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袁华赶到现场的时候,发现沈藤和黄博已经到了,正在剧组存放道具的院子靠内墙一侧闲聊——
这边袁华一到,顿时几乎在场所有工作人员都围上来热情跟他打招呼,毕竟大部分都是他的下属。
袁华也逐一应付过去,然后才走向黄博和沈藤,还没等袁华走到跟前,黄博就开始打趣他:
“呦,咱们袁总好大的官威啊!还以为来了个什么大官……”
袁华笑笑没搭他的茬儿,而是客客气气的跟他俩打招呼:
“藤哥、博哥,你们之前认识啊?”
沈藤倒是说话和气一些,所以就老老实实回答道:
“就之前一起拍《心花怒放》的时候,我和博哥就是打哪儿开始认识的……”
虽然有段日子没见,袁华倒也没跟他客气,就直接咧着嘴打趣道:
“原来藤哥你还演过《心花路放》,我怎么好像没看着啊?哪有你啊?”
沈藤马上瞪他一眼说:“好你个臭小子,现在翅膀硬了要翻天是吧?
怎么没我啊?那个酒吧老板,不就是我演的吗?”
黄博也跟着顺水推舟挤兑沈藤:“对,就他演的那个老喜欢撩骚的无良老板,后来被我给狠狠的揍了一顿就老实了!”
沈藤马上扭头反驳:“放屁!明明是你跑到店里闹事,结果被我们一群人围殴,最后被打得趴地上跟个王八似的,最后被我一酒瓶子给砸晕了,就这你还敢吹呢?”
黄博也不甘示弱,反正嘴上不能吃亏:
“那主要是我单枪匹马,你们人多势众,这么多人打我一个算什么好汉?要单挑的话,信不信我早就把撂那儿了!”
沈藤当然也不会惯他,当即就故意摆出“野马分鬓”的架势说:
“你要不服,咱们俩现在就可以练练,反正我看这儿地方也够大!你有种别光说不练,有本事咱们手底下见真章!”
黄渤也是个不禁逗的,马上就来一招白鹤亮翅,然后疯狂叫嚣:
“来就来,谁怕谁啊?我今天必须得给你制服了不可!”
袁华在一旁肚子都要笑痛了,不过这个时候必须得出来拦着点。
虽然知道两个人是在开玩笑逗闷子,但总归该拦还是得拦,否则他不出来给他们两个台阶下,那场面不就尬住了吗?
一看火候差不多了,袁华赶忙双手往下压劝慰说:
“停停停,不至于不至于,两位哥马上还要一起去参加开机发布会的,到时候鼻青脸肿的多难看呢!
再说今天开机,真见血了也不太吉利,两位今天就当给弟弟一个面子,要不然就算了吧……”
两个人这才“不情不愿”的同意暂且罢手,决战拖到日后云云……
戏精本精啊!百亿影帝就这演技?太假了,我都懒得吐槽。
这时候黄博好像才注意到袁华的发型,忍不住吐槽道:
“你怎么剪了个这样的发型?跟个劳改犯似的……”
沈藤则是随手补一刀:“我看挺好,都是为了艺术献身嘛!”
袁华抬手摸了摸发根,苦笑着说:
“有什么办法啊,这不都是为了贴和角色吗?”
圆寸中的卡尺头,就是那种将头发整个都推掉,就留一点发根,甚至能清楚看到头皮,很像劳改犯的发型。
但看上去会很有精神,而且有种拽拽的痞子味道。而且该发型和袁华形象气质相得益彰,说实话一看就感觉有种“介可不像好人”的感觉。
而且袁华这发型相比于普通的卡尺头,还加了一些三面光的效果。
也就是把左右两侧以及脑后下面的头发用剃刀完全剃干净,这样一来就更像不良少年了!
不过还好,反正对袁华来说也还行。因为即便是光头,他也能完全hold住!
本来一开始按导演饶晓志的设计,袁华是应该像前世章雨那样整一个“莫干西”的发型。
也就是把三面都剃光,只留下头顶中间一道黑色地垄。
但当发型师按照导演的要求给袁华整理出来之后,他们才发现不太对。
因为袁华整个的脸型以及五官的排列,其实是比较适合莫干西这种发型的。
说实话,如果说给他整个这样的发型,非但看起来不像沙雕二比青年,反而有点过于“Fashion”了……
饶晓志这才感觉失策,于是又重新规划了一下,最后决定全部剃了,这就成了现在这样的劳改头。
然后果然就好多了,感觉很有不良少年地痞混混的感觉了!
等化妆的时候再把脸上稍微脏点,然后打光以及服装什么的再弄一弄,一个看起来不太聪明的抢劫犯就齐活了!
袁华在这部戏里面的角色,是抢手机店的二比劫匪胡广生,他的同伙当然就是黄博饰演的另一个劫匪李海根。
胡广生期待事业,他的行动方针是“先小再大,一步一步“以及”做大做强,再创辉煌”。
李海根向往爱情,甚至对自己有清醒的认知——我是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也是无论你要什么都玩命给的傻瓜。
李海根的女神真真,其实是一个大保健技师。但他依然为之神魂颠倒,以致于时时刻刻计划着打劫,成功后拿出所有钱去娶真真。
李海根的问题似乎比较好解决,他觉得自己赚钱了,真真就会爱自己了。
至于是为了钱,还是为了别的都不重要,总归他只想要个结果。
差点以为,这又是一起悲催的“舔狗不得好死”的老套故事。
然而电影结局真真拉起李海根的手,在闹市的街道上一路狂奔,带他逃出警察追捕——
卧槽,竟然反转了!
没想到吧?他们居然还是真爱!
而胡广生的问题就稍微复杂一点了!
他有句台词——我想成功,我十分想成功,我想到爆炸一般的想成功!
唯一的问题是,我TMD该做什么来成功?
但其实这不是他一个人的烦恼,而是几乎当代所有年轻人的共同问题。
就像是很多来自小地方的寒门少年,背上行囊的时候也曾满怀憧憬想要挑战世界,但现实却是处处碰壁。
空有崇高的目标和理想,但却不知从何处发力。
一切的愤怒与悲伤,都来自于他人的不尊重和命运的嘲弄。
正所谓,方向错了,越努力越尴尬。
囿于见识和阅历,很多可能在他看来是正儿八经的努力拼搏,在旁人眼中却是荒诞不经的笑话。
胡广生肯努力有野心,行动力也不差,甚至还有行动口号和完整纲领,唯一欠缺的就是他不知道该怎么做。
起初准备抢劫,但又不敢抢银行,只能退而求其次跑去抢手机店,没想到居然抢了一堆模型机。
他个人确实很失败,而且也很悲哀,但这绝不仅仅是他一个人的悲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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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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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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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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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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