里呼唤起玛丽乔女士,巴克走进了这间极具“中式风格”的早餐店,店门口的牌匾上用古代语写着“巴拉尔面馆”,旁边还有一行小字:“百年老店”。

  “怎么?”

  “这建筑的风格……”

  “东部落的风格,他们以前生活在深山老林里,习惯用木头做房子,用某种能吐丝的昆虫吐出来的丝做衣服。第一任皇帝你还记得吧?就是发明了裙子的那个。”

  “可我记得在你给我画的画像里,她好像是穿兽皮裙的啊?”

  “她穿兽皮群和东部落的人用丝做衣服有什么关系?有了丝制衣服难道就不能穿兽皮裙了吗?”

  “也是哦。”

  “蠢人……”

  东部落以前生活在一望无际的大森林中,是真正一望无际的大森林。很可能整个世界上除了森林以外便再无其他的自然环境了,因为那是一个世界重叠在一起之后出现的混乱区域。东部落的故乡在很早之前就已消失,在原始时代的这颗星球上,还有着很多如这般奇特的地区,也是很多早期人类居住的地方。

  东部落的人们生活在森林世界之中的一块块巨大空地上,宽阔的河流将空地一分为二,那里便是他们繁衍壮大的地方,被称作为“绿土”。

  这种建筑风格便是东部落特有的建筑,在四大部落合并成一个帝国之后,这张经过一代又一代的发展和改进,如今早已变得和最早期的东部落建筑完全不同,大概就只有那飞檐斗拱流传了下来,建筑的材质也早已不再是木头。

  玛琳建筑,特别是那些高耸入云的超级大楼上就有着很多这样的“飞檐斗拱”。它们一般在建筑的棱角处出现,凸出的飞檐下方是早已没有什么实用意义,只剩下装饰意义的斗拱,斗拱通常会被雕刻成各种各样的动物、亦或者是人类形象,做托举姿势。

  高高翘起的飞檐上大都会有一尊人形的雕像立在上面,雕塑的形象一般为翩翩起舞的美女或者是帅哥,身上披着“随风飘扬”的丝带。雕塑不会被绘成彩色,一般是黑色、白釉色、金色或者是银色,视建筑的本体颜色而定。

  要说漂亮的话,玛琳的建筑确实要更漂亮一些,那是真的漂亮,漂亮到让巴克看一栋大楼连着看一整个星期都不会腻。因为大楼上那些浮雕、彩绘、雕像几乎就没有重样的,再加上整栋建筑外表上那历经千年风霜所残留下来的岁月痕迹,真的是美极了。

  “你在外国看到的这些东部落风格建筑全部都是从玛琳传出去的。但肯定是好久好久以前了,几万年,甚至是十万年之前,所以你看到的这些建筑都是非常老旧的款式。在现代的玛琳联邦里估计也找不出来这么多古色古香的房子来。”

  “这样么?”

  巴克摸着自己的下巴,走到用玻璃窗隔起来的接待处前,“你们这儿有什么吃的?”

  “请找个座位吧,先生,桌子上有菜单的。”

  玻璃窗后面是一个长着光秃秃脑袋的女人,她的后脑勺特别特别长,就像某科幻电影里的怪物“异形”那样。不过脑袋前面的人脸倒是和人类女性没什么区别。她脸上眼睛的部分被一块黑色的不透明甲壳盖住,就像是戴了个黑色眼罩一样,脸型是瓜子脸,其他的五官还算可以。身上全都是外骨骼盔甲,不过倒是没有遮住她的身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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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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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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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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