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扶明>第231章
  风从龙,云从虎,功名利禄尘与土。

  望神州,百姓苦,千里沃土皆荒芜。

  ~~~~~~

  冬季白雪覆盖后的齐鲁大地一片苍凉,密密麻麻的人群从远方而来,一直延伸到视野的尽头。

  无数身穿破旧棉袄,拿着各种兵器的义军百姓,一面向前移动,一面唱着苍凉战歌。

  看天下,尽胡虏,天道残缺匹夫补。

  好男儿,别父母,只为苍生不为主。

  手持钢刀九十九,杀尽胡儿才罢手。

  ~~~~~~

  荒芜的齐鲁大地上,苍凉的吟唱声,随着无数身影向前移动,正变得越来越清晰。

  无数黑点自远处而来,满达海从千里镜中看见,他们没有盔甲,没有旌旗,没有森严的军阵,队伍中甚至老弱俱全,满达海更是能够看见,义军队伍的最前方,一名穿着单薄衣裳的老汉,一手拿着叉子,一手牵着一名十来岁的孩子,拿着削尖的竹矛,坚定的迈步向前。

  他们苍凉的歌声响彻四野,透着对生的渴求,更透着对建奴的刻骨铭心的仇恨。

  崇祯十二年,清军攻破济南,杀人十余万,掳走人畜四十七万。

  崇祯十五年,阿巴泰劫掠山东,牧马半年,杀民不可计数,掳走人畜三十六万。

  山东之地,几乎人人都受清兵祸害,前后被杀近百万,各个家破人亡,满怀仇恨。

  这些深沉大恨,山东之民,并不曾忘怀。

  往日的恩怨未算,满清又逼着他们剃头,收取重税,使得山东百姓深恨建奴,前进中的义军、百姓齐齐发出悲愤的怒吼。

  他们知道清军强大,并非他们能够战胜,但是依旧义无反顾,各人脸上并没有畏惧,也没有自卑,有的只是满腔怒火和为报仇雪恨而不惜死的大决然。

  我本堂堂男子汉,何为鞑虏作马牛。

  壮士饮尽碗中酒,千里征途不回头。

  金鼓齐鸣万众吼,不破黄龙誓不休。

  ~~~~~~

  大泽山脚下,赵铭高举狼牙棒,向前一挥,身前万余人马,便齐齐迈步向前,唱着战歌,压向满达海。

  清兵军阵中,士卒们见此,都不禁动容,纷纷回首,看见身旁和身后装备精良的同袍,才微微放心了一些,找到一丝安全感。

  十一月间,天气严寒,裹着棉衣的满达海本来还算暖和,而此时却发自内心的感到刺骨的寒意。

  漫山遍野的义军,从四面八方而来,人潮汹涌,歌声苍凉,怕至少十多万人。

  清军虽然精锐,可入目看去全都是人头攒动,入耳尽是悲凉的歌声,他心头还是有些慌了。

  众多清将看着蜂拥而来的贼匪,脸上也笑不出来,这副场景,让不少人心中升起不降的预感,不自觉的想起了一个人物。

  曹文诏,军中有一曹,流贼闻之心胆跳的曹文诏。

  那号称崇祯朝第一良将的曹文诏何其勇猛善战,可最后却因为轻兵突进,陷入几十万贼军的围困,左冲右突不得出,最后兵败自刎。

  眼下这副场景,难免让众多清军,想到了十多年前的那位人物。

  “右路马军调回右翼!”满达海见人潮从四面压来,手勒紧马缰,控制着躁动的战马,当即喝令。

  刚从右翼转移至左翼的马军,又匆匆奔回右翼,军队调动中,稍微显得有些慌乱。

  面对四面围攻上来的义军,清军迅速变化阵形,前后左右各有二千五百余骑,中军则是五千步军。

  满达海入目望去,漫山遍野的人影向清军压来,若是让他们压上来,四面围定,骑兵失去机动冲击的能力,被挤压在一处,那清军还真有可能被漫山遍野而来的义军淹没。

  早年清军在山东作恶,如今山东境内又灾害频繁,百姓没得饭吃,新仇旧恨加在一起,以及对生的可望,一旦让他们贴上来,必定会像丧尸一样将清军撕碎。

  “马军出击,冲垮他们!”满达海怒声大吼,他不能再等了。

  满达海毕竟久经战阵,心中一惊后,立刻镇定下来,没与任何人商议,果断地下达了军令。

  号角声响起,清军前后左右四支马军,同时缓缓开出军阵,向各面义军冲去。

  大泽山脚下,冷冽的寒风中,大纛旗飘扬,旌旗猎猎作响。

  大纛旗下,赵铭身穿铁甲,头戴铁盔,身批大红披风,手持狼牙棒,肃然而立。

  这一战,赶来的义军和饥民人数虽众,但是都未经过战阵训练,不识战阵,全凭血气之勇,所以打的就是开始一口气,一旦僵持下去,义军气竭,必为结阵清军所败。

  因此各面义军一出现,没有二话,立时就压了上来,准备乱拳打死清狗。

  正面,清军骑兵提起马速,出了大阵之后,立时分兵两路,冲向明军的两翼,意图非常明显,就是要击破两边薄弱的义军,包抄明军两腰。

  清军骑兵凶猛,两翼的义军没经过训练,岂能抵挡骑兵的冲击。

  赵铭将大棒一举,军中号角立时吹响,便见齐步向前迈进的明军,在号角声中,忽然全部停下脚步。

  一万人马看见清军骑兵冲来,有条不絮的列阵,长枪居前,火铳弓箭居住中,骑兵退到后方,佛郎机摆停待发。

