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在迷雾之中,黑衣男孩带来的压迫力实在太强,他必须要没有丝毫松懈地保持精神高度集中的状态,稍微有一点点走神,他或者程志风都将付出生命的代价。
那样的状态过后,带来的是极度的疲惫。此时他终于能稍稍松出一口气了,强烈的疲惫感便如潮水涌来,几乎将他淹没。
程志风的状态比程相儒稍好一点,他双手叉着腰,微微驼背,缓了一分多钟,待程相儒重新站起身,他也终于缓过来一些了:“赶紧走吧,后面指不定还有什么在等着咱俩。”
“好!”程相儒扯下已经破了个大口子的背包,将重要物品随身携带,剩下的东西只能丢到路边。
摩托车还留在迷雾范围内,他俩不可能再进去找,因此只能步行。
当前这个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几乎找不到什么交通工具。
如此走出一段距离后,在确定黑衣男孩仍在迷雾范围内,并没有追过来,程志风忽然停了下来:“咱俩进山吧!”
可以确定的是,周老板肯定已经调动大量的人力物力来找他俩,他俩就这么大咧咧地走在路边,被找到一定是迟早的事,必须要借助复杂的地形先把行踪藏起来。
他们当前的处境非常糟糕,不可能有任何的支援,能够帮他们脱离当前困境的,只能是他们自己。
程相儒环顾一圈,观察周围环境。
这条乡间土路的两侧,是一片片的玉米地。
玉米已经被采摘结束,玉米的秸秆被捆扎在一起,呈锥形一垛垛地排列着,未来得及被刨出的玉米根一排排向远处延伸,宛若隶属于古神的忠实仆从,以无数触手深扎入大地,严阵以待征服世界的号令。
在农田远处,是层层叠叠的山脉,远深近浅,与大地相连,与苍穹相接,映得地阔苍茫,也映得天高云淡。
土路前方,歪歪扭扭地不知延伸向何处,不见炊烟,也不见人影。土路后方,亦是如此。
程相儒深知,程志风说得没错。
他俩现在如果就这么走在路上,会很招摇,一旦周老板的人找过来,必然免不掉又一场恶战。
那么,进山就是最好的选择。
“爸,走!”程相儒郑重点头,跨过路边浅沟,向黄绿相间的山林走去。
程志风掏出指南针看了看,皱眉琢磨了片刻后,招手道:“方向反了,这边!”
“哦!”程相儒赶紧回身,随程志风而去。
程志风可以确定他俩当前所在的位置,也知道湘西的相对方位。虽然只靠步行走三四百公里,有些不太现实,但他们没得选,暂时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两人穿过农田,走上山坡,刚消隐在山林中,土路上便有数辆黑色SUV缓缓驶过,车上有人开着天窗探出半个身子,左顾右看,正寻找着目标。
程志风坐在山坡上,指着土路上那几个黑点:“好在咱爷俩当机立断,要不然又是一场恶战啊!”
“嗯。”程相儒暗暗攥着拳头,他也说不出怎么回事,竟莫名期待跟那些人打一场。
这么长时间过来了,程相儒虽然一直没有说,但他始终心里憋着一股气,对周老板的两面三刀,他心存极大的怨念。
他承认,周老板对他和程以沫是有恩的,但周老板之所以为兄妹俩付出那么多,自有他的目的。
在夜深人静时,他偶尔会想起,周老板曾不止一次和他说过,要他不信任任何人,包括周老板自己。
当时他还觉得周老板可能是在教他为人处世,后来有时回想,他自然便生出了说不清道不明的感受。
程相儒正心情复杂地想着,忽然听到身旁程志风低呼一声“不好”,他赶紧回过神看向远处土路,却发现有车停了下来,并看到有人牵着狼狗跳下车。
“好在人不多,咱俩埋伏起来,等他们过来了,咱爷俩把他们全干掉!”程志风说着话,环顾左右寻找适合埋伏的地点。
程相儒忽然脑中灵光乍现:“拿你那个绿色的团子,包着迷药,怎么样?”
“呃?”程志风闻言先是一愣,随后露出欣喜又欣慰的表情,由衷赞道:“这个主意不错,符合家风!”
动物对于绿色团子是几乎没有抵抗力的,迷药被腊包着,一旦释放便会很快发挥效果。
将这两个东西凑在一起,对付那些狼狗,效果可想而知。
程志风将绿色团子掰碎,混上纯净水搓成糊状,然后将一丸丸迷药包裹其中,沿路洒在草丛中。
忙完这一切,他搓掉手上剩下的残渣,透过山林间隙向下看,发现那些人已经牵着狗来到了山下。
“撤!”
父子俩加快速度逃离,不再理会身后。
没一会,那些人牵着狗上了山,循着程志风父子走过的线路找了过来。
忽然,有人注意到那经过严苛训练的狗不知舔了个什么东西进嘴里,几乎没嚼便直接吞下,紧接着便有一股股带着香味儿的白烟从狗的嘴巴及鼻孔里冒出。
为首那人抬手示意所有人停下,疑惑地蹲下身子在草丛中翻找,却一无所获。
他正纳闷,却见几乎所有狗的嘴里都冒出了那股白烟,甚是诡异。
有人开始慌了,他们跟随周老板许久,多多少少都听过古神的传说,已经开始这白烟便是古神的迷雾。
忽然,那几只狗陆陆续续倒了下去,紧接着有人也跟着倒下。
为首那人内心惊慌又焦急,忙凑近去闻,很快便感到大脑昏沉,身子摇晃几下,也趴在了地上。
程志风和程相儒一路跑出去老远,直到上了另一座山,才停下来回头去看。
果然如他俩所料,那群人没再跟上来。
程志风笑呵呵道:“稍微休息一会吧,说不定等会又有人来追,跟狗皮膏药一样,甩都甩不掉。”
“这些年,你一直是这么过的吗?”程相儒看着程志风的侧脸,有些心疼。他试想如果是自己成天被人追着,居无定所,常常面对生死危机,他肯定早就崩溃了。
“这算啥?之前遇到过几批人,都是狠角色,不过基本上都没啥好下场。所以,阿儒,你知道这告诉了我们什么道理吗?”程志风倒是不矫情,说这话时还有点小傲娇。
“什么?”程相儒认真听着。
“与正义为敌,都没有好下场!”程志风挥了一下拳头,配合他那坚毅的表情,怎么看怎么幼稚。
“呃……”程相儒一下子就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了。
程志风起身拍了拍屁股:“走吧,还有很长的路要赶呢。希望后面能相对顺利点……”
然而,他话还没说完,便忽然听到有清幽的笛声,不知从何处响起,在山间回荡开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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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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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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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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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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