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三桂抽出自己的千里镜,河东岸一里外明军前锋开始下营,明军修建的土墙工事清晰可见。
洪承畴也举着远镜在查看,口中一边说道:“陛下,从斥候传回来的消息,可以确认,赵铭率领大军足有五万,主力是金声桓的赣军、李破奴的一营精骑、还有李本深的广西兵,以及暹罗、安南等国的藩兵!”
吴三桂一边听一边用千里镜观察,明军现在打仗太稳,临时下个营,壕沟、土墙、栅栏一应齐备,不给他一点机会。
本来实力就强,还这么小心,真是不让别人活了。
这让吴三桂有些气馁,收起了要突袭敌营的意思,不过为了不让属下看出他的情绪,他还是用冷冷的口气道:“赵杂毛带来的五万人,能够顶用的也就两万明军,那些藩兵虽来了,但未必肯出死力,所以咱们只要对着两万明军猛捶即可!”
洪承畴也附和道:“陛下说的对!战场上,咱们只要注意两万明军即可。”
他们两人一唱一和,骑马驻立在身后的周军众多将领,想着他们十五万大军,如果只是咬住住两万明军攻击,确实有很大胜算,于是各人都放松了一些。
这时吴三桂又转头问洪承畴道:“会战的地点,就选择这里吗?”
洪承畴道:“回禀陛下,这里南面是海,近海是大片平原,北面是山区域和树林,地形足够我们十五万大军展开。”
吴三桂点点头,赵铭兵少,他的兵多,选择战场时,必须能将兵力展开,才能发挥兵多的优势。
“好!那就等赵杂毛过来!”吴三桂目光深邃的望向对岸。
~~~~~~
九月二十一日,仰光附近又一次下起了密密麻麻的大雨,赵铭率领五万大军,进入前锋搭建的营垒。
随着明军抵达,周军哨所全线往回收缩,等待决战的来临。
当日下午,十五万联军与明朝五万大军,相隔十余里扎营。
这时天空虽然下着雨,但是明军还是派遣斥候出营探查,骑兵在旷野上不时与周军遭遇,爆发出小规模的斥候战,两军对持的旷野上,几具尸体扑死在地上,鲜血顺着雨水流出染红地面,场景令人触目惊心。
二十一日雨下了整整一夜,到二十二日,天空之中依旧下着大雨,使得本该到来的决战,值得推迟。
这时,得益于明军丰富的扎营经验,还有专业的工兵,明军驻营时,就考虑到了缅甸多雨的天气。
因此明军营地驻扎在高处,帐篷四周都有排水沟,营地并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
同明军相比,周军营地则是一片狼藉,华族兵与英国、法国的火枪队,驻扎的地方选择还可以,营地也建造的比较讲究,数目庞大的印度土邦军,就比较凄惨了。
“下雨天还要打仗。”莫迪而比喃喃的骂着。
周军大营北面,印度土邦兵的军营,已经沦为一片泽国,营地内雨水过膝,帐篷也全都湿透,整个营盘一片泥泞。
“莫迪而比大人!陛下有令,让你们往高处移营。”一匹战马疾驰而来,马蹄践踏,溅起一片污泥,玷污了莫迪而比华丽的长袍。
莫迪而比感到愤怒,不过对方是华族,便也就只能咽下这口气。
“请转告陛下,我这就移营!”莫迪而比忙道。
骑兵见此,微微颔首,正要打马时,却又忽然勒住马缰,盯着莫迪而比看了看,沉声道:“大战在即,莫迪而比大人,为何有些精神不振,难道是有什么想法?”
莫迪而比吓了一跳,忙摇头到,“将军误会了,只是因为雨水打湿了帐篷,让我有些苦恼。我虽不是华族,但是最近也看了一些华族的书籍,知道什么是忠义。现在我对陛下是忠心耿耿,不事二主,怎么会其它想法。”
骑兵闻语噗嗤一笑,心道你原为莫卧儿丞相,现在为我大周效命,根本不与忠义不沾边,更别说不事二主了。
“嗯!我知道了,不过大人还是要打起精神,要是被陛下和洪丞相知道,可就不好了。”骑兵说了一句,便打马离去。
在周军营地中,土邦兵忙于移营时,明军这边赵铭则穿着蓑衣,带着斗笠,骑着马匹,驻立在一片水田中,前来熟悉地形。
这时,赵铭与众将,看着大雨之中,白茫茫一片的大地,神情有一丝凝重。
下雨天,稻田中积满了雨水,道路变得泥泞,实在不是适合作战的天气。
不过转变思路一想,在双方都困难的情况下,意志坚定,训练有速的军队,无疑比一盘散沙的军队,更容易获得胜利。
赵铭用马鞭指着白茫茫的水田,沉声道:“吴三桂兵多,寡人兵少,积满水的田地,还有泥泞的道路,限制咱们骑兵的作用,但同时也会限制敌军步骑移动的速度。这么看来,咱们的火器,便能发出更大的作用。”
张佳玉道:“这场雨下来,吴三桂和东吁人的战象,也会受到限制。”
赵铭点点头,“不错,这个情况,不仅陷马蹄,也陷象腿。”
现在就装备而言,精锐周军与明军的装备,其实差距不大,都是燧发火枪,加青铜野战炮,再配备手雷、火箭等物。
不过相比于明军,吴三桂有一个优势,那就是战象队。
这个东西虽不如骑兵灵活,也不像战马那样难以控制,但是不得不承认,他冲撞的威力,无人能敌,可以撞垮任何军阵。
现在泥泞的道路,积水的稻田,无疑会限制战象的运动,对明军来说,确实是一个好消息。
这时赵铭又观察了一会地形,忽然指着远处一小片树林,问道:“这林子里有周军吗?”
张家玉摇头道:“斥候探查过,没有周军。”
缅甸的土地,不像明朝江南,能种地的几乎被全部开发,而是一块一块,水田中间还留着许多小树林。
赵铭见此,遂即拔马:“走,随寡人看看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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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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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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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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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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