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昭就地掩埋了剑客,收取了断剑,先回山寨……旧址查看。
嘿,还真平整!
那平平无奇的山头,怎么也看不出有山寨存在过的痕迹。
也不能平平无奇,只能说寸草不生。
要知道曾经有一百道雷劈中了山头,引起大爆炸,整个山头扬了一部分,焦了一部分。
任谁来检查,大概都不会查到什么痕迹,连山寨曾经被金子铸成金顶也看不出来。因为艾鑫一死,那些凝固的黄金全消散了。黄金人像中的尸身已经解脱,只是又被爆上了天。
如果有人知道这里原有山寨,面对此景,大概只能猜过路的剑客乃至剑侠出手,用剑法荡平了山寨。
没错,上百条雷符链引爆的雷光,破坏力超过了剑术,是剑法级的。只是剑侠用剑法,自然举重若轻,随手而来,不似他们这样准备很久,筹谋埋伏,最后才能爆发。而且剑法最强者不是堆砌破坏力,而是种种玄妙的能力效果。譬如罐藏,那不是量变就能达到的。
但无论如何,从结果看,他们都突破了自身力量的极限。
灭了鸡鸣山,注视已了。汤昭一行按照原定计划,跟五树堡告别,临走时特意嘱咐,胡庄之事不要露了破绽。横竖胡庄的知情人死的死,没的没,当事人只剩下桑家兄妹,怎么处理都可以。
然后,一行人终于又上路了。
来的时候平平静静,走的时候悄无声息。只中间进行了一场大战,事了拂衣去,深藏……多少有点溜走的意思。1
倒不是怕百雄山追究,而是再不快走,艾鑫原来约好的铸剑师就要来了。到底是同行,无故截胡了一大笔买卖,还是赶紧闷声发大财得好。
三日之后,一乘四人抬的小轿到了山下。
那小轿四面垂着厚毡,平平无奇,四个抬轿的却俱是一身白衣,身材高大匀称,一表人才,更气度不凡。这等人物走在街上都引人侧目,在这里却是轿夫之流。而随轿走路的童子也是眉清目秀,脚步轻捷,身负武功。
小轿落地,童子等在来到山下,取出一根竹管,滴溜溜一吹,声音一路传到山上。
过了好久,没有声音传回来。
那童子皱眉,转到轿前,轻声道:“公子,山上无人应答。”
轿子里,一个清淡的声音问道:“现在几时了?”
那童子道:“巳时初刻。”
那声音道:“等到巳正时分。每隔盏茶时分吹一遍哨子。”
那童子应是。
吹了几遍哨子,杳无音信,一刻之后,时辰已到。
那声音道:“走。”
小轿抬起,走出几步,突然背后轿帘掀起。
轿子的后半部分,竖着一根奇怪的管子。
突然,管子亮起,发出青白色的光芒,光芒滋滋作响,突然发出一道百丈毫光!
光芒斜穿向上,贯穿了山林,直达山头,霎时间好像一把推子,把山体推出一道光秃秃的壕沟来。
须臾,光芒熄灭,山岭永久留下一道伤痕。
那童子回头微微冷笑:“小惩大诫,这就是愚弄元极宫的下场。”
小轿轿帘垂下,仿佛无事一般,继续向前。
突然,山林中风声响起,一道剑光袭来,直奔小轿——
前面抬轿的轿夫突然目光亮起,袖口一振,一柄短剑出鞘,无风自起,与剑光相交,当的一声,如金铁交鸣。
御剑术对御剑术!各不相让!
轿夫竟也是个能御剑的强者,至少是一位重剑士。
树林中,走出一位粗豪大汉,上身赤膊,露出纠结的肌肉,在他腰间悬着一把烧火棍一样的剑。
这不是重剑士,是剑客!
魁梧大汉双目圆睁,大声道:“果然是你!让某找到了!你这厮是什么来路,为什么要伤我山头,毁我山寨?你难道没听过百雄山的威名吗?”
轿中人并不回答,那童子上前一步,朗声道:“什么百雄山?没听过。凡不守信约的人都该死。你敢对公子无礼,更要死!”
话音未落,四面轿帘同时掀起,露出架设在其中各式古怪之器。一时间滋滋声响起,澎湃的能量在其中涌动。
魁梧大汉目露恍然,但也并不很吃惊,显然在意料之中:“果然是铸剑师,弄得鬼鬼祟祟的,摆了好大的谱儿!不过仗外物之力罢了,艾鑫那蠢材竟信了你们,被反咬一口,真可笑!”
“剑术——人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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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太阳精金!”
