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敬我为神明女主咋了>第五百一十四章 倒卖公粮
  无奸不商,商人这种职业都是无利不起早,心中对数字的敏感度更是比谁都要高,像借贷这种事,把钱借给别人却不要利息,这对商人来说无疑是巨亏,因为白白有一大笔流动资金被搁置掉了,他们本可以用这笔流动资金投入再生产环节,获得更大的利润。

  不过,这是纯算数字账,借给别人是巨亏,但借给官吏不一样,借他们钱又不收利息,这就是做人情,官吏的一个小小人情,日后可能价值千金,这笔账杜明威算得很清楚,也非常愿意借钱换取人情。

  至于抵押物,则属于风险控制环节,小钱也就罢了,有风险就有风险,像现在这样的大钱,而且是要全城贵族一起合力出资借贷的大钱,没有抵押物就是儿戏,放哪都不可能。

  就在戈麦和杜明威商谈抵押物时,林耕森又拿出了他的花生在剥,一边吃一边剥得满地都是。

  吃着吃着,林耕森百无聊赖地望向港口水面,看着那一艘艘货船满载百年麦而来,卸货后空空离去,不禁打了个哈欠。

  港口处有很多搬运工在卸货,也许是因为工作时间太长了,一名搬运工身体有些脱力,搬运麦袋的时候不慎摔了一跤,袋子也摔破了,好多装在里面的百年麦都洒了出来。

  “对不起...对不起...”他吓得浑身哆嗦,赶忙用手把百年麦往袋子里拨,一边拨一边喃喃道歉。

  这种负责搬运的苦力都是打上烙印的奴隶,在多古兰德王国与牛马无异,旁边的监工二话不说,直接一鞭子甩过去,在搬运工奴隶脸上抽出狰狞的血痕,边抽边骂:“天杀的崽种,这么简单的活都干不好,要你有什么用?!这可是王城送来的良品百年麦,你以为是你平时吃的饲料吗?!”

  监工拿鞭子在奴隶身上疯狂鞭打,后者不敢怒也不敢言,生来即是奴隶的他早已对此麻木,只是哆哆嗦嗦跪在地上求饶,面对鞭打,他连挡都不敢挡一下,任由身上被抽出血痕,只求监工发泄完怒火后不会将他宰杀。

  “弄洒了麦子,害得我也要被扣钱,我打死你个崽种!崽种!崽种!”监工完全不把奴隶当人,也无需把奴隶当人,很快就将他打得血肉模糊,既是发泄,也是立威给其他奴隶做警告。

  林耕森本来就闲着无聊,现在有奴隶被惩罚,他看得倒是津津有味,连剥花生的速度都变快了,边吃边喃喃自语道:“百年麦可不便宜,这洒得哪是麦子,洒得都是月币啊。”

  林耕森继续剥花生吃,然而剥着剥着,他手上的动作不知为何缓缓慢了下来,不自觉眯起眼,嘀咕道:“都是月币...”

  “月币...”他下意识望向那些来来往往的货船,又看着那些卸在港口、堆积如山的百年麦,双眼开始变得炯炯有神。

  “老麦。”林耕森将没吃完的花生塞回兜里,脸上露出神秘的笑容,“你在那里瞻前顾后,犹豫不决,只想着借钱,难道没发现大把大把的月币就在我们面前吗?”

  闻声,戈麦顺着林耕森的目光看了过去,当看到那些堆积如山的百年麦,他似乎和林耕森想到了同一点,眼中流露出浓浓的惊愕:“你...这可是王城下发的接济粮,你敢打它们的主意?你疯了吗?!...”

  林耕森满不在乎地说:“你管它是哪里发的。你想想,上头为什么要发粮?不就是要我们按时完成任务吗?说白了,这些百年麦就是完成任务的筹码,只要最后能达成目标,你怎么用,用在哪,上头根本不会在乎,他们眼里现在就只有一样东西——血精草。”

  戈麦皱着眉头,沉声问:“你的意思是,我们把百年麦抵押给杜明威先生和其他贵族,然后用换来的钱向阿宝购买血精草,送上去交差。”

  林耕森补充道:“甚至都不用抵押,直接把这些百年麦倒卖了,省得借借还还,多麻烦。”

  戈麦的脸色依旧不太好看,搭着下巴来回踱步,似乎陷入了激烈的思想斗争。

  林耕森性情直率,没那么多顾虑,直接跟上戈麦的步伐,继续劝导:“我的执政官大人,你仔细想想,这种做法可是四赢的局面——王城那边拿到了血精草,我们两个按时交了差,杜明威先生和贵族们做了一笔划算的生意,丹雨平原的麦子也保住了。这种携手共赢、无人吃亏的好事,你有什么好犹豫的?”

  戈麦紧皱着眉头,嘀咕道:“就算按你说的做,第一步该怎么执行?民众们都看到了王城下发的这些救济粮。我们把它卖给杜明威先生...找不到一个合适的理由啊。”

  林耕森不耐烦地说:“要什么理由啊,我们上官做事,民众有什么资格多嘴?你自己问问杜明威先生,这笔生意行不行。”

  “这笔生意我有兴趣,但我的顾虑和戈麦大人一样。你们把救济粮公然卖给我,这显然是不可取的。”杜明威说到这里顿了顿,默默补充道,“所以,我们必须找到一个理由,让这件事变得合理。”

  林耕森追问道:“杜明威先生有什么想法?”

  杜明威眯着眼,在漫长的沉思后,他的声音开始变得深邃:“我倒是有个想法,就是不知道二位大人赞不赞同。”

  戈麦和林耕森凑到杜明威身边,三人交头接耳,说了一些只有他们能听到的话。

  戈麦听后愣在原地,不禁倒吸一口凉气:“玩这么大?”

  林耕森眼中也满是惊愕,不可置信地说:“好家伙,杜明威先生,以前总听别人说商场如战场,胆小者必死无疑。你这勇气和胆子,我看比波顿王子都要大。”

  “过誉了。”杜明威神色平静,语气不温不火,“二位大人意下如何?风险往往伴随着收益,这件事踏错一步就可能万劫不复。可一旦做好了,‘那位大人’会怎么评价你我?”

  戈麦视线飘忽地扫了一眼堆积如山的百年麦,沉默了半晌,最后心中一定,做了个“请”的手势:“请随我回府,我去命仆人准备好晚宴,我们三人仔细讨论这件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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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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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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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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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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