  满达海见此,眉头微微皱起,不过这一万人刚才已经摆好阵形,前进过程中停止下来,只需稍微整队就能恢复,再次成阵,匪贼中的一些精锐,应该也能做到。

  这时正面的清军骑兵,分成两股,避开中间衣甲鲜明的明军,冲向看上去比较弱小的义军,意图冲垮两翼,从侧面突入明军火枪、弓手之中,屠杀明军。

  战马疾驰,溅起团团泥土和白雪,骑兵泰山压顶之势奔袭而来,可是两翼义军却纹丝不动,盾牌手结阵成墙,长矛手长枪架在盾牌上,后面火铳手抬起火铳,弓箭手搭箭上弦,箭头斜指天空。

  十多门佛朗机炮被推至阵前,炮口对准了奔驰的清军骑兵,猛地忽然开火。

  “嘭嘭嘭”阵线前,腾起一团团的硝烟,铁弹从炮口呼啸而出,军阵中的士卒看见炮弹落入清军阵中,战马腾起骑兵被甩飞,不禁一阵欢呼。

  满达海见此眉头紧锁,心头阴沉,对面两翼肯定不是义军,赵杂毛将精锐都布置在了正面。

  不过这时骑兵已经冲出,快要接近明军阵线,马上就要冲阵,却也不好重新调动。

  佛朗击炮的轰击,在清军阵中溅起蓬蓬泥土,可是却无法阻止骑兵的冲锋,清军骑兵奔驰,铁蹄践踏大地,大地随之颤抖,骑兵如滔天巨浪,迎头拍向明军阵线。

  “砰砰砰”明军阵中,火枪声响起,阵线内硝烟弥漫,弹丸泼洒而出,以肉眼难以捕捉的速度射向了清军骑兵。

  冲在最前面的清军骑兵应声而倒,战马腾空而起,甩掉骑兵,重重砸在地上,翻滚着溅起蓬蓬泥土和白雪,阵前瞬间一阵人嚎马嘶。

  火枪齐射,造成的伤亡,比佛朗机多了几倍,而这时,奔驰中的清军骑兵,也终于拉开弓弦,嗖嗖嗖的向明军阵中抛射一片箭雨。

  在铳声轰鸣中,箭矢从天而降,射在盾牌上发出“哚哚”声响,射中后面的长矛、火枪兵,明军士卒立时连连倒地,惨叫连连。

  佟养甲奔驰中射出一箭,将一名指挥的明军军校射倒,大声怒吼,“冲垮匪贼!”

  清军与明军何止百战,明军那点本事,清军心里清楚,只要冲到跟前,他们就会在骑兵的威慑下崩溃,几乎没有例外。

  蹄声隆隆,飞快的拉近着两军距离,清军骑兵奔驰中抛射箭矢,扰乱明军阵线,明军弓箭鸟铳齐射,士卒射完一铳,齐齐后退装填,弓箭手射完,动作整齐划一的取箭搭弦,奋力拉开弦,再次放出一箭。

  两翼明军虽然穿着破烂,衣甲不全,可是动作却熟练迅速,不慌不乱,各自坚守岗位,显然是精锐之师。

  清军连续坠马,眨眼间,冲到二十步内,骑兵手持长矛,压低矛头,狰狞着脸庞准备冲击。

  “换散弹,投枪!”明军将官厉声怒吼。

  “嘭”的一声响,佛郎机炮再次轰鸣,炮口喷出的铁沙,成扇面射出,横扫一片清军,被打中的清军,脸上顿时满是密密麻麻的血坑,惨叫着坠马。

  前排的刀盾手,举起标枪,数千杆标枪投出,做最后一次远程打击。

  山坡上,人在中军大旗下的满达海见此,嘴角一阵抽搐,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

  他接受江浙军务后,并未与明军正面交手,没想到明军居然变得这么厉害,打得如此稳健。

  这要是其它明军和匪贼,骑兵还没接近就垮了,而赵杂毛的人马,居然按部就班的将每一轮打击都打了出来。

  而正在他惊讶之时,嘭的一声响,清军骑兵已经撞上了明军阵线。

  (感谢大家的支持,最近一段时间两更,因为又要练车了,最后一次,考不过就得重来。去年底买了,小姐姐在开,过了小半年,最近能约上了,所以这几天好好练练。下一章晚上十一点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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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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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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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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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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