在数百里外的一处山洞中,四个年轻的符剑师正在点看他们的意外收获。
为了躲着点同行,几人离开鸡鸣山,没有再寻事。这灵州之地,但凡要遇到人,就有可能出事。因此只能远离人烟,一路行至一座深山里,才找到这么个清净处。
灵州多山贼,灵州山多贼。
但是山也分什么山,真正的深山老林,出一趟门翻山越岭几天几夜找不到人家的,山贼也待不住。他们又不是神仙,喝不得西北风。汤昭他们很容易找到了适宜的分赃地。
这日正好外面下雨,天色昏暗,深山里一片荒凉,唯有雨声寥寥,最适合分赃了。
“太阳精金,是太阳光最明亮处凝出来的真金,是金中最上品!”
“七彩金……颜色好漂亮,从任何角度看,都染着一层虹彩。这就是五彩斑斓的金吧。”
“如意金丝!这个珍贵,能拉长一百倍,拉到头发丝那么细,还能承受千斤巨力!”
“这是……传说中的不败金吧?涂在身上仿佛罡气,能抗刀剑……”
好家伙,好家伙,好东西真不少!
汤昭等人也算出身名门,平时见过的好材料也不少,但看了这匣子里的材料,也觉得喜出望外。
还是抢钱来得快啊!
想想这是一个朝不保夕的大贼为了活命,花了全部身家收集来送给铸剑师的材料,自然是珍贵无比。
“这也金,那也金。看来他就算不再真心喜欢金子,也还是本能要收集金材料……”汤昭虽然的整理材料,突然动作一停——
这个好像是……
一个水晶器皿内,装着一点点金沙,那金沙半透明,仿佛有玄奥的气在其中流动。
江神逸轻声道:“是光阴寸金。”
光阴寸金,所有带“金”字的异宝中,应该最珍贵的了。据说把它握在手里,在它从指间不可逆转的流逝之前,能掌握时间。
这一小点点光阴寸金,或许握在手里也就一瞬间就漏干净了,但这一瞬间就是完全属于你的时间。世界都停止,为你让路。
这一瞬间几人呼吸都停止了,接着,又各自恢复——
冷静,冷静,这虽然是万金难求的宝物,但仔细想想,也只是特别奇妙,而非特别实用。做符时用不上,铸剑时舍不得用。或许在战斗时有大用,但实际上作为符剑师,他们不常打很艰苦的仗的。
除了汤昭。
这一路上,汤昭单挑好几次了。
将所有材料分点清楚,乌孙童道:“大哥分配吧。”车莎也点点头。
虽然有些渴望,但两人知道,论功劳,大寨主也好,剑客也好,他们是没出什么大力的,论实力,对面那两位更与自己天壤之别,与其有所求,还不如等着对方分给自己一点儿,说不定反而所得更多。
江神逸也道:“你功劳最大,你说吧。”
汤昭归拢了一下,一共有五样材料,其中两样是无法细分的,剩下三样可以一分为二,也就是八样。
“这样分为两轮,咱们挨个拿,每轮挑一样……”
江神逸搓了搓脸颊,道:“少来了,这样你倒是要脸了,我们都不要脸了。所有材料你都拿一份,重复的三样我们三个各拿一份。怎么样?”
乌孙童和车莎都点点头,又道:“这样对江师兄又不公平。”
江神逸道:“我也没出什么力。你们把太阳精金留给我,就公平了。”他冲汤昭眨眨眼。
汤昭明白他的意思,江神逸并没有特别想要的材料,但他知道汤昭想要太阳精金铸剑。两人加起来把所有太阳精金拿完,汤昭再用材料跟师兄换就是了。
当下几人均无异议,乌孙童拿了不败金,车莎则拿了彩虹金。
剩下的金材料都归汤昭,正好汤昭要铸古剑,最需要的就是土质材料。而金和阳光本就有关,是最合适的材料之一,可以说汤昭铸剑的材料,这一把就凑齐一大半了。
将所有材料分完,几人都觉得十分轻松。也不急着上路,就坐在山洞中听着雨声。
汤昭忍不住轻轻叹气,江神逸侧头看他,想看他是不是又在雨中有感慨了。
汤昭摇摇手,道:“我是想,黄金有这样多的分支,再加上喜悦的剑意,本来剑术大可开发的多种多样,结果在那人手里只有形变一种,真是暴殄天物了。”
这样糟蹋东西,害得他剑谱上只多了一把平平无奇的剑,想必将来也难得用上,简直白糟蹋了一页剑谱。
江神逸道:“你这是马后炮,要真是个有本事的,开发出精彩纷呈的剑术,一则他就不会出问题,更用不上铸剑师,二则就是咱们遇上了也打不过。”停了一下,道,“不过他这把剑一开始就很糟糕。其实我一直在想,剑意是喜悦,到底剑象是什么东西,才能长久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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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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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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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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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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