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市火车站。
六月的天很炎热,行人都穿得十分清凉。再热的天也有很多人在外面行走,逛街。特别是火车站,人山人海。
一个穿着白色衬衣,牛仔短裤的长发女孩儿提着一个不是很新的行李箱刚走出站在路边等车,就被三个流里流气的混混围住,不怀好意地打量着她,那双笔直修长的大长腿在阳光下竟然白得有些反光。
她撩了一下长发,那张精致得仿佛似被上帝亲吻过脸上带着人畜无害的笑容,明眸皓齿,顾盼生辉,比阳光都还要耀眼。
“美女,一看你就是从乡下来的吧。江市很大,你一个姑娘家要是没熟悉不知道路的话,很容易走丢的。”染着黄头发的青年伸手就去拿女孩儿的行李箱,“哥哥帮你拿。”
女孩儿把行李箱往后一带,避开了。
黄头发青年手上落了空,有点尴尬地摸着鼻子笑了一下,看着同伴阴森森地笑了一下,“哥儿几个,赶紧帮帮妹妹吧。”
说罢,手就朝女孩儿的肩膀上搭过去。
还没有碰到,就听到一声惨叫。
“什么玩意儿?她也是你能碰的?”一个打着耳钉的短发男人掰着黄头发男人的手,将近一米九的身高完全压制住了对方。
“汤圆哥哥。”女孩儿甜甜地叫着眼前这个高大挺拔,男子的气概十足的男人。
喻元一听这称呼,回头皱着眉头对女孩儿说:“乔乔,你能别这么叫我吗?”
“我妈说了,你就是小汤圆呀。”时爱乔黑白分明的眼睛透着狡黠的光芒。
喻元无奈地说:“那是小时候,我现在都已经大学毕业了。”
“反正我不管,你就是汤圆哥哥。”时爱乔扬起手扇了扇,“好热啊。”
喻元闻言立刻推开还在他手上哀嚎的黄头发青年,转脸便是凶悍模样地警告着对方,“管住你的手。再被我碰到了,我就剁了你的爪子!”
那三个人混混平时也不是怕事的人,但这会儿硬是被喻元给吓得连连后退,最后就逃了。
喻元面向时爱乔的时候又是那副憨厚又讨好的嘴脸,拎起她的箱子,走向了停在不远处的跑车。
时爱乔看着这辆粉色的跑车,一脸疑惑地看着喻元,“你怎么开这种颜色的车?”
猛男都喜欢粉色?
喻元把行李箱放好,拿出车钥匙,“这是我妈送给你的。你要不要开?”
“希姨干嘛送我车?”时爱乔没接车钥匙,坐到副驾驶,摇头,“我车技不好,不开。”
喻元一点也不意外,“你就随了乔妈妈,她的车技这么多年了都没见有多好。”
“你当着我的面说我妈坏话,不怕我告状?”
“只要你别告诉时爸爸,我就不怕。”谁都知道,时爸爸最爱乔妈妈了。谁要是敢说乔妈妈半个不好的字,他能把人给拆了。
还好这些年他们一直都在偏远的小村庄里,要不然这日子就没办法过。
到现在江市还流传着时爸爸为了乔妈妈放弃了前途无量的仕途,真真是只爱美人不爱江山。
“坏话别说落进我爸的耳朵里,就算是落在兰笙的耳朵里,他也得揍你。”时爱乔瞥了喻元一些。
喻元眉头一皱,“你为什么叫我哥,就不叫兰笙哥?他明明比我们都要大,我都叫他一声笙哥。”
时爱乔挑了挑眉,“不想叫。”
“那你也叫我名字。”
“汤圆?”
“……”喻元拿时爱乔没办法,谁叫这是他以后的媳妇呢。
爸妈都说了,这个世上他可以对不起任何人,可以欺负任何人,唯独不能伤害乔乔。
因为,这是他需要用一辈子来保护的女孩儿。
车子行驶在江市宽敞的大马路上,风有点热,但也还好。
“笙哥呢?以后你走哪,他跟哪,生怕把你弄丢了。”喻元其实一点也不想兰笙陪着时爱乔回来,每次一回来他想带乔乔出去玩都不敢。
没办法,谁叫兰笙比他们大呢。
最重要的是,兰笙那张脸除了对乔乔温柔一些,对谁都是冷着脸,比起时爸爸还要有威慑力。
好几次都想跟他干一架,不然总感觉自己在他面前就跟小鸡仔似的。
时爱乔双手伸起来,迎着风,感受着风的吹拂,“他出国了。”
“出国?”喻元好奇,“他这几年老往国外跑,是时爸爸给他安排了什么工作吗?还是说,他去找他亲生爸妈了?”
时爱乔闭着眼睛,风吹散着她的长发,“不知道。我没问。”
“那就好。”喻元也不管那么多,“今晚我带你出去玩。你在乡下根本就没有什么好玩的。”
“好啊。”
晚上,在叶希三番几次的叮嘱下,喻元才带着时爱乔出门了。
喻元遗传了阿鬼的外貌和叶希的性子,看着很稳重,实则是个贪玩的。
不过,他玩也有度,而且在高中期间就已经开始赚钱,大学的时候就开了一家广告公司,大四毕业他就开始做投资,投资电影。
过年投资了一部贺岁片,排片率和上座率直接让他赚得钵满盆盈。
因为在这个圈子里混,自然少不了会认识一些明星。
喻元带着时爱乔去了以前大人们经常去的会所,一进门就是穿着清凉的女明星和女模特,还有一些男明星和男模。
重点就是,俊男美女一堆。
喻元一到便有一个穿着薄薄纱裙的女人摇着腰肢朝他走来,上前就想去拉喻元的手。
喻元手很快,牵住了时爱乔的手。
时爱乔知道他是什么意思,非常配合地靠在他的肩膀上,“亲爱的,我有点冷。”
喻元:“……”六月的天,冷?
时爱乔才不管这话有多么的不靠谱,反正目的就是帮喻元赶桃花。
果不其然,那漂亮的女人脸一沉,有些不甘心地侧到一旁。
喻元搂着时爱乔的腰,从旁边端起了一杯酒,对着众人大喊一声,“各位,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是时爱乔。以后她就在江市混了,要是遇上了,还请各位多加照顾。谢谢各位了,我先干为敬。”
喻元把酒一杯,众人自然是非常给面子的。
很快,便有人来给时爱乔敬酒。
时爱乔一般在外面不喝酒的,因为爸爸妈妈时常告诉她,女孩子一个人在外面不要喝酒,也不能喝别人给的东西。
但凡她在外面要是碰了一点酒要是被兰笙知道了,兰笙能几天不理她。
后来,她再也不敢沾酒。
反正兰笙出国了,她喝点也没事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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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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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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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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